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监察法治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浙江举行

2025-10-2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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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 10月25日,由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主办,嘉兴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承办的“中国特色监察法治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浙江嘉兴举行。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人大、监委、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16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监察法》将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并列为监察立法的首要目的,确立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等监察工作原则,强化了对监察权的制约与监督,是我国监察法治的重要里程碑。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袁其国表示,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监察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的重要举措。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表示,本次《监察法》的修改贯穿授权与控权相统一的核心理念,既赋予监察机关履责的利器,又划定权力边界,正是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生动体现。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卫东认为,本次《监察法》修改的亮点颇多,既是解决新形势下监察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必要举措。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张建伟认为,本次《监察法》的修改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守法定程序、公正履行职责,充分彰显了法治原则,尤其是特约监察员制度引入外部制约,更好地体现了监察权的人民性。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谭宗泽从纪检监察原理的角度对《监察法》修改的核心理念进行了阐释,主张将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和监察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深化认识,努力建构中国自主的纪检监察学知识体系。

  浙江省法学会监察法学研究会会长封利强认为,修改后的《监察法》是一部厉行法治的宣言书,人权保障、依法公正监察等法治原则都在法律文本中得到了体现。监察法治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更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本次会议设置了监察基础理论、监察法律制度、监察法律实践、新时代廉政建设等四个分议题,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监察法》实施中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了热烈研讨,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及构建中国监察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言献策。

【编辑: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