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擘画“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新蓝图

2026-03-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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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为未来五年及更长时期的民生发展勾勒出了宏伟蓝图。在《纲要》中,“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成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实现的主要目标之一,其中设置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中民生指标占比超过三分之一,凸显民生发展在国家经济社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十五五”时期,城乡居民的需求层级、需求类型、需求结构将发生新变化,推动民生保障“从有向优”的不断升级。为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纲要》呈现出了一系列有关民生的“质的突破”与“效的提升”新提法、新指标。
  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
  健康长寿是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内核。人均预期寿命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综合指标,2024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达到79岁。在“十五五”时期,我国的人均预期寿命要达到80岁,届时将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人均预期寿命每提高1岁,需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公共卫生防控管理、老年健康服务支持等多方面的高效协同,更是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综合国力增强的有力印证。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健康生活的新期待,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围绕健康长寿的几个新指标成为亮点:一是着力打造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计划建成1000个,聚焦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二是医护人员指标拆分为执业医师数与注册护士数,细化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3.7人和注册护士数5.1人,注重补齐护理短板,回应护理要求的新变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为新增预期性指标,目标从68%提升至73%,聚焦失能失智老人照护需求。三是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家庭养老床位和互助性养老,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养老服务模式,计划改造升级2000个公办养老机构,使其达到二级以上标准。长期护理保险明确推进制度建设,扩大覆盖范围,全面支持“老有所护”。
  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
  民生需求体现出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是大国经济优势所在。从商品需求到服务需求,从物质需求到精神需求,民生需求带动消费、牵引供给,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源泉之一。把满足民生需求与拓展发展空间结合起来,是一种“开源”新思路,必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长期以来,经济发展强调在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资拉动。《纲要》提出,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这不仅是发展理念的升级,更表明未来扩大内需将与增进民生福祉、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同频共振。一方面,民生需求可以激励市场主体拓展发展途径,提升居民的消费水平与消费品质,释放消费潜力。另一方面,满足民生需求实质上是投资于人,将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人力资本,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持续动力。可以说,民生需求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塑造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来源,不仅拓展了经济发展“量”的空间,也能推动“质”的提升,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民生需求兼具多样性与层次性,精准对接民生需求是形成经济持续发展动力的关键。《纲要》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惠民生和促消费,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为此,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健康经济、人文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在持续不断改善民生中创造更多有效需求,不断发现、培育和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开发新的就业增长渠道,不断提供高品质居住配置,拓展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形成推动经济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良性循环。
  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教育作为人力资源的基石,直接关乎国民素质与个体发展路径的重构,是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点。教育作为投资于人的基础工程,可以直接提升人口的知识、技能、健康及创新水平,从根本上推动人口素质提升与结构优化,实现从传统“人口红利”向可持续“人才红利”转型,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基础教育重在扩优提质,统筹推进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纲要》提出,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其中将免费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两头延伸”,可以减轻城乡居民教育负担,释放消费潜力。降低家庭生育与教育预期成本,缓解生育焦虑,与优化生育政策协同,提振生育意愿,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
  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体现了我国宏观政策的重点转向人力资本投入。如将学前一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将是给婴幼儿的“人生第一桶金”。因而,实施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可以有效缩小不同群体儿童发展差距,有利于教育公平;同时也可以有效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直接回应人口结构变化的挑战。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生育问题关乎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是积极应对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
  在《纲要》中,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内容专章部署,提出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全面落实生育休假制度方面,从探索实施转为对用人单位的新要求。在减轻养育负担方面,发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作用,探索建立育儿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养育支持的可持续性。在完善就学、住房政策等方面,支持多子女家庭子女同校就读,住房保障和购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围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健全育幼服务体系的新指标也成为亮点:将“托位数”指标调整为“入托率”,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提高6个百分点,更聚焦服务实效。加强公办托位供给,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让普惠托育服务更加方便可及。
  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每一项民生部署都彰显着民生为大、民生为重的情怀,未来五年唯有实干才能把这些“民生承诺”变成“幸福答卷”,把宏伟蓝图变为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的美好现实。
  (作者系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民政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编辑:刘翔英(报纸)王晏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