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 张译心
近日,《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文章强调,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要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勇担时代重任,敢作敢为、善作善成,满怀创业和报国激情,弘扬企业家精神,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
新时代以来,中国民营经济在历史性变革中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在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中展现出强大的韧性与活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民营经济被赋予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重要的历史责任,正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
释放民营经济强劲动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企业数量持续增长,从2012年的1085.7万户增长到2025年初的5670.7万户,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2%以上。与此同时,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营业收入总额从2012年的10.58万亿元提升至2023年的41.91万亿元,整体实力显著增强。目前,全国80%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92%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民营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步伐加快,成为推动产业创新与结构升级的重要力量。
在税收、投资、就业等方面,民营经济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数百万家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与乡村建设,帮助数千万贫困人口改善生活。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理事长史晋川表示:“中国民营企业的创新已从‘模仿—消化—再创新’迈入‘全球吸收、原创赋能’的新阶段,部分企业已在全球特定产业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数据显示,民营经济贡献了我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支持政策持续落地,覆盖法治保障、市场准入、要素支持、创新引导等多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论述,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法治层面,《公司法》《反垄断法》相继修订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0年实施,2023年推出“民营经济31条”,2025年颁布《民营经济促进法》,最高人民法院配套发布25条司法保障意见,将平等准入与产权保护上升为法律制度。
市场环境持续优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现四次“瘦身”,事项由151项减至106项,电信、影视、药品等领域全面放开,切实落实“非禁即入”。要素保障方面,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权重纳入考核,普惠金融全面推广,连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防拖欠长效机制,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创新方面,鼓励民营企业牵头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动科研设施开放共享,支持其进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化领域。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吴卫星表示,我国通过政策协同与制度深化,持续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发展信心、保障企业权益,不断释放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强劲动能。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梁清华认为,多措并举实现了政策协同与制度深化,对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促进公平、激发创新、优化环境、保障权益发挥了关键作用。
勇担时代重任
当前,民营企业已成为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从浙江卧龙控股攻关机器人关节模组、共建工业大模型,到宁德时代研发高能量密度电池,圣泉集团利用秸秆生产可降解材料,民营企业正以强大的市场活力与创新韧性,为科技强国和美丽中国建设注入新动力。
新时代背景下,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广阔、潜力巨大。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黄隽认为,民营企业机制灵活、市场反应敏捷、创新动力强劲、技术转化高效、成本控制出色、资源配置优化,这些特质使其在科技创新驱动领域大有可为。在人工智能、5G通信等前沿技术领域,民营企业正逐步从技术引进转向自主创新与原始创新。在消费升级方面,随着消费结构趋于多元化、个性化和品质化,民营企业能够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推出符合市场趋势的新产品、新服务。
此外,全球产业链加速重构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更多海外投资、技术合作与市场拓展的机遇。
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中国式现代化的推动者。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潘越提出,民营企业应在法治、创新、责任三方面积极作为:将合规经营作为企业生命线,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对标国际规则;聚焦国家战略,大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用”联合体,中小企业深耕专业领域,突破“卡脖子”难题;通过产业帮扶、绿色转型、公益慈善等方式实现企业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肖红军提出,民营企业应坚守主业、做强实业,不仅为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支撑,也要在保障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同时,要树立全面的社会责任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为美丽中国和乡村振兴作出贡献。
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学术界在此过程中发挥着重要驱动作用。南开大学中国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周密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加强研究,针对融资难、市场准入、权益保护等突出问题,运用新理论、新方法提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二是搭建对话平台,通过研讨会、论坛等形式促进政府、企业、学术界、科研机构和用户的深度交流,推动政策与实践有效对接;三是强化人才培养,依托博士后工作站、专业学位项目和实习基地,为民营企业输送具有国际视野与实战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四是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发表学术文章与媒体访谈准确解读政策,澄清误解,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吴卫星提出,学术界应紧扣民营企业实际需求,深化理论研究与实践支持。重点围绕企业管理、科技创新等领域开展靶向研究,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与家族文化融合路径,协助企业评估技术投入产出、降低创新风险。同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搭建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坚实智力支持。
史晋川认为,要深入阐释“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等重要论断,巩固民营经济法律地位;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创新制度环境;研究建立政企产业基金运作模式,增强创新主体动力;推动改善司法环境,依法保护产权与企业权益;加强舆论环境研究,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社会氛围。
新征程上,民营经济必将以更强活力、更高质量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宏伟实践。民营企业应坚定信心、勇担使命,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学术界与企业界应携手合作,共同推进民营经济实现更可持续、更高质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