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国别主义”这个词近年来在中国的留学生群体和社交媒体上引发了不少讨论。简单来说,它指的是根据留学目的地国家来评判留学生价值、能力或地位的倾向。在这种思维模式下,留学经历被简化为一条清晰的“鄙视链”:美国处于顶端,欧洲次之,亚洲发达国家再次,东南亚等地区垫底。这种排序看似基于学校排名、留学难度、花费成本等客观因素,实际上却是一种粗暴的标签化思维,它用国家这个宏大的符号替代了对个体能力的具体判断。
标签的诱惑与学术的困境
老实说,标签化思维本身并非毫无道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依赖各种标签来提高认知效率。商标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消费者无需深入了解每一件商品的生产工艺和质量细节,只需通过品牌这个标签,就能快速作出购买决策。这种机制通过牺牲认知精确性来节省认知成本,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中具有重要价值。留学国别作为一种标签,在某种程度上也承担着类似的功能:当用人单位面对海量简历时,留学背景可以作为一个初步筛选的指标。
然而,问题在于标签的适用边界。在商品消费领域,效率优先或许可以接受,因为即便偶尔误判,个体损失也相对有限。但在学术评价领域,情况则截然不同。学术研究的本质是思想的创造与传播,其价值应当体现在具体的学术作品之中——论文的论证是否严密,观点是否新颖,对学科发展有何贡献,这些才是评判一个学者水平的根本标准。如果我们用留学国别这样一个粗糙的标签来代替对学术作品的细致评判,那就是在用一种思维懒惰的方式,逃避真正困难但必要的智识劳动。
更耐人寻味的是,留学国别主义在不同学科领域呈现出截然不同的形态。在中国法学界就存在一个有趣的“逆向鄙视链”:拥有德国留学背景、学习德国法律教义学的学者,常常强调自己的留学背景更为“正宗”,对英美留学背景的学者反而存在某种优越感。这种现象的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和学科根源。中国的法律体系受大陆法系影响较深,尤其是德国法传统。民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德国和日本(而日本法律又师承德国),改革开放后,许多中国法律学人更是重新回归德国法传统。这使得德国法学在中国法学界拥有某种“源头”和“正统”的地位。
从方法论层面看,德国法教义学强调体系性、概念精确性和逻辑推演,这与中国作为成文法国家的法律体系确实更为契合。相比之下,英美法传统更注重判例、实用主义和经验分析,在某些有德国法背景的学者看来,这种进路对于理解和建构中国法律体系可能不够“对口”。德语法学文献的艰深和语言门槛,也为这一群体增添了某种“精英感”。于是,“英美法思维不适用于中国法律体系”之类的论调,就在某些场合成为一种学术话语权的宣示。
“正统”与“学术背景”:法学界的特殊情结
但这种“正统论”本身就值得质疑。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实际上是一个多元继受的复杂过程,受到过德国法、日本法、苏联法、英美法等不同阶段的影响。将某一法系传统本质化为唯一正统,不仅简化了历史事实,也可能限制学术视野。更重要的是,法律自身的传统和法学认知的传统不能混为一谈,研究的对象不能左右研究的方法。事实上,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学术界的这种国别主义现象,会发现一个值得玩味的反向指标:越是强调自己留学背景优越、越是反复宣称自己“血脉正宗”的学者,其学术水平反而越值得怀疑。这个判断听起来似乎有些刻薄,但背后的逻辑却相当合理。真正有实力的学者,往往让作品自己说话,用扎实的研究成果来积累学术声誉。留学背景对他们而言只是履历的一部分,是学术训练经历的客观记录,而非需要反复强调的身份标签。他们的自信来自学术贡献本身,而非某种符号资本。
相反,那些过度强调留学背景的学者,很可能是因为“拿不出好的作品,就只能亮出自己的招牌”。当学术资本不足以支撑其地位时,符号资本就成为一种替代性的资源。这种现象在信息经济学中可以用信号博弈理论来理解:真正可靠的信号必须是高成本的——优秀的学术成果需要长期的智识投入、严密的论证、创新的思考,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高成本活动。而反复强调留学背景几乎是零成本,任何人只要有那段经历,都可以无数次地展示这个标签。过度依赖低成本信号的人,恰恰说明他们缺乏高成本信号。这种强调本身,就暴露了底气的不足。
从这个角度看,留学国别主义不仅是评价者的思维懒惰,也是被评价者的思维懒惰。评价者懒于深入阅读和评判具体的学术作品,用简单的标签代替复杂的判断;被评价者则懒于持续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试图躺在“正统”身份或名校光环下吃老本。更糟糕的是,当这种评价体系成为学术资源分配的实际机制时,就会产生一种扭曲的激励:如果“背景”比“作品”更能带来职位、项目和话语权,那么理性的个体就会将更多精力投入到“背景展示”而非“作品打磨”上。长此以往,学术市场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让作品说话:回归学术的本义
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对待留学背景这个信息?一个更为理性的态度是:承认留学背景确实可以提供某些有用的信息,但绝不应将其作为评价学术水平的主要依据。留学经历意味着接受了某种学术训练,熟悉某个学术传统的研究方法和文献资源,这些都是有价值的。但这些价值最终应当转化为具体的学术产出来体现。因此,关键在于建立以作品为中心的学术评价机制。“双盲”评审制度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它试图在评审过程中屏蔽作者的身份信息,包括其学历背景和所在机构等,迫使评审者将注意力集中在论文本身的质量上。当然,这种机制也有其局限性——在某些专业化程度很高的领域,评审者往往能够通过引用文献、研究风格等线索推断出作者身份。但至少在制度设计的理念上,它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号:学术共同体应当重视作品本身,而非作者的身份标签。
更根本的改变或许需要学术文化的转型。当前,中国学术界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存在比较浓厚的“师承”观念,强调学术谱系和学脉传承。这种观念有其文化根源,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学术研究确实需要传承,年轻学者确实需要在前辈的指导下成长。但问题在于,当“师承”变成一种身份标签和资源分配的依据时,它就可能异化为一种“学术封建主义”。某些学术圈子以“血统纯正”自居,对圈外的研究者和不同的学术传统采取排斥态度,这种现象无疑是不健康的。
学术的生命力在于开放、竞争和批判性对话。不同的学术传统、不同的方法论、不同的留学背景,都可能为知识的增长贡献独特的视角。一个成熟的学术共同体,应当建立这样一种文化:欢迎多元的声音,鼓励不同传统之间的对话,同时坚持以学术作品的质量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在这样的文化中,留学背景可以是一个有趣的话题,可以是学术交流时的谈资,但绝不应成为划分等级、制造壁垒的工具。
从实践层面看,这种转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学术期刊和出版机构应当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而不是因为作者的“名校”或“名师”背景就降低审查门槛。高校在招聘和晋升过程中,应当更加重视候选人的学术产出和潜力,而不是简单地用留学国别或学历出处作为筛选标准。学术评价机制应当更加注重同行评议的实质性意见,而不是仅仅看发表期刊的等级或者项目经费的多少。这些都是技术性的改进,但其背后指向的是一个共同的理念:让学术回归学术本身。
对于学者个体而言,或许更重要的是一种自觉的反思态度。当我们发现自己在介绍或评价某个学者时,首先想到的是他的留学背景而非学术贡献,这本身就应该是一个警示信号。学术的本质是追求真理和知识的增长,而不是身份的竞争和标签的展示。当我们将评价的重心从“你在哪里留学”转移到“你贡献了什么知识”时,学术共同体才能真正实现健康发展。这不仅是一个评价标准的问题,更是一个学术文化和学术伦理的问题。在一个日益全球化、知识生产日益多元化的时代,坚持以作品为中心的学术评价,拒绝各种形式的标签化和身份政治,理应成为学术共同体的基本共识。
(作者系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