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与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推进,学术界便已开始关注数字技术与全球化之间的内在关联。进入21世纪第二个10年,伴随新兴技术爆发式发展,全球化遭遇结构性冲击和政治反弹,使得技术与全球化的关系再次成为关注焦点。尽管没人可以否认新兴技术对社会生活方式、经济结构和政治实践的革命性影响,但从历史重演和当代延续的角度看,人类社会面临的关键挑战或许不在于技术本身,而在于如何在新的条件下回应那些在全球化进程中始终悬而未解的正义难题。
数字浪潮下的全球失衡
从更长远的历史视角看,新技术对当今世界格局影响深远。有学者认为,工业革命在彼时极大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但同时也带来深刻的不平等与剥削。只有在国家层面出现促进劳动保障和社会福利的政策和制度后,技术红利才得以转化为持续的经济增长动力。在国际层面同样如此,工业革命推动了全球交往体系的建立,但也伴随着殖民剥削和战争动荡,甚至可以说,两次世界大战都是工业革命深远影响的余音。国际层面的政策供给大幅滞后于技术浪潮带来的社会变迁,只有当治理的步伐追赶上现实的脚步,工业革命才最终释放全球性的增长潜能。相较于历史,新兴数字技术对当代世界的影响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渗透更深。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技术浪潮可能制造新的社会不平等和矛盾,只有在国家与全球两个层面形成有效制度保障,数字全球化对人类福祉的积极作用才能有望实现。
立足当代发展脉络可见,新兴技术非但没有改写全球化的底层逻辑,反而加速了其进程,并激化了其固有的结构性矛盾。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在相当程度上宣告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化高速扩张阶段的终结,同时也暴露出以资本逐利为核心驱动的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模式,在监管体系缺位与利益分配失衡等方面存在的深层结构性缺陷。当前,全球范围内的不平等程度已逼近20世纪以来的历史高位,这种不平等不仅构成了逆全球化浪潮的现实基础,也向政治领域传导,成为保守主义与排外主义思潮兴起的重要诱因。十余年来,数字技术的普及与应用非但未能有效缓解不平等问题反而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分化,催生了多重层面的社会断裂。
这些断裂主要体现在资源分配与结构权力两个维度上。就资源分配而言,国家间、地区间、企业间与劳动者间的差距或是持续拉大,或是趋同趋势被逆转,或是出现新的内部断层。有学者指出,尽管全球制造业分工曾一度缩小了南北国家间的收入差距,但自动化趋势正在取代部分可外包的劳动密集型岗位从而威胁到全球趋同进程。大企业凭借技术壁垒与数据优势,不断拉大与中小企业之间的生产效率差距,并通过先发优势和规模效应形成“赢者通吃”格局。在劳动者之间,数字技能分化亦在高低技能群体之间筑起新的鸿沟。
从结构权力视角审视,新兴技术正在持续放大性别、代际、劳资以及资本与消费者之间的结构性鸿沟。在政策与制度安排滞后于技术变革的背景下,新自由主义全球化进程中原本存在的从属群体与支配群体之间的权力差距存在被技术与算法机制进一步固化的风险。这一趋势不仅推动民族民粹主义思潮在政治场域中不断蔓延,也加剧了国家间关系的紧张对立,催生新殖民主义的回潮,对全球化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构成严峻挑战。一旦技术治理的供给与现实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缺口,新技术便有可能重蹈上一轮全球化的覆辙。
从全球失衡到数字正义
数字浪潮在推动全球互联互通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全世界的不安和不满,推动了政治领域的保守化和排外倾向。与此同时,新自由主义的支持者仍在希望自由化与市场一体化使数字技术成为全球化的新一轮扩张动力。但后者不仅忽视了社会失衡的现实,也无力应对极端保守主义浪潮的挑战。在此背景下,急需数字正义开辟新途径,让数字全球化成为造福人类、助推全球化平稳发展的新动力。
数字正义可被界定为全球正义理念在数字时代的制度化延伸,其核心旨趣在于推进具有跨国性的权利保障体系建设。这一权利框架既包含对隐私、信息自由等“消极自由”的防御性保护,即免于不当干预的权利;亦强调技术赋权、能力建设与包容性制度参与等“积极自由”的实现,即具备有效行使数字权利的能力与条件。在此基础上,数字正义为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提供了明确的实践路径:通过重构全球数字制度框架、破除既有制度壁垒,为全球南方群体创造公平参与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的开放条件,最终实现全球数字秩序的正义性。
数字正义理念要求重构全球数字制度框架,打破数据垄断、规则垄断与技术垄断,通过建立公平透明的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完善跨国数据流动与保护机制、构建数字能力援助体系,为全球南方群体创造公平参与的机会,推动数字秩序从“强者主导”向“普惠包容”转型,最终实现全球数字空间的公平正义,为全球化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伦理维度与实践动力。2025年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中国举办,其间发布了《凝聚人工智能共治力量 助力数字丝绸之路发展》等成果,旨在建设一个开放、安全、包容的数字空间,不仅推动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也体现出以公平、共享为导向的数字正义理念,成为当代数字正义理念的重要体现。
相对于上述围绕“数字技术”的政策性调整,更根本的则是聚焦于“全球化”的结构性调整。全球化本身承载着世界主义的思想传统,但在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主导下,这一进程在现实中被市场至上和西方中心主义所裹挟。数字技术本身承载着技术理想主义的初心,从早期互联网和家用计算机所激发的技术解放思潮到区块链技术蕴含的反对垄断和解构中心的加密朋克精神,新技术正是在与新自由主义主导的全球化相交汇后,才从理想主义的承载退变为加剧社会不平等的工具。焕发新技术的理想主义潜力,更根本的是让全球化回到其世界主义本源,以开放、包容和平等的全球团结精神,取代特定意识形态和国家主导的全球化进程。对于中国来说,在国内推动新技术条件下的公平发展,在全球层面塑造开放的技术治理规范体系,并从结构上推动全球化方向的转变,这不仅是数字全球化背景下趋利避害的时代任务,更是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国际秩序的核心行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区块链共识机制对全球治理规则制定的启示研究”(21CGJ013)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全球化与全球问题研究所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