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用好“四把标尺”校准政绩观

——以北京市“接诉即办”改革为观察视角

2026-03-1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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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价值坐标,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变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关系到干部干事创业的方向,也关系到公共权力运行的质量。近年来,北京市“接诉即办”改革通过整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把群众诉求嵌入政府运行流程,把群众评价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不再让政绩停留于内部报表,而是直接面对群众感受、社会监督和实际效果。这一制度实践启示我们,校准政绩观,关键在于确立科学标尺。从“接诉即办”的运行逻辑出发,可以提炼出校准政绩观的“四把标尺”。
  人民立场标尺:看政绩是否真正为了人民。政绩观首先是立场问题。政绩体现的不仅是干部“做了什么”,更是权力“为了谁”。脱离人民立场谈政绩,评价体系再精密,也可能出现方向偏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实质上是要求把人民立场确立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尺度。校准政绩观,首要的标尺,就是看各项工作是否真正回应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是否把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最终评价依据。只有把人民立场贯穿于政策制定、资源配置和治理实践的全过程,政绩评价才不会偏离为民服务的根本方向。
  在超大城市治理背景下,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多样,民生诉求呈现高频化、具体化、即时化特点。北京市“接诉即办”改革,通过整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形成工单,办理情况接受回访评价和相关数据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人民立场在这一制度安排下不再停留于理念层面,而是嵌入治理链条的起点与终点。工作从群众诉求出发,成效由群众评价检验,政绩生成逻辑因此发生深刻转变。
  更为重要的是,当高频民生问题通过数据分析呈现出来,政府决策就能够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优化调整。相关部门通过对诉求数据的系统梳理,可以识别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并据此推动公共政策和治理规则不断完善。由此,人民立场不仅体现在个案回应之中,也体现在政策完善和制度改进之中。
  问题解决标尺:看政绩是否真正解决问题。衡量政绩的第二把标尺,是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程序完成并不等于问题解决,数据闭环也不等于矛盾消解。如果政绩评价仅停留在办结率、回复率等技术指标上,容易出现“形式合规但效果有限”的现象。校准政绩观,必须把实质效果作为核心标准。只有把问题是否真正化解、群众诉求是否得到回应作为重要尺度,政绩评价体系才能更加贴近治理实际,也才能避免工作流于表面。
  “接诉即办”改革在制度设计上强调响应速度,但更强调解决率和满意度回访,推动从“有没有回应”向“有没有解决”转变。群众提出的诉求,不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更需要在实质层面得到处理。对于复杂问题,相关部门需要分析成因、协调资源、形成整改方案,而不能简单以程序办结代替问题化解。同时,通过对办理结果的持续跟踪和回访评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过程中的不足,并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式。从更深层次看,真正的政绩不在于“做了多少事”,而在于“少了多少问题”。当群众反映的同类问题逐步减少,治理盲点逐步弥补,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时,政绩的价值才得以真正体现。
  质量效益标尺:看政绩是否经得起检验。政绩不仅要见效,更要见质;不仅要有速度,更要有质量。衡量政绩的第三把标尺是能否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短期冲刺式整改、阶段性集中攻坚,或许能够在一时之间改善数据,但如果缺乏长效机制,问题可能反复出现,治理成本也会随之上升。真正具有质量的政绩,应当能够在较长时间尺度上保持稳定效果,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巩固和提升。
  “接诉即办”通过回访机制、数据分析和持续复盘,治理结果被置于动态监督之下。群众满意度评价,不只是一次性的反馈,而是推动工作持续改进的重要依据。对于重复出现的高频问题,通过系统梳理形成专项治理方案,可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再发生。同时,相关数据的长期积累,也为政策调整和资源配置提供重要参考,治理决策将更加科学、更加精准。这种机制安排,有助于防止简单化处理和短期化倾向,治理过程从而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
  从政绩观的角度看,经得起检验的政绩,必须具有持续改进的能力。它既要回应当下的现实需求,也要为长远发展夯实基础。质量效益标尺强调的,是治理的深度与厚度。只有把长效机制建设纳入政绩考量范围,避免“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干部才能更加注重基础性、战略性工作。
  结构能力标尺:看政绩是否推动系统优化。高质量政绩,不仅体现在个案处理上,更体现在制度优化和能力提升上。衡量政绩的第四把标尺,是能否推动治理结构优化,进而实现责任落实与能力建设的统一。从治理现代化的视角看,政绩如果只停留在具体事务的处置层面,而不能推动制度完善和能力提升,就难以形成持续稳定的治理成效。
  在超大城市治理中,群众诉求涉及多个部门和层级,仅靠单一主体难以解决。如果简单层层加压,将复杂问题下派基层,既可能加重基层负担,也难以形成系统改进。“接诉即办”通过数据平台汇聚信息,通过分析高频诉求发现共性问题,推动跨部门协同和专项治理,逐步形成条块结合、协同发力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机制,减少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提高问题处理效率。这种对信息处理流程的结构性优化,可以让问题不再在个案层面循环,从而进入制度完善轨道。
  正确的政绩观要求责任与能力相匹配。既要强化担当意识,也要提供制度支持和资源保障。通过优化权责配置、加强专业支撑、完善协同机制,基层能在承担责任的同时具备相应能力,这是实现高质量政绩的重要前提。结构能力标尺强调的是系统进步而非个体突进,是制度完善而非简单问责。当政绩体现为治理结构的优化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公共权力运行便更加科学高效。这样的政绩,不只是阶段性的成绩单,更是治理体系持续完善的具体表现,也为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从人民立场标尺到问题解决标尺,从质量效益标尺到结构能力标尺,“四把标尺”构成了校准政绩观的系统框架。北京市“接诉即办”改革,通过把群众诉求嵌入治理起点,把群众评价纳入绩效体系,把数据分析转化为制度改进动力,为正确政绩观提供了生动实践样本。
  政绩观的转型,本质上是治理逻辑的转型。从以任务为中心转向以问题为中心,从内部评价转向社会评价,从短期冲刺转向制度建设,体现的是公共权力运行方式的深刻变革。当人民立场成为根本尺度,当问题解决成为核心导向,当质量效益成为价值追求,当制度优化成为长远目标,政绩就不再是简单的指标堆积,而是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真实刻度。这样的政绩,既写在制度之中,也写在人民心中。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首都治理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编辑:齐泽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