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媒体语境下,文化消费范式的结构性转型已成为显著现象,歌剧在短视频平台的传播重构,是传统艺术形态与数字媒介生态深度碰撞的结果。随着自媒体平台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渗透,信息传播从完整的叙事转向即时化、碎片化、高光化的片段截取,以此实现对受众的触达及二次传播。短视频平台不仅从传播内容、传播主体对歌剧艺术的传播进行重构,还改变了观众的参与方式,让受众的审美体验从深度沉浸转变为即时快感。这种多维重构既为歌剧注入新的传播活力,满足其与受众日常生活的深度互动,同时也激发了歌剧在当代新媒体语境中的表现形式创新,为其传播模式的革新提供了全新可能。
从完整叙事到“高光”呈现
短视频作为一种新的媒介形式,其自身碎片化、竖屏构图、互动机制等特征就已经决定其更适合传播那些具有高光时刻和互动特质的内容。短视频平台中的内容传播多为高频次、快节奏的“即时快感”,而传统歌剧则需要构建特定情境沉浸场景来塑造观众观看时的情感图谱。在短视频平台“即时快感”的传播优势下,其短暂的、强烈的、表浅的“感官刺激”能够成为观众欣赏歌剧的“导览”,放大歌剧的“高光”点,为更多观众深入了解歌剧铺垫入口。因此,短视频平台打破了传统依托镜框式舞台的媒介形态,不仅拓展了歌剧的受众群体,还激发了歌剧演员对当代作品的创新能力。
短视频平台重塑歌剧“讯息”,迫使歌剧传播者不再强调完整的叙事重点,而是精准捕获并放大那些最具感官冲击力的“高光时刻”,提炼符合短视频传播规律的核心“爆点”。传统歌剧遵循三幕或四幕的完整叙事结构,通过歌唱和音乐来表现情感冲突和戏剧张力,但短视频平台的传播环境彻底解构了歌剧的线性叙事,以碎片化的形态展示高光情节,既降低受众的接触门槛,也重塑了人们对歌剧的认知方式。在传播学中,“使用与满足”理论驱动着短视频用户主动寻求碎片化的娱乐消遣和社交互动,他们倾向于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取最大的感官刺激和情感满足。而歌剧片段在短视频中的传播已经成为独立存在的视觉和听觉“奇观”,成为当代新媒体传播语境下一种高度浓缩、可直接触发受众点赞和转发的“文化速食”。
去中心化的多元共创
新媒体语境下,人们获取信息的维度呈现出碎片化与即时交互双重特征,文化消费范式的结构性转型已成为显著现象,这极大地降低了歌剧视频制作与发布的门槛,从而打破权威垄断的格局。随着自媒体的不断发展,短视频的内容制作呈现“PGC+UGC”多元模式,这种模式让歌剧的传播更具有生活气息,让受众在观看短视频内容时与内容生产者形成情感共振,增强歌剧传播的情感渲染力。例如,《霍夫曼的故事》船歌女声二重唱片段因曲调温柔而出现在短视频平台,莫扎特《魔笛》中著名的夜之女王咏叹调更是作为经典片段被各大歌剧爱好者传播,吸引了观众对歌剧艺术的探究欲。
当抖音、小红书等自媒体平台深度融入人们的生活,除了歌剧院账号开始尝试以更亲民的姿态进行内容“下沉”,独立的歌剧演员、歌剧爱好者、专业院校师生等都在短视频平台成为歌剧传播的重要一环。例如,我国知名度较高的一些歌剧演员多开设有自己个人的视频账号,通过记录自己的工作日常或即兴片段表演,让粉丝深入了解歌剧表演台前幕后的故事,拉近与受众的距离。
一部分音乐爱好者甚至将歌剧元素进行拆解,通过“二创”的形式与流行音乐、二次元文化进行跨界创新。抖音用户“Burning_泊林”曾发布一条coser与歌剧音乐结合的视频,吸引了大量网友参与讨论,仅单日收藏量就突破1万次。这种“多元共创”的传播生态让歌剧跳脱自上而下的教条式灌输。在短视频平台中,当多元主体介入歌剧的传播,使得歌剧“原意”被无数个体解码再编译,成为短视频海量信息传播中的一个锚点,这些锚点编织成一个巨大的、去中心化的共创网络,构建出歌剧传播的新语境。
从静默旁观到互动传播
短视频平台的诞生颠覆了观众只作为“旁观者”的角色,将受众转变为积极的“参与者和共创者”。短视频平台的互动性体现在其点赞、评论、转发、直播等功能上,为用户构建了一个虚拟的“共同关注”和“情绪共振”场域,让用户在体验中形成一条基于情感纽带的互动链。但传统歌剧院的观演礼仪要求观众正襟危坐,只能在幕间或终场时以掌声作为唯一的反馈,这种近乎“仪式化”的静默参与让作品的情感传递失去及时回馈,使得专业的舞台表演被束之高阁,失去大众传播的土壤。短视频平台的互动性打破了传统歌剧的静默式交互,从《卡门》的激情与毁灭到《魔笛》中善与恶的永恒对峙,从《茶花女》中爱的牺牲到《图兰朵》的谜题与救赎……用户可以通过点赞、评论、转发、模仿合拍等方式实现高频率、低门槛的传播互动。
大数据技术被广泛且成熟地应用于各大短视频平台,算法推荐机制进一步强化受众对歌剧观感的互动参与感。在平台大数据运算中,短视频平台的内容浩如烟海,用户观看任何一条视频的决策成本仅需手指向上滑动,这需要内容生产者重构歌剧的传播逻辑、内容形态以及受众关系,以达到不同文化形态并行而产生的信息张力。严谨的算法机制不仅要求歌剧片段在几秒钟内抓住用户的注意力,还要求传播内容能够引起用户的互动兴趣。例如,上海歌剧院曾在自媒体平台发布《弄臣》选段,并在评论区设置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是吉尔达,会原谅利哥莱托吗?”用户通过投票互动选择“理解但不原谅”或“都是时代的悲剧”。问题一经抛出,就吸引了大量用户在视频评论区激烈讨论。用户的互动早已跳脱出欣赏者的身份,而让自己成为短视频环境中传播元素的生产者。当各类网络色彩浓厚的弹幕出现在短视频上,短视频平台早已将欣赏歌剧从孤独的观看行为转变为热闹的社群体验。
从恢宏的剧院殿堂到方寸之间的手机屏幕,当歌剧的传播随着短视频这一媒介形式开始更迭,也昭示着经典文化在当代社会传播的共同命运,即顺应当代审美节奏,以碎片化信息传播的方式积极融入大众数字生活。
(作者系四川轻化工大学音乐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