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时代,各国在积极推动数字贸易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网络安全风险。如何平衡网络安全与贸易自由,是数字贸易发展中的核心议题。2025年,习近平主席在上合组织天津峰会提出全球治理倡议,锚定全球治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方向、原则和路径,旨在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对全球数字贸易网络安全治理具有重大意义。因此,要以全球治理倡议为核心,完善数字贸易网络安全治理新范式。
数字贸易网络安全治理新方向
全球治理倡议提出“主权平等、国际法治、多边主义、以人为本与行动导向”五大核心理念,既指出了现行国际机制在数字贸易网络安全治理中存在的“症结”,又提供了“药方”,为应对数字时代的全球性挑战指明新方向。
第一,主权平等是全球治理的首要前提。西方国家将网络安全作为贸易制裁与经济胁迫的工具,美国主导下以西方国家为主要参加方的《关于常规武器和两用物品及技术出口控制的瓦森纳安排》,对计算机、电信与信息安全等数字产品和技术实施出口管制,阻碍发展中国家获取关键技术、推动数字产业升级,侵害全球南方的贸易安全与发展利益。对此,全球治理倡议指出各国有平等参与全球治理与共享发展成果的正当权利。
第二,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根本保障。西方国家一边滥用贸易协定中的安全例外条款实施贸易限制措施,一边要求发展中国家放松网络安全监管;一边泛化国家安全打压发展中国家的信息通信技术,一边发动网络攻击危害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安全利益。对此,全球治理倡议指出反对搞双重标准,要确保国际法和国际规则的平等统一适用。
第三,多边主义是全球治理的基本路径。近年来,西方国家以网络安全为名对发展中国家采取数字技术出口管制、数字产品市场准入限制等贸易制裁手段。无论是美国的《保障信息与通信技术和服务供应链安全》最终规则,还是欧盟的《网络安全法案》修订草案,对特定国家和企业实施公然的贸易歧视,严重违反以WTO为基础的国际贸易规则中的非歧视原则。对此,全球治理倡议指出反对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主义,要维护以联合国和WTO为核心的多边治理体系。
第四,以人为本是全球治理的价值取向。美欧主导下的贸易协定通过推行自身的网络安全标准,保护内部市场,维持数字霸权。美国大型科技公司凭借技术优势与市场地位,不仅深度参与全球网络基础设施与标准建设,还对发展中国家议会和政府开展游说活动,以实现自身的商业利益。这种状况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对外技术依赖、不断扩大南北数字鸿沟,数字贸易发展难以真正惠及各国人民。对此,全球治理倡议指出要通过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为各国人民带来更大获得感。
第五,力求实效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原则。西方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技术援助要么附加苛刻条件,要么缺少执行保障,既缺少实际行动,也缺乏显著成效。对此,全球治理倡议指出发达国家要切实履行责任,发展中国家也要联合自强,为全球治理提供更多资源和公共产品。
数字贸易网络安全治理新路径
全球治理倡议提出的改革完善全球治理的方法路径,既不是在现行国际体系之外另起炉灶,也不是对现有国际机制的推倒重来,而是增强有关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的有效性。因此,数字贸易网络安全治理应依托WTO、《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一带一路”等全球性和区域性多边机制,将五大核心理念转化为务实可行的新路径。
首先,数字贸易网络安全治理应当以WTO为核心构建共商共治的规则体系。一是强化WTO在协调网络安全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作用,引入网络安全独立机构评估机制,实施开放透明、非歧视的安全验证,坚决抵制将供应链中的网络安全问题异化为实施贸易保护或地缘竞争的工具;二是推动WTO在网络安全标准认证方面实施对发展中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为发展中成员设定合理的过渡期和技术援助,帮助其加强能力建设,逐步向国际标准看齐;三是在WTO中将大多数网络安全议题纳入可辩论、可裁决的规则范畴,从而有效约束安全例外条款的滥用,在维护各国正当安全关切与保障贸易关系稳定性之间求得更好的制度平衡。
其次,数字贸易网络安全治理应当依托RCEP等区域性贸易协定构建普惠共赢的保障机制。RCEP作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参与的大型区域性贸易合作机制,可以通过建立信息共享与风险预警机制、支持能力建设的资金与技术援助等硬性安排,逐步将网络安全合作条款转化为实际行动,增强区域网络安全互信、促进区域数字贸易可持续发展。
最后,数字贸易网络安全治理应当通过“一带一路”倡议搭建的全球治理实践平台,构建协同高效的实施机制。我国可以在“数字丝绸之路”中倡导灵活的公私合作模式,支持数字企业融入东道国网络安全生态;推动构建网络安全标准互认机制,促进共建国家不同标准体系间的技术互操作性;合作搭建企业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以多元主体协作凝聚共识,保障数字贸易安全顺畅。
数字贸易网络安全治理新实践
中国不仅是全球治理倡议的倡导者,也是全球治理倡议的践行者,中国正在以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崭新实践,推动数字贸易网络安全治理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在捍卫主权平等与构建公平公正的国际法治方面,中国为全球南方抵御外部干涉、维护自身数字权益提供原则依据和规范工具。2022年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明确提出尊重网络主权,倡导开放合作的网络安全理念,《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在国家主权基础上构建公正合理的网络空间国际秩序,反对将网络安全问题政治化,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推动构建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在践行多边主义与塑造包容性合作平台方面,中国致力于打破排他性“小圈子”规则,推动形成非歧视、普惠的全球治理公共产品。中国提出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主张在多边基础上构建全球数据安全规则,维护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链开放、安全、稳定。中国积极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数字经贸协定,并推动达成《“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金砖国家数字经济伙伴关系框架》等,牵头制定《跨境电商标准框架》。截至2025年底,中国与50多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签署了数字、绿色、蓝色等领域的投资合作备忘录,“丝路电商”伙伴国增加至36个。
在落实以人为本和行动为导向的能力建设方面,中国通过“数字丝绸之路”合作共建持续提升全球南方网络安全治理能力、弥合南北数字鸿沟。2025年,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设立“数字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承诺未来五年为全球南方国家开展200期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培训项目;中国与老挝研发跨境数据加密协议,共建中老铁路网络安全联合指挥中心,实现威胁情报实时共享;中国提出《携手构建中非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2025—2026)》,成立“中国在非洲互联网企业合作网络”,同非洲各国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合作,持续开展网络安全、数字经济研修班,推动网络治理经验共享。
(作者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财经大学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