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AI辅导员意识形态风险治理的三个维度

2026-03-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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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模型与生成式人工智能加速进入高校治理与育人体系后,“AI辅导员”成为数智技术赋能学生工作的创新形态,如重庆大学“润欣”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纽扣”等。它们依托全时空陪伴和个性化辅导的技术优势,赋能高校的服务响应、精准帮扶与过程管理,有效纾解了高校辅导员“人数少、事务杂、压力大”的困境。然而,AI辅导员在赋能高校教育新赛道和新机遇的同时,也将意识形态风险以更隐蔽、更日常、更可规模化的方式嵌入了育人链条。尤其是它们在算法偏见、信息茧房、西方价值观渗透与生成内容失真等方面蕴含的技术与意识形态复合风险,可能对学生网络舆论环境、思想观念与认知结构产生深层影响。
  基于此,加强AI辅导员意识形态风险治理,应坚持“技术赋能”与“价值引领”并重原则,从“技术规制—价值规训—制度规范”三个维度统筹发力,推动形成可控、可管、可用、可持续的高校数智思政治理体系。
  技术规制:把风险关进“全链路可控”的工程边界
  技术规制要解决的是“风险能否被关进笼子”的问题。具体到AI辅导员应用场景,需坚持全生命周期治理与“人机协同”的底层架构。
  一是筑牢数据安全底线。高校思政教育领域涉及的数据,内含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态等诸多敏感信息,具有显著的人格权关联属性。因此,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必须坚持“最小必要”原则,并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同时,要配套加密存储、传输溯源、全生命周期台账与合规评估等全方位保障措施,确保数据流转全程可控和可追溯,从源头上降低数据滥用与外泄风险。
  二是把意识形态安全要求转化为算法治理能力。AI辅导员大模型的构建,离不开对算法模型的安全把控。要开展深入的安全评估与动态监测,以确保AI辅导员输出的内容契合正确的政治方向与价值取向,为学生的思想引领筑牢坚实防线。针对可能存在的算法偏见问题和信息茧房效应,高校必须优化算法推荐机制。要通过科学的算法设计,注入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主流文化导向的多元语料,避免单一倾向的信息局限和固化学生的视野和认知。此外,要通过多元审查与人工干预的双重手段,定期检查推荐列表,以确保与意识形态一致的多元信息能传达到广大学生中。同时,要提高算法的透明度,使辅导员和管理者清晰理解算法的决策逻辑,从而识别出有害内容并及时纠偏,确保AI辅导员大模型行稳致远。
  三是加强伪造检测与内容甄别技术的研发,封堵利用AI篡改事实和散布谣言的渠道,把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保证AI辅导员始终在可控的安全轨道上平稳运行。
  四是固化“关键场景转人工”的工程阈值,把高风险议题纳入分级处置清单,实行“模型提示—证据溯源—人工复核—留痕审计”的闭环管理,将价值把关权牢牢掌握在育人主体手中,实现从“工具应用”向“技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跃升。
  价值规训:让人机对话回归“立德树人”话语坐标
  价值规训要解决的是“技术在政治方向与价值取向上向哪里对齐”的问题。在日常对话中,AI辅导员对学生的影响往往通过议题设置、框架建构与情绪共振实现。然而,若在对话中缺乏主流价值的引领,那么学生极易陷入“信息茧房—认知固化”的负面机制。在这种机制作用下,不仅会使学生减少对主流意识形态信息的接触次数,弱化他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而且异质思潮与错误信息会借助“信息茧房”所形成的隔离信息环境,强化传播力度和广度,这可能会加剧社会群体间的分裂与对立,并为外来意识形态渗透提供可乘之机。因此,AI辅导员必须从“答题器逻辑”升级为“育人话语逻辑”,把价值引领嵌入交互范式。
  一是构建“事实依据—权威来源—边界提示—辩证阐释”的结构化回应标准,尤其在涉政、涉史、涉制度议题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避免“权威语气+错误信息”造成的认知误导与权威淡化风险。
  二是针对情绪化、极化表达的境况,优先开展情绪安抚与概念澄清工作。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理性讨论与价值澄明,防止模型为迎合用户偏好而出现立场漂移的现象,确保模型输出的稳定性与价值导向的正确性。
  三是把“破茧”确立为常态运行机制。在内容供给方面,借助积极精准的信息推送与引导,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传播效能。同时,在算法层面优化推荐机制,确保多元信息广泛传播。
  四是警惕“去意识形态化”的技术叙事陷阱。以AIGC为代表的先进技术,暗含技术所有者的主流意识形态倾向,并为数智时代的国际政治斗争提供了新的话语掩护工具。这要求高校在本地化部署与知识库建设中坚持文化主体性与价值自主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新时代伟大成就等主流叙事以可理解、可传播、可对话的方式嵌入模型。同时开设面向师生的技术伦理与媒介素养课程,提升师生的信息甄别力与价值判断力,促使人机互动成为筑牢意识形态阵地、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的正向机制。
  制度规范:以协同治理把责任链条“压实到位”
  制度规范要解决的是“谁来管、按什么管、如何追责、怎样修复”的治理体系问题,核心在于把技术规制与价值规训固化为可执行的制度供给与组织保障。
  一方面,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生成式AI辅导员治理效能。当前,我国颁发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AI辅导员健康发展与规范应用提供了制度“锚点”。同时,要提前构建保障人工智能安全的法治体系,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安全提供法治保障,特别要明确生成内容的责任主体、强化执法力度,要求服务商建立有效过滤与审查机制,防止有害内容扩散、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另一方面,要把“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落到机制上。具体来看,政府应在制定数据隐私保护标准、内容生成规范与技术应用审核流程中占主导地位,建立持续监测评估与专门监管机制,定期检查信息失真、内容偏见等问题,确保技术应用符合国家意识形态与安全要求。企业作为开发者与应用者,要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对生成内容严格把关,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配合监管,提升透明度与可控性。个人应提高公众技术与数据素养,提升识别生成内容真伪的能力,由此形成社会化协同治理格局。面向高校治理实践,则需构建“准入—运行—评估—整改”的闭环。
  一是建立AI辅导员功能分级与场景准入制度,对事务型、服务型、引导型、干预型应用实施差异化审查,越接近价值判断与心理干预越严格,明确“高风险议题转人工”与“关键决策人类最终责任”原则。
  二是健全校内AI伦理规范与审查机制,组建由技术专家、思想政治教育专家与伦理专业人士构成的伦理委员会,对高校引入、部署及迭代升级等实施严格把关与评估,特别是要将意识形态合规性、隐私与人格尊严保护等领域作为审查重点。一旦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任何潜在风险,将及时叫停并整改。
  三是将算法公平与价值对齐提升到制度化建设高度加以落实。在数据选取与处理阶段,需建立严格的内容筛选机制,从源头上净化数据生态。同时,要平衡算法价值取向,防止技术偏差演化为思想偏差。
  四是完善舆情与应急联动机制,将网络舆论引导、危机干预、心理支持与事实核查纳入同一处置链条,做到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早复盘,推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从“被动应对”走向“主动塑造”,从“分散治理”走向“系统治理、协同治理、精准治理”。最终,通过法治保障、标准供给、责任压实与协同联动,将AI辅导员真正建设成为巩固意识形态阵地、提升高校思政工作数字化治理能力的重要支点。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AI辅导员的意识形态风险及其治理”(25JDSZ315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XSX251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编辑:谢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