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发展给人类各领域带来巨大的挑战。2025年6月,在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网络管理技术局指导下,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会同60余家会员单位发布《推动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发展行业倡议》,推动行业自律,强化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和生态建设中的安全可控要求,为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人工智能的发展从来不是纯粹的技术演进,而是技术与社会、文化相互塑造的复杂过程。人文社会科学必须实现从旁观评论到主动建设、从盲目批评到深度参与的范式转型,主动成为我国人工智能技术自主创新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价值奠基者、文化滋养者、场景创新者与话语构建者。
价值奠基者。人工智能自主可控,不仅是技术环节的自主可控,更是价值导向的自主可控。全球人工智能技术竞争的一个重要领域就是技术背后价值策略的竞争。采用何种价值策略,实质上是不同文明体系价值观的碰撞。我们的人工智能要在全球竞争中胜出,急需哲学、伦理学、法学等人文学科提供价值观支持。文科研究者应该从对“算法黑箱”“数据偏见”等现象的普遍性质疑,转向更具建设性与操作性的价值奠基工作。
首先,在理论层面,文科研究者应该构建一套既扎根中国语境又面向全球对话的伦理原则与治理框架。第一,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可嵌入人工智能系统设计、训练与评估过程的具体伦理准则。如在自动驾驶的“电车难题”本土化讨论中,不能简单套用西方个人主义优先的伦理模型,而应融入中国社会注重集体协调、家庭价值与生命尊严的文化考量。第二,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天人合一”的整体观、“以人为本”的仁爱思想、“慎独”的自我约束智慧以及“和而不同”的包容精神等置入人工智能伦理体系,平衡西方主导的技术理性至上倾向。
其次,在实践层面,文科研究者需要与人工智能专家紧密合作,将抽象的人文价值转化为可落地的具体标准。例如,在文学AI创作与传播中,如何契合传统“文以载道”“立言不朽”的价值追求,制定出既尊重人类作者原创权益、防范文本剽窃与精神内核稀释,又能助力优秀文化传承的AI写作规范与内容审核标准。在算法审计中,如何符合中国传统的“正义”观,设计出符合中国法律与社会公平观念的偏见检测指标。在数据治理中,如何符合中国传统社会的群己关系,构建既能保障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又能促进数据要素合法有序流动的产权与使用规则。这些都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涉及深刻价值权衡的制度设计问题。这些正是人文社会科学未来研究的方向。
文化滋养者。人工智能的竞争体现在其是否“智能”上,智能则取决于算法和数据,算法和数据又来自对人类通过经验进行推理能力的模仿,模仿的途径是不断训练我们给它“喂”的语料。因此,人工智能要聪明,语料库与知识源非常重要。构建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技术体系,尤其是国产大语言模型,必须同步构建与之匹配的、高质量的中华文化数据库。这是关乎技术文化主权的战略基础。
未来的文科研究不能仅停留在文化内容的提供者上,更要成为文化数据的建构者和数字文明的诠释者。这意味着文科研究不仅需要对我国浩瀚的典籍文献、历史档案、地方志、口述史、艺术作品、民俗记录等进行数字化处理,而且要进行深度的、结构化的知识再造。
文化数据库的构建是在为我国人工智能铸造中华文化的“源代码”。当AI处理有关《论语》的问题时,它所依据的不仅是《论语》的字符,而且还有春秋时期的社会背景、孔子的思想体系及后世历代注疏的流变。当AI处理一幅山水画时,它所进行的不应是简单的视觉辨识,而是基于“可行、可望、可游、可居”的哲学观与“师造化”的美学传统进行深度理解。只有用包含深度文化的数据才能训练出真正懂中国、具有文化通感能力的AI。这不仅是技术需求,更是文明传承与创新的数字工程,是从数据源头确保我国人工智能发展文化主体性的根本举措。
场景创新者。人工智能技术最终要落地,要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技术与社会系统的接口,正是人文社会科学各分支学科长期耕耘、积累了大量“领域知识”与“默会知识”的沃土。人文社科知识与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是克服当前AI应用“悬浮化”“表皮化”痛点,实现真正智能化转型的关键。
文科作为场景创新者,就是要将深厚的领域洞察转化为AI落地应用的“需求定义书”“问题框架”与“协同设计指南”。在智能文学创作与传播场景中,文学研究者、文论家对文学创作的审美特质(意境营造、情感表达、叙事逻辑)、文本阐释的多元性、文学伦理的核心要求(原创性、价值观导向)、读者接受心理的洞察,是设计AI写作辅助系统、智能文学评论工具、网络文学治理平台的灵魂。系统不应仅是简单的文本生成或关键词检索工具,而应能辅助创作者进行意境深化、叙事结构优化,辅助评论者进行文本意蕴的深度解读,辅助平台进行原创性检测与价值观引导,这需要将文学理论、文论传统(如“风骨”“神韵”)、创作规律深度结构化、模型化。AI不能沦为无灵魂的文字堆砌,而应成为传承文学精神、激发创作活力、规范传播秩序的赋能者。在数字人文领域,文献学家、历史学家、艺术史学者对文本考据、历史语境重建、艺术风格流变的研究方法,可以直接指导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虚拟复原、沉浸式叙事与创造性转化。同样,在城乡治理、公共卫生、金融监管、媒体传播等无数场景中,人文社科的深度介入,能确保AI解决方案不是用技术寻找问题,而是精准解决问题,并且是以符合社会伦理、增进公共福祉的方式解决问题。
这种“场景驱动”的创新模式,能催生大量具有中国特色的原创性应用。它们又可以反哺AI技术本身,提出新的算法挑战与模型需求。最终形成“社会需求—技术研发—应用反馈”的良性循环,真正实现技术与社会的“融合共生”。
话语构建者。人工智能的全球竞争,既是技术实力与产业应用的竞争,更是话语体系、叙事框架与规则制定权的竞争。
首先,基于中国人工智能的后发和规模优势,进行文科的理论创新。当前,我国在数字基础设施普惠接入、超大市场规模应用迭代、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思考人工智能与发展的关系、平衡效率与公平、处理创新与监管等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不同于西方自由市场模式或强监管模式的“第三条道路”。人文社科研究者要超越对西方理论的引介与评述,对中国丰富而独特的发展实践进行理论提炼与概念创新。我们需要用严谨的学术语言,将“中国实践”转化为具有普遍解释力的“中国理论”。
其次,深度介入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议题,发出中国声音。文科学者要对数据跨境流动、算法问责、数字人权、自动化武器、劳动变革等具体议题提出既坚守中国核心利益,又体现人类共同关切的方案。积极参与各类国际平台的规则磋商,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秩序。
最后,提供一种关于技术、人与社会关系的顶层叙事。中国人文社科的学者需要讲述的是一个“和谐”与“共存”的希望故事,一个技术因人文注入而更加温柔、包容、智慧的乐观故事。这种叙事能力,是将我国的技术实力转化为文化感召力的关键,是在全球智识格局中确立清晰的中国坐标的战略支点。
总之,人工智能的浪潮是人文社会科学重返社会实践中心、彰显时代价值的重大历史机遇。我国在全球人工智能竞争中的优势不仅应是算力与算法的优势,更应是治理智慧与文化创造力的综合优势。这既是时代赋予文科不可推卸的战略使命,也是文科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重铸辉煌、贡献不可替代智慧的历史责任。
(作者系西安戏剧学院副教授;西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