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音乐美育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

2025-12-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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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时代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过程中,美育以其独特的情感浸润作用、审美教化作用与文化认同作用,成为铸牢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教育路径。民族地区的音乐资源,尤其是新疆地区多民族共生格局中孕育出的独特音乐传统,为开展音乐美育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文化土壤。新疆作为多民族聚居、文明交汇的重要区域,其音乐不仅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也在长期历史交流中与中华民族音乐体系形成了密切而深层的互动关系。正确理解新疆民族音乐与中华民族音乐之间的“枝叶—主干”关系,有助于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充分利用这一文化资源,通过美育的方式促进文化认同、心灵沟通与共同体意识的凝聚。

新疆大学原创歌舞剧《龟兹印迹·蹁跹》 作者/供图

  新疆的传统音乐资源

  新疆民族音乐类型丰富多样,呈现出多元文化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刻历史印记。维吾尔族音乐以木卡姆体系最具代表性。十二木卡姆不仅是一套结构宏大的音乐系统,更是集音乐、叙事、舞蹈、表演于一体的综合艺术形式。其旋律高昂、节奏多变、情感饱满,反映了维吾尔族人民的生活图景与精神世界。与木卡姆并行的还有大量民歌、舞曲和器乐曲,如广为人知的《掀起你的盖头来》《青春舞曲》,以及热瓦普、萨塔尔等器乐演奏形式,这些音乐类型蕴含着浓郁的地域气息与情感表达。哈萨克族音乐则以冬不拉弹唱艺术著称,音乐旋律辽阔、节奏稳健,常以史诗传唱的形式表达民族历史与英雄故事。柯尔克孜族音乐具有强烈的叙事性,其最著名的史诗《玛纳斯》以吟诵方式传承至今,配以口弦琴、库姆孜等独特乐器,体现了草原文化的开放性与生命力。多民族独具风格的音乐传统,共同构成新疆民族音乐丰富多彩的整体面貌。

  从中华民族音乐体系的整体性视角来看,中华民族音乐之“主干”,既包括五声调式等核心理论体系,也包括共同的审美传统、叙事方式与乐器构成框架。新疆民族音乐在历史上与中原音乐、丝绸之路沿线音乐之间形成了持续交流的格局。例如,木卡姆中的众多旋法结构与中国古代宫商体系具有内在对应关系;冬不拉、热瓦普等器乐的构造、调弦方法和演奏传统,也与中国传统弦乐器体系保持了密切的文化联系;哈萨克族、蒙古族的长调演唱传统融入了草原文明的审美特征,又在长期历史过程中与汉族民歌的叙事方式、气口处理与演唱技巧形成共通性。这些音乐形式虽具有不同民族特征,但其内在逻辑与审美机制均与中华民族音乐共同体的整体结构相契合。

  音乐美育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从美育角度来看,新疆民族音乐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与教育意义。其旋律、节奏与情感表达方式能够拓展学习者的音乐感知边界,使其接触到与汉族音乐传统不同的审美经验。木卡姆音乐中的大幅度旋律跳动、变拍节奏与情绪递进结构,使学习者在聆听过程中体验到情绪起伏与文化深度;哈萨克族冬不拉音乐的简洁旋律与强烈节奏感能够激发身体律动与情绪共鸣;柯尔克孜族、蒙古族史诗音乐的叙事性表达则引导学习者在音乐中感受民族记忆与文化情感。这样的审美体验不仅是对音乐技能的学习,更是对文化多样性的理解和对情感世界的深化。

  美育强调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以德化人,强调通过审美体验促进人的心灵成长与人格发展。新疆民族音乐的美育价值,首先体现为能够提升受教育者对多元文化的感知能力和包容能力。在音乐教学中融入新疆民族音乐,可以让学生在声音、节奏与旋法中理解不同民族在情感表达、生活方式、文化符号方面的差异与共通性,从而在审美体验中增强对多民族文化“共在”的理解。其次,新疆民族音乐具有强烈的生命力与情感张力,其音乐中的乐观基调、舞蹈节奏及对劳动、爱情、自然的真挚描绘,有助于激发受教育者的情绪活力,促进其心理健康与精神愉悦。最后,新疆民族音乐具有鲜明的民族记忆属性,通过学习其音乐内容,学生可以在音乐叙事中接触到各民族的历史、社会生活和价值观念,进而增强文化理解与历史意识。

  音乐美育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具有深刻的文化作用与意义。共同体意识的核心是认同,而认同不仅来源于知识,也来源于共同的情感体验、美感体验与文化象征认同。新疆民族音乐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其美育功能,能够增强学习者对中华文化整体性的认知,形成“多元一体”的文化认同感。一方面,新疆民族音乐独特的旋律与节奏能够以情动人,通过情感共鸣实现心灵沟通,使不同民族的学生在共同的审美体验中感受到彼此的情感联结与文化相通。另一方面,新疆音乐在中华音乐体系中的枝叶—主干关系,使学习者在理解新疆音乐的同时,理解新疆音乐是中华民族音乐不可分割的部分,从而提升对中华文化整体性的理解与认同。

  此外,在音乐美育中引入新疆民族音乐,还承担着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文化功能。音乐作为情感表达与文化象征的载体,可以跨越语言和地域的界限,成为不同民族共享的情感场域。通过组织民族音乐鉴赏活动、校园民族音乐会、多民族学生共同参与的器乐演奏与舞蹈实践,可以在共同参与的过程中构建共享的文化经验,从而推动学生形成对共同体的情感认同。音乐中的美不仅传递审美愉悦,也传递文化精神,而这种精神认同正是共同体意识得以稳固的内在基础。

  新疆音乐美育的创新实践

  更好发挥新疆民族音乐在音乐美育中的作用,需要从课程体系建设、公共文化供给的角度构建系统性的实施路径。在课程体系建设方面,新疆以学校教育为核心阵地,通过多层级、跨学科、项目式的课程改革,使民族音乐真正融入教学现场,成为学生可体验、可创造的审美资源。在基础教育中,多地结合“艺术核心素养”导向进行课程整合,将新疆民族音乐与历史、语文、艺术、劳动教育等学科有机衔接。高等教育层面,石河子大学通过“一核心双特色四融通”的教学理念,将中华文化作为教育核心,突出“国乐”与“本土”双特色,推动课程、实践、研创与展演相互融合。在这一模式中,学生通过“民族音乐赏析”“舞台表演实践”等课程理解音乐与文化的关系,并通过邀请非遗传承人参与教学,将课堂学习延伸为创作与舞台呈现,形成从“课上学”到“台上演”的育人链条。这一教学改革显著突破了以往音乐教育重技能、轻文化的局限,使民族音乐成为培育学生文化自觉的重要媒介。

  在公共文化供给方面,新疆依托文化馆体系、校园活动和社会力量,构建起普惠性、美育化的公共文化网络。新疆文化馆通过“群众点单、馆里接单”的服务模式,推出“青年夜校”“艺心一城”等公益课程,将舞蹈、书法、非遗手工艺与民族音乐教学结合,使美育从专业领域向公共生活延展。在这一体系中,“石榴花”多民族少儿乐队成为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孩子们在热瓦普、手鼓等器乐排练中培养合作能力,也在多民族共奏的氛围中增强认同感与情感联结。同时,新疆艺术剧院和高校通过“名家进校园”“非遗融入课堂”等活动,使学生在与艺术家互动、参与工作坊的过程中获得更高质量的美育体验。

  新疆民族音乐作为中华民族音乐的重要枝叶,根植于中华文化沃土,在音乐美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其独特的审美特质、多元文化内涵与情感表达方式,不仅能提升受教育者的审美能力与文化感知,也能在润物无声中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情感沟通与文化认同。通过充分发挥新疆民族音乐的美育功能,可以以美化人、以美育心、以美培根,进而在更深层次上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巩固。未来,在教育实践与政策推动中,应继续加强民族音乐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及社会文化活动等多种方式,使民族地区的音乐美育成为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文化力量,成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坚实支撑。

  (作者系新疆大学美育(艺术)教学研究部副教授)

【编辑:项江涛(报纸)赛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