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2025-11-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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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历史进程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一系列原创性、标识性的理论成果,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近日出版发行的《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系统展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脉络、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值此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五周年之际,这部重要著作的出版,不仅是对这一科学思想体系的集中呈现,更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
  引领中国法学历史性变革
  法者,治之端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境界,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理论指引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集大成者,其理论创新的深度、指导实践的力度、历史影响的广度都是前所未有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表示,这一思想从三个维度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根本指引。在理论创新维度,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了独特的范畴体系和标识性概念,为法学研究筑牢了理论根基;同时指引研究者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对接全面依法治国生动实践,为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厚的文化资源和实践养料。在发展路径维度,明确要求法学研究立足中国国情,回应“中国之问”,突破西方法学范式束缚;面向科技发展前沿,拓展研究疆域,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构建既具有中国特色又面向世界的法学体系,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在根本遵循维度,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指导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原则,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铭深有感触地说:“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最大理论增量。这一思想不仅赋予法学研究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更通过系统总结司法体制改革、检察公益诉讼等丰富实践,为理论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的出版,为学术界提供了权威文本和思想宝库。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冯玉军分析认为,《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夯实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理解,使研究者能够全面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完整呈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蓝图,让读者可以清晰追溯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脉络,实现从“知其然”到“知其所以然”的深化。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用“三个转变”概括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的中国法学变革:以“主体性”立场取代“移植性”思维,立足中国法治实际;以“实践性”源头取代“本本性”源头,从丰富法治实践中提炼理论精华;以“文化性”根基取代“无根性”浮萍,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三个转变标志着中国法学实现了从“跟着讲”到“自己讲”的历史性跨越。
  擘画法学发展新蓝图
  今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五周年。五年来,在这一思想指引下,中国法学界以高度的理论自觉推进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看来,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精神内核与逻辑起点,深深植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沃土。“‘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明确了我国法治的根本保证,科学阐释了党和法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是区别于西方法治理论的关键标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界定了法治的根本立场,将保障人民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郭为禄进一步提出,这些核心要义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内容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了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理论内核,既坚守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又立足中国实际,超越西方法治的资本逻辑与对抗性思维,确立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核心主张。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谢鸿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五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法学学科体系持续优化完善,呈现多元化、精细化发展态势。数字法学已成为独立研究方向,纪检监察学、党内法规学等新兴学科成为研究热点,交叉学科研究不断深化。在理论层面,学术界系统提炼“全面依法治国”等核心概念,创新提出“数字正当程序”“数字权利”等新范畴,构建起兼具传承性与创新性的理论体系。在知识传播方面,通过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核心课程,建立起覆盖全阶段的法治教育体系;教材编写工作扎实推进,系统形成基础学科与新兴领域的研究成果。这些举措推动形成了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应用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正朝着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加速推进。各部门法学以原创性理论与标识性概念为着力点,产出了一批高质量成果。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副教授王奇才以宪法学为例介绍说,《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的出版发行,以及对“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实施”“全过程人民民主”“一国两制”等原创理论的深入阐释,标志着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取得重要进展。“这些成果不仅深化了对中国宪法制度的理论认识,更为世界宪法学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原则,为新时代法学研究提供了科学方法论指引。莫纪宏认为,这些原则在方法论上给出三个关键指引:树立问题导向思维,要求法学研究扎根中国法治实践,着力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现实问题;明确传承创新路径,指引研究者系统梳理“礼法共治”等传统智慧,实现与现代法治精神的融合;确立体系化建构逻辑,既要立足当代实际整合理论与实践,又要汲取传统精华,构建与中国国情高度契合的法学研究框架。
  实践是理论的源泉,也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基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必将持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提供解决方案。秦天宝阐释道,这是因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兼具解释力与前瞻性的“中国方案”。在解释力方面,这一思想提供了理解中国法治实践的“金钥匙”,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阐释中国法治的根本保证,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界定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在前瞻性层面,这一思想擘画了引领未来发展的“路线图”,包括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应对全球治理挑战,前瞻布局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规制,始终坚守“法治建设为了人民”的根本立场。
  开启自主知识体系建设新征程
  新时代新征程,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已成为中国法学界肩负的重大时代使命。这项系统工程的基础在于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以此为指导,加强对我国法治实践中形成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与理论的总结提炼。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表示,必须坚持“两个结合”的基本要求,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法治实践、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要立足新时代法治理论、制度与实践的创新成果,着眼世界法治文明发展大势,深化对法治概念内涵、体系分类与基本特征等基础性问题的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深入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还需要创新科研组织方式。”王奇才表示,要进一步加强有组织科研,探索新型科研组织模式,激励和保障高水平成果持续产出,以体系化的研究成果支撑知识体系构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面对“十五五”时期数字化与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治理新课题,法学研究更需要将理论探索付诸实践检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志军提出,“十五五”规划建议已将数字中国建设和“人工智能+”行动列为重点。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完善相关立法,加强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立法工作,及时补齐法律制度短板;其次是推进智慧法治建设,通过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法治体系的现代化水平与运行效能。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在法治实践层面,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的中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展现出蓬勃生机。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院院长罗培新表示,未来要在体察中国国情基础上,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与全民守法四个维度,以规则之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成为紧迫任务。中国法学界正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涉外法治体系,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法治保障。多位受访学者表示,要加强对国际法和国别法的研究,健全涉外法治工作体系,提升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关于未来研究方向,胡铭提出了需要重点着力的四个领域。在基础理论领域要持续深耕,包括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范畴的学理化阐释,构建贯通法理、法律、法治的原创概念体系,系统开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谱系研究。在新兴领域要实现重点突破,特别是数字法治前沿,着力建立数据产权、算法治理等新型理论框架,构建服务涉外法治工作的法理依据。在方法论上必须创新,要构建中国法治大数据平台,运用司法大数据开展实证研究;推动法学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深度融合,拓展与心理学、数学、人工智能、医学等理工科的交叉研究,同时建立法治创新案例库,提供实践样本。在国际话语权建设方面,要积极创建国际法治学术联盟,构建平等包容的国际学术对话平台。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正迎来最好的发展时期。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中国的宏伟画卷正在铺展,法学创新的时代华章正在谱写。随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持续深化和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王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