齐国作为古代东方大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创造了灿烂的文化。纵观整部东周史,齐国既有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就雄图霸业的高光时刻,也有乐毅伐齐所导致的闵王薨殂、霸业难兴的衰颓之势。无论是作为“春秋五霸”还是“战国七雄”,齐国始终担当了重要角色。东周齐国史是先秦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利用出土文献进行东周齐国史研究顺应了当下史学研究的潮流。礼器铭文、玺印、陶文、简帛等出土文献虽然篇幅短小,但吉光片羽足以反映出丰富多样的历史信息,也为我们探究东周齐国史提供了新视野。
利用出土文献补苴齐国史事
出土文献在齐国史研究中往往具有还原本末、补史缺佚的重要价值。“三晋伐齐”是战国时期关乎齐国兴衰存亡的重要事件,借助出土文献,我们能了解相关史事的更多细节。根据史料记载,东周时期晋国曾经多次伐齐,其中晋烈公十二年伐齐之事尤为重要。据《水经·东汶水注》引《竹书纪年》:“晋烈公十二年,王命韩景子、赵烈子、翟员伐齐,入长城。”言辞简约,没有交代更多的历史细节。此事亦见于晋国铜器“

羌钟”铭文:“隹(唯)廿又再祀,

羌乍(作)

(徒),氒(厥)辟韩宗献(虔)帅,征秦迮齐,入长城,先会于平阴。”经温廷敬、唐兰等人考订,钟铭“隹(唯)廿又再祀”为周威烈王二十二年,即晋烈公十二年。“迮齐”就是征伐齐国,“长城”指齐长城。“平阴”为齐地名,该地具体位置曾存在争议。谭其骧先生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战国·齐鲁”和杨宽《战国史》将其放置于长城沿线或以南,但据《水经·济水注》引京相璠《春秋土地名》“(平阴)南有长城,东至海,西至济”,此地当在齐长城的北面。从钟铭所揭示的“入长城”与“会于平阴”的先后顺序来看,“平阴”必在长城以北无疑。
清华简《系年》对三晋伐齐之事也有记载。据清华简《系年》简119-123“韩虔、赵籍、魏击率师与越公翳伐齐”“晋魏文侯畀〈斯〉从晋师,晋师大败齐师……晋三子之大夫入齐,盟陈和与陈淏于溋门之外,曰:‘毋修长城,毋伐廪丘’”等内容,可知三晋伐齐由魏文侯担任主帅并大败齐军。据清华简《系年》简110“晋敬公立十又一年,赵桓子会诸侯之大夫,……遂以伐齐,齐人焉始为长城于济”,此前齐国修建“长城”的初衷就是要防御三晋的进攻,此次三晋提出“毋修长城”的要求很显然在于削弱齐国对三晋的抵抗能力。简文“毋伐廪丘”,有学者指出和《水经·瓠子水注》引《竹书纪年》记载“公孙会以廪丘叛于赵”之事有关,这也是三晋伐齐的导火索。结合《竹书纪年》以及“

羌钟”铭文、清华简《系年》等出土文献,我们得以梳理此次“三晋伐齐”的脉络。三晋因“公孙会以廪丘叛于赵”之事,在魏文侯带领下先“入长城”后“会于平阴”并大败齐军,齐国被迫接受了“城下之盟”。最终晋公献齐俘,并胁迫齐侯与鲁侯、宋公、卫侯、郑伯等一起朝见周天子。次年,“九鼎震,(天子)命韩、赵、魏为诸侯”(《史记·周本纪》),魏、韩、赵三家被周天子列为诸侯,终于达到了伐齐之役的最终政治目的。此外,越国作为参与伐齐的重要一方,这是清华简《系年》所提供的新史料。此次伐齐事件并不是一次单纯的晋、齐之间的双方战争,而是牵涉晋、齐、越等多国的重要历史事件。正是得益于“

羌钟”铭文和清华简《系年》的相关记载,才使我们对此重要史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利用出土文献补证齐国工官制度
出土文献在齐国工官制度研究方面同样具有探赜索隐的重要价值。东周时期齐国手工业非常发达,从事手工业生产者有所谓“百工”之称。战国时期齐国《考工记》载:“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该书分门别类,共列举了“攻木之工”“攻皮之工”“设色之工”等三十多个手工门类,反映了当时齐国手工业的发展状况。出土文献中同样也有非常丰富的与齐国工官制度有关的史料。“叔夷镈”铭文中记录了齐君对叔夷封以“莱”地城邑的同时,还让他负责管理“莱陶、铁徒四千”。可见,当地从事“陶”“铁”的手工业生产者就有四千人之多。
从发现的众多齐陶文来看,齐国的制陶业确实非常发达。齐国曾设置“陶正”一职,传世有“齐陶正

”玺,李学勤先生认为应是齐国主管制陶手工业的官吏“陶正”所用之玺。“陶正”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昔虞阏父为周陶正”,是个很古老的职官。陶正的管理对象是“陶者”,即制陶工人。“陶者”见于《庄子·马蹄》“陶者曰:我善治埴”、《韩非子·难一》“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朞年而器牢”等传世文献。齐陶文里“陶者”称谓格式一般为“陶者某”,“某”为陶工的私名。
齐国制陶业有官营与私营之分,齐国官营陶器主要以量器为主,统一制造然后派发到各地府库、仓廪。官营陶文有时要标明陶者身份,如“王卒左

昌里人五”,表明该陶工的身份是“王卒”。据记载,齐景公时期就曾出现调遣军队从事陶器生产的情况,“景公令兵抟治”(《晏子春秋·景公以抟治之兵未成功将杀之晏子谏章》),王念孙认为“抟治”就是抟土为砖。上举陶文显示陶工的身份是“王卒”,这说明战国时期齐国军队直接参与了官营陶器生产,某些陶工本身就是由军卒转化而来或者说就是军卒充当的。此类陶文有时可以省略为“王卒+量器名”的格式,如“王卒

(升)”(《陶文图录》2.46.4)。该陶器为齐国标准量器“升”,标明“王卒”身份代表官营性质。有时候“王卒”可以省简为“王”,如量器“

(升)”又可以名为“王

(升)”(《陶文图录》2.47.1)。齐国量器中多见“王区”“王釜”“公区”“公豆”铭文,也应是“王卒”或“公卒”之省,是“王卒

(升)”的进一步简化。私营制陶作坊生产的陶器铭文相对简略,一般只标明乡、里籍贯和陶工私名,私名前有的加上“陶者”“曰”“人”等,大多数情况是乡、里直接加上人名。管子曾经建议齐桓公要建立专门的工商之乡,使父兄子弟“旦昔从事于此,以教其子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工之子常为工。”(《管子·小匡》)让他们世代从事某门手工业。从陶文来看,这是符合实际的。齐国陶工大约来自14个乡,有的乡下辖若干里。某一乡中有时某一姓氏的族众较多,如“丘齐”乡王姓居多,公孙姓主要居住在“辛匋里”。这种生产方式的确有利于“父兄之教”和“子弟之学”,齐地制陶业以及各种手工制造业发达,与这种生产组织方式是有很大关系的。
除了制陶手工业以外,传世齐国玺印中还有“司黹”(《古玺汇编》0083)、“羽工”(《古玺汇编》0259)等工官。“司黹”指掌管刺绣事务之官,其执掌和《周礼》中“掌王宫之缝线之事”的“缝人”相近。齐国纺织业比较兴盛,《国语·齐语》曾记载齐襄公“食必粱肉,衣必文绣”过度追求衣服的文彩华美,这也反映了齐地风尚。《史记·货殖列传》:“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桑麻,人民多文彩布帛鱼盐。”《汉书·地理志》:“(太公)乃劝以女工之业,……故其俗弥侈,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号为冠带衣履天下。”足见齐地纺织技艺之精湛。从考古发现上看,1971年临淄郎家庄一号东周殉人墓、1976年临沂金雀山九号汉墓棺盖、2002年日照海曲一二五号汉墓等墓葬都先后发现了数量不等的刺绣、彩绘帛画以及绢、锦、刺绣和丝织物残片。从战国以至秦汉,齐地的纺织、刺绣工艺都是非常发达的,战国时期齐国设立“司黹”这一工官,很显然是为了满足统治者以及贵族阶层的需要。
“羽工”主要负责对羽毛的加工、染色。齐玺中有“淳翰羽工”玺(《古玺汇编》0259),“翰”表示羽毛,如《广韵·翰韵》:“翰,鸟羽也。”《诗经·小雅·小宛》:“翰飞戾天。”朱熹《集传》:“翰,羽。”“淳”即浇淋之意。《考工记》载:“钟氏染羽,以朱湛丹秫。三月而炽之,淳而渍之。”“淳”“渍”就是浇淋、浸染羽毛,“淳”是染羽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印文“淳翰羽工”,就是指负责浇淋翰羽工作的羽工,这也说明在战国时期羽工的工作已经根据流程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工。
利用出土文献考察齐国礼制
“器以藏礼,礼以行义”(《左传》),齐鲁大地号称礼仪之邦,通过相关器物铭文以及简帛文献,我们可以了解东周时期齐国的丧葬、聘问、会盟等与礼制相关的内容。齐国春秋时期铜器“洹子孟姜壶”相关铭文是研究古代丧礼的重要史料,铭文记载了齐国国君之女“雷”夫家有丧,齐国国君命太子乘传车去宗周询问宗伯齐君该如何守丧以及天子的答复。按古代礼制,君对于臣本无需服丧,《周礼·春官·司服》:“王为三公六卿锡衰,为诸侯缌衰,为大夫士疑衰。”贾公彦《疏》:“欲见臣为君斩,君为臣无服,直吊服,既葬,除之而已。”齐侯很明显知道自己违礼,所以只能去请问宗伯,以期取得天子的支持。“宗伯”见于《周礼·春官·宗伯》,分为“大宗伯”和“小宗伯”,大宗伯主要负责国家各种礼仪,小宗伯是大宗伯的辅助,其执掌内容据《周礼》郑注包括“吉、凶、宾、军、嘉”五礼之禁令,铭文中的“宗伯”应是“小宗伯”。天子的答复是“期则而期,余不其事(使)女(汝)受殃(?),尔其济受御”,同意了齐侯的服丧请求,并准许齐侯成丧之后再“御事”,即受理政事。铭文所反映的礼制内容,对探讨古代国君服臣子之丧问题无疑是有重要价值的。
除了丧礼之外,出土文献对东周齐国“聘问”“会盟”等古代宾礼、嘉礼的重要内容也有所记载,有些史事不见于史籍,可补充史之缺佚。出土文献中关于齐国派使臣聘问他国或外国使臣来聘的记载,如“晋竞(景)公立八年,随会率师,会诸侯于断道,公命驹之克先聘于齐”(清华简《系年》简66)、“十八年,齐遣卿大夫众来聘”(商鞅方升,《殷周金文集成》10372)。“公命驹之克先聘于齐”之事又见于《左传》《国语·晋语》《史记·齐太公世家》等记载,此事发生在齐顷公六年。因为齐女无礼于郤克,最后导致鞌之战的发生,这也是因外交而引起战争的典型事例。“十八年,齐遣卿大夫众来聘”,此事不见于史籍记载。根据铭文内容,此事当发生在秦孝公十八年,此时秦国国力强盛,与齐国关系也十分融洽,此所记齐使聘秦之事,可作为两国邦交的重要佐证。此外,楚简中还有“齐客张果问王于

郢之岁”(望山M1简1)、“齐客绅

问王于

郢之岁”(天星观M1简1-01)、“齐客祝窔问王于

郢之岁”(彭家湾M183简3)等齐客聘楚之事,也不见于史籍记载。
会盟是东周时期诸侯邦交的重要活动,《左传》昭公四年载楚灵王要会诸侯于申,椒举劝楚王“今君始得诸侯,其慎礼矣。霸之济否,在此会也”,指出会盟要依礼而行,能否循礼而盟,关乎霸业成败。春秋重要会盟如“齐桓有召陵之师”“晋文有践土之盟”,更是奠定了齐桓、晋文的霸主地位。清华简《系年》记述了数次齐国参与的会盟之事,“(晋)文公率秦、齐、宋及群戎之师以败楚师于城濮,……盟诸侯于践土”(清华简《系年》简44)即为著名的“践土之盟”。此外,还有“越公伐齐与齐侯盟于鲁稷门之外”“三晋入齐长城盟齐侯于晋军中”“晋三子盟陈和、陈淏于溋门之外”等不见于史籍的盟会。
利用出土文献研究东周齐国史,需将传世文献、文字考证、辞例释读与历史研究相结合。相关研究既有赖于传世文献,又得益于出土文献,二者相得益彰、互为补充,方能更有效推进齐国史的研究。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出土文献与东周齐国史研究”负责人、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