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法治建设离不开法治精神的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立足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推进需要,作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明确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具有严密的理论逻辑、深刻的历史逻辑、坚实的实践逻辑,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汲取了人类社会法治文明的共性因子,蕴含着基于中国国情的特色内容,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本质、价值的深刻认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精髓和价值凝练。
法治是一种树立法律权威的规则之治、制度之治,是当今时代国家和社会治理的主要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法律、重程序,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严格执法守法、全民尊崇法治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本体内容,要求构建一种人人认同法治、尊崇法治、推进法治的社会心理和思维方式,引导全体社会成员按照法治原则处理国家事务、维护社会关系、规范自我行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好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立场,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法治同一切阶级社会法治的根本区别。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鲜明标识和价值归宿,赋予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深厚的情感温度、广泛的群众认同。
维护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永恒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所维护的公平正义是一种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利益关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公平正义,是过程和结果、程序和实质有机统一的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以法律关系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利益关系明确框架和方向,引导人们坚持集体主义立场,坚守社会主义利益观、权利观,在履行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实现自由平等、创造美好生活。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显著特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法律归根到底是一种政治措施,法治总是同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政治状况相契合。在社会主义法治视域下,法治和政治的关系集中表现为法和党的关系。党是我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最大特点和最大优势,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治国理政的最高政治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障,以依法治国为基本方略,在宪法和各项法律中充分体现党的政治主张、人民共同意志、群众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法治与政治的辩证统一,始终将党的领导摆在突出位置。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仅要有刚性的法律制度保障,还要有柔性的法治精神支撑,刚柔并济才能拥有生生不息的活水源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对于培养社会大众的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善治的社会氛围、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法治精神是一种理性精神,具有引导大众价值取向、规范人们行为范式的重要功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可以引导人们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形成积极的思想状态、理性的法治认知,依据法治逻辑界定行为边界,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项事务,特别是正确掌握处理矛盾冲突、调节利益关系的方式方法,尊重信仰法治,严格依法办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拥护者、践行者。
有利于形成良好法治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法治环境的不断优化,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激发大众创新动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供了重要保障。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发展向法治建设提出新的时代命题,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创新创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可以引导人们将法治理念潜移默化地融入自主意识,逐步从个体的行为自律发展成全社会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助推形成符合社会主义法治价值的社会环境,为改革创新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
有利于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法治素养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构成要素,其所蕴含的法治意识、法治价值、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至关重要的实践指引、价值导航。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能够强化全体民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与能力,助力提高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从而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关键,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贯通和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同推进,确保社会主义法治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系统连贯与高效权威。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路径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一项久久为功、不断推进的系统工程,需要深入的研究阐释、广泛的宣传教育、持续的实践养成、有效的机制保障,以不同主体的同向合力达到入脑入心入行的良好效果。
加强研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是静态性凝固化的封闭体系,而是生成性动态性的精神样态,会随着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持续推进而不断丰富发展,需要与时俱进地挖掘凝练其间富有时代意蕴、体现实践创新的价值因子。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具有深厚的学理支撑、充沛的价值感召、鲜明的实践指向,系统研究并全面阐释其发展逻辑、价值内涵、时代意蕴是实现传承弘扬的前置条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注重观照现实,及时分析解释法治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解读法治领域出台的新方针新政策,充分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指向、价值标准、发展规律、中国特色,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熠熠生辉的科学性和时代性、穿越时空的真理感召力和价值引领力。
推进教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层面的生动体现,只有经过持续有效的教育宣传才能引导人们认知并践履其间的价值理念。学校教育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主要阵地,要依托纵向衔接、横向联通的课程体系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法治热点焦点问题“以案说法”,引导受众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形成正确的法治价值观。社会教育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数智技术开展舆论宣传,以接地气的语言和亲民化的方式呈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运行样态和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各体系的功能作用,营造坚定法治自信、树立法治信仰、提倡法治风尚的舆论氛围。
重视实践养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知行合一,注重在实践中学真知、悟真谛,加强磨练、增长本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要契合不同群体的主体需要和实践场景,把法治理念、法治价值、法治要求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细节之中,转化为人们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具体情境中可知可感的鲜活事例和可触可及的表现形式。对于领导干部,要将法治素养作为硬性考核指标,对他们的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促使他们牢牢恪守法律边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于青少年群体,要开展参与型互动型法治实践活动,引导他们运用法治思维解析身边事例,体会社会主义法治的特征和优势,认同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形成合力机制。从国家层面而言,要构建强力有效的政策保障机制,明确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目标指向、运行体系、主体责任、考核要求、财政支持,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成为各级宣传文化部门的重点工作和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确保国家公共资源和公权力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供坚实支撑。从社会层面而言,要加强法治研究、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培训人才的协同培养,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强烈使命意识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胜任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关的理论研究、政策宣讲、舆论宣传、教育培训等具体工作。从个体层面而言,每位公民都要树牢“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责任意识,自觉学习并践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作者系甘肃政法大学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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