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应审慎保护数字身份

2025-10-1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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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报综合外媒报道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突破让深度伪造、语音克隆等成为可能,真实与虚构的边界因此日益模糊。随着人工智能公司OpenAI发布视频生成模型Sora2,并展示出高度逼真的视觉效果,全球范围内针对数字身份被伪造与滥用的担忧迅速增加,从法律与伦理层面予以应对显得尤为紧迫。
  在此背景下,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教授詹妮弗·罗斯曼(Jennifer Rothman)近日在该校官网发表观点,探讨人工智能时代版权法与“形象公开权”之间的交叉地带,后者的核心在于防止个人姓名、肖像或声音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使用。罗斯曼表示,人工智能技术飞速演进,使得法律必须更有力地保护身份遭冒用的个体。当前的首要任务未必是制定新法,而应是更严格地执行现有法律。
  罗斯曼长期关注法律如何回应人工智能的崛起。她表示,在数字身份逐渐走向商业化利用的今天,深度伪造等技术滥用风险也如影随形。因此,构建一个以权利为导向的治理框架显得尤为关键。
  在这一框架中,首要任务是确保个人对其数字复制品(形象、声音)的自主权与控制权,而后才应探讨其市场价值的实现路径,从而避免本末倒置。如果制度设计不当,许多人可能在不经意间或为短期利益所驱,让渡自己甚至子女对数字形象与声音的权利。
  在罗斯曼看来,将“人”本身置于版权保护之外的法学传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今,随着数字复制技术的成熟,一系列新问题浮出水面:人的数字复制品是否具有版权?若其被赋予版权,本人对复制品的控制权又将如何界定?当个人以自身形象进行再创作时,是否可能构成对数字复制品权利的侵犯?这些议题,至今仍在法律界开放讨论,尚未定论。
  罗斯曼表示,在现行版权法之外,美国各州与联邦的新立法动向,正在为数字形象与声音克隆建立一套“准版权制度”(quasi-copyright system)。令人担忧的是,这种规定方式可能导致被复制或克隆者之外的人获得对该数字形象与声音使用的控制权。
  罗斯曼认为,技术可以伪造人们的言行,而法律体系则有可能为这类行为披上合法外衣。她呼吁立法机构保持审慎,仓促立法反而可能助长深度伪造的泛滥,加剧个人对数字复制品控制权的丧失。但她同时表示,任何统一立法的前提,是必须足以捍卫公众对自身数字身份的控制权,并切实保护社会免受欺骗性技术滥用之害。
  (刘雨微/编译)
【编辑:王俊美(报纸) 齐泽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