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城市理念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

2025-07-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基本价值遵循。以此统筹和推动城市治理,实现公共物品公平正义配置已成为当前城市治理的重要方法论。实践表明,深刻把握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定位,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有利于在城市转型期凝聚最大合力,达成共识实现发展普惠民生,推动治理体系紧密呼应人民需求。
  构建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党建引领下的多方共治合力。城市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各自所长以破解城市发展难题。但在世界各国,由于社会分工、利益矛盾、行业区隔等因素,各方力量的协同共治都面临着组织和协调上的难题。我国在以党建引领推动各方围绕人民城市理念打造治理共同体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各级党组织坚持以党建网络跨界互联、推动共治协商、健全多级联动,打破传统的组织边界和体制壁垒,在更大范围汇聚各方力量推动城市治理与发展。
  近年来,随着新业态、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城市尤其是超大城市面临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强、社群相互依赖性降低等新发展特征,城市治理部门以党建网络为纽带,以改革创新思路在各大新媒体网络塑造的“网络流动社会”中开展党建工作,推动长期以“网络过客”身份孤立于现实之境的主播、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加入城市公共治理活动。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将党建引领工作融入城市公共资源配置的全过程,确保人民群众在深度参与的同时更好分享城市发展红利;进一步探索党建网络在城市多维空间的有效覆盖与有效引领,最大限度打造治理合力;进一步构建党建引领下的社会活力激发机制,实现城市治理活力与秩序协调发展。
  深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城市治理的人民主体性。随着现代社会的需求结构和利益结构日益复杂,城市公共物品的合理配置面临诸多矛盾性诉求。要找到人民群众需求和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就需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城市普遍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方式,在居民区、街区、街镇层次构建了不同类型的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各级政府以此汇聚各方利益代表并鼓励其充分表达意见,以民主协商来促成观点间的理性交流和共识达成,以民主民生紧密相依来提升基层民主协商的内生动力。这种民主机制充分尊重社会各方的利益表达,同时又以民主集中、民主协商等工作方法来促成共识,既考虑了各方主体的各自目标,又顾及了公共秩序的实现效率,因而对于最大限度实现利益兼容具有重要作用。
  在未来的改革深化中,有必要进一步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有效运行的支持保障体系,如为其高效破解复杂治理难题提供专业化支持,为民主运行提供规则支持等。同时也要求政府部门系统改革城市公共服务运行模式,使民主议事有机嵌入公共服务供给全流程。这些改革将深度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性意识,更好实现最广泛的公众参与。
  推动城市治理体系深度转型,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历史上其他的城市治理理念相比,人民城市理念更强调一切建设和治理活动始终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诉求为基本出发点。这就需要从深层次上推动传统城市治理模式重塑,不断打造“眼睛向下”、需求导向、以人为本的城市治理新范式;也需要在城市建设中不断超越极端追求技术主义和效率主义的惯性,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放在首要位置。从世界各国的城市发展历程来看,要实现这些转变都困难重重,通常会遇到传统治理模式惯性、利益分配矛盾等深层次挑战。
  改革实践表明,要有效突破这些挑战,就需要系统推行系列变革以构建城市治理新模式:一是以人民城市理念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尤其是推动基层政府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上,从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的获得感。二是创新城市治理的理念、模式和手段,更加注重治理投入和城市治理中的统筹协调。三是围绕人民群众的民生需求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切实推动与民生有密切关联的职能部门“下沉”到基层治理体系,更好在群众身边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四是构建双向结合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由过去自上而下的单向政绩考核模式,调整为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双向模式,进一步强化治理体系“眼睛向下”的改革方向。五是推动治理体系数字化转型,以新一代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为治理增效,构建反应敏捷、精细治理的数字政府,实现城市治理由人力密集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由经验判断型向数据分析型转变,由被动处置型向主动发现型转变。
  构建城市治理社会支持体系,促成最广泛的社会认同。人民群众是否认同是检验城市治理和发展的最重要指标。社会认同的达成与公众心理归属感的形成及主体意识的构建密不可分,只有在人们深度参与城市治理的过程中才能逐步形成。因此,人民城市理念呼唤构建更广泛的社会支持体系。首先,不断激发社会活力,培育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推动各类专业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城市公共服务、城市更新等重要活动,更好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充分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打造基层治理的社会支持力量,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其次,弘扬志愿精神,发挥志愿者群体在城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城市养老、应急、公共交通保障等领域打造常态化志愿服务力量。最后,构建社会自我协调机制,运用社会动员、社区营造、社会创新等社会化方法破解治理难题。最大限度通过重塑社会联结、构建社会共识推动公众找到公共问题破解之法。这些举措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同时,也为社会认同感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参与基础,是人民城市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立足于当代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历史脉络可以发现,“人民性”是我国城市治理制度体系的核心内涵,也是我国城市治理区别于西方国家的重要价值标识。上述改革举措不仅对于提升城市系统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而且有助于在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形成我国治理体系的独特制度优势。就此而言,以人民城市理念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将是未来治理创新的重要趋势。如何不断探索这一进程的组织、制度和文化支持将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
  (作者系上海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社会学院教授)
【编辑:王亮(报纸) 齐泽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