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精神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基本内涵,不仅在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伟大历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更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彰显出鲜明的时代价值。
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保护和运用好红色资源,大力弘扬沂蒙精神,推动红色基因代代相传”。2025年5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同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山东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以立法形式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国首部针对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进行传承弘扬的省级法规,具有显著的标杆意义与示范价值。新时代进一步加强沂蒙精神的学理阐释和大众传播,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学习贯彻《条例》的生动实践。
沂蒙精神的历史生成和时代意蕴
沂蒙精神形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历史阶段不断丰富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被正式纳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针对其在革命战争年代的具体形成过程,有必要从中国革命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等多学科、多视角进行历史阐释与理论建构,使这段历史更为丰满、立体与感人。
“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这十六字所承载的沂蒙精神,其丰富内涵与精神特质仍需学术界、理论界进一步加强研究与阐释。既要阐明沂蒙精神的基本内涵与核心要义,也要剖析这十六字之间的内在逻辑与辩证关系。尤其应结合革命文物本体,贯彻“明体达用”的原则。“明体”,即阐释沂蒙精神及其相关革命文物所蕴含的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与思想理论;“达用”,则指传承精神基因,运用沂蒙精神及革命文物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从而书写新时代沂蒙精神的崭新篇章。
沂蒙精神的大众传播路径
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阶段的工作重点应置于加强大众传播。
第一,推动沂蒙精神传播常态化。省、市、县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及网络平台应从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持续解读沂蒙精神的历史渊源、内涵实质与时代价值。各级博物馆、文化馆及大中小学应持续开展沂蒙精神主题展陈与教育活动,使沂蒙精神的学习与传承融入日常。
第二,实现沂蒙精神传播分层化。针对干部群体,应加强沂蒙精神的理论传播与实践引导,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针对学生群体,应推动沂蒙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编写干部读本、中学生读本、小学生读本等适合不同对象的多种版本读物。
第三,促进沂蒙精神传播大众化。积极运用卡通、动漫、短视频、歌舞剧、情景剧、话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讲述沂蒙精神的历史故事与新时代故事。
为此,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学理阐释和大众传播。
一是系统开展课题申报与立项工作。制定年度、中期与长期规划,面向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开展课题申报,同时积极吸引全国范围内的专家学者参与研究,持续产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推动沂蒙精神研究立足山东、走向全国。课题申报对象不仅涵盖学术界,也应拓展至艺术界、出版界等相关领域。为培养后备人才,可设立面向本科生、研究生的专项课题,充分调动青年学子的研究积极性与创造性。需要明确的是,传承弘扬沂蒙精神不仅是临沂市党政机关与全市人民的责任,也是山东省全省人民的共同义务,更是全国人民义不容辞的事业。
二是组织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一方面,学术界与理论界可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以沂蒙精神为主题的各类研讨会,持续深化学理研究,逐步建立并扩大学术交流网络,凝聚和培养一支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另一方面,每个立项课题可组织专题学术研讨会,促进课题组成员间的交流,不断提升研究成果质量。此外,组织社会实践活动与大中小学生研学活动也十分必要。
三是打造“沂蒙精神大讲堂”品牌活动。在课题研究与学术交流的基础上,设立“沂蒙精神大讲堂”,邀请课题负责人、沂蒙地区老兵、老一辈见证者等讲述沂蒙精神的真实故事,持续塑造这一品牌,为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提供稳定的平台支撑。
(作者系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