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重点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要把“纸上的法”变成“行动中的法”,必须通过制度集成、权责下放与监督问责等一系列行政改革举措,形成法律刚性与行政效率的合力,从而为市场主体提供可预期、公平、便捷的营商环境,进而实现海南自贸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目标。
法治与行政的协同共振
在当前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背景下,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成效,取决于其能否成功塑造一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这一目标的实现源自行政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之间系统性的协同与互促。法治为行政改革提供稳定的制度框架和明确的权力边界,确保各项创新举措于法有据、有序推进。而行政改革则通过优化治理结构、创新服务方式,将法律文本中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切实的治理效能与市场主体的真实获得感。这种制度协同不仅是应对复杂治理挑战的内在要求,更是提升自贸港制度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法治引领与行政创新的深度融合,海南正致力于构建一个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治理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从而为自贸港建设注入持久而旺盛的制度活力。
首先,法治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构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石,其核心是通过立法先行与执法协同形成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治理框架。在立法先行层面,海南已构建起覆盖贸易、投资、金融等关键领域的法规体系,这为各项改革举措提供了合法性来源与行动指南,有效稳定了经营主体的长期预期。在执法协同层面,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统一事项目录、执法程序与文书标准,实现了“多帽合一”,有利于从根本上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对市场活动的干扰,体现了法治对行政权的规范与整合。在司法保障层面,府院联动机制超越了传统的个案协调,致力于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行政争议,并通过信息共享与决策会商,确保行政决策与司法审查标准的一致性,形成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法治合力。这种立法、执法与司法环节的贯通,确保了从“纸面上的法”到“行动中的法”的顺畅转化,为市场化运营奠定了可靠的制度基础。
其次,效能导向的政府自我革命是提升营商软实力的关键路径,其目标在于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与创新监管模式,构建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的服务型政府。这一变革的核心是推动政府角色持续向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与市场秩序的维护者转变。在行政审批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与“极简审批”等改革,本质上是政府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大幅削减准入环节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极大激发社会投资创业的活力,展现政府的“减法”艺术。在监管创新领域,海南探索建立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代表了监管范式的重要变革。该机制通过信用信息的归集、评价与应用,对市场主体进行精准画像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从而实现“守法者降噪减扰、违法者利剑高悬”的差异化监管效果,显著提升监管的精准性与效能。此外,整合全省资源的12345热线平台作为“总客服”,打破了部门壁垒,实现了群众与企业诉求的“一号响应”和跨层级联办,这不仅是一个技术平台,更是政府运行流程再造和组织协同的体现,通过内部运作的“加法”带来了市场主体负担的“减法”,最终实现整体服务效能的“乘法”。
最后,对标国际规则的制度型开放是塑造国际竞争力的核心维度,其着力点在于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与国际高标准衔接,构建全球要素资源的引力场。制度型开放超越了传统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侧重于建立一套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同并愿意遵循的规则。在规则对接上,海南聚焦“‘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贸易模式,积极探索与国际接轨的海关监管制度,同时通过建立健全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服务领域深化开放,为国际贸易与投资活动提供清晰、稳定的规则预期。在争端解决机制上,建立国际商事法庭、引进国际仲裁与调解机构,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体系,为国际商事主体提供公正、专业、高效的权益救济渠道。此举将极大增强国际投资者对海南法治环境的信心,是营商环境国际化的重要标志。在治理创新上,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透明化与便利化改革,着力消除涉外服务的隐性壁垒,并通过参与国际法律交流与合作,持续提升政府行为的国际公信力与认可度,从而在软环境上形成对全球高端人才、资本与技术的持久吸引力,夯实海南自贸港参与全球合作与竞争的根基。
推动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建设
迈上新台阶
为推动“十五五”时期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可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推进制度型开放体系建设,以全岛封关运作为契机,在跨境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绿色金融等新兴领域开展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建立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监管模式和制度框架。二是深化智慧监管与服务模式创新,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构建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智慧监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从“一件事”到“一类事”的标准化、智能化升级。三是加快补齐法治保障短板,重点推进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保护、金融开放创新等关键领域的立法工作,建立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平台,提升法律服务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四是健全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构建集贸易、投资、金融、数据于一体的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完善反走私、反垄断和金融风险防控的协同治理体系。五是强化国际规则对接与创新,在服务业开放、标准互认、低碳规则等新兴领域主动开展制度创新,积极参与全球经贸规则制定。通过上述路径,推动“十五五”时期海南自贸港实现从制度创新到系统集成的跨越,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为全面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