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的系统思维

2025-05-2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其中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迈入第十一个年头。作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战略,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站在新十年的十字路口,尚有许多结构性矛盾需要破解。因此,需要以系统思维重构十对重点关系,遵循从基础性机制到应用性实践、从内部资源整合到外部协同发展、从局部优化到整体统筹的原则,实现从“协同”到“共生”的质变。这不仅关乎京津冀能否建成世界级创新高地,更是中国探索区域协同新范式的关键一役。

  处理好成果转化硬平台和软机制的关系。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最后一公里”,其成效直接影响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硬平台是指科技成果转化的物理载体,如科技园区、孵化器、中试基地等;软机制则是指政策支持、金融服务、人才激励等制度安排。硬平台和软机制的关系是所有关系的基础,若缺乏统筹规划和协同机制,后续的成果转化、产业融合等均难以高效推进。当前,京津冀三地在硬平台建设上已初具规模,但在软机制方面仍存在政策碎片化、协同不足等问题。一方面,应加强硬平台的差异化布局与协同联动。另一方面,需突出高校在软机制构建中的“试验田”作用,探索“学科链—创新链—产业链”三链融合产学研模式,以学科优势培育本地化创新生态,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可试点“科研人员创业保留编制、成果转化收益分成”等柔性机制,破解人才流动与激励难题。

  处理好科技工作与产业经济工作的关系。科技创新与产业经济相辅相成是推动成果转化的关键。科技创新为产业升级提供动力,而产业需求又为科技创新指明方向,两者紧密结合才能有效避免科技与产业“两张皮”现象。当前,京津冀三地在科技与产业融合方面仍存在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脱节的问题,推动科技工作与产业经济工作深度融合,一方面需建立“需求导向”的科技创新机制;另一方面应明确科技与产业的协同路径,形成“需求导向”的创新闭环,为后续成果转化总量、增量和服务体系提供方向。

  处理好成果转化总量和增量的关系。在明确转化机制和产业方向后,需平衡成果转化的数量与质量。总量反映区域科技规模效应,增量体现创新突破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既要有总量的积累,也要有增量的突破,此关系是转化过程中的实施细节问题。当前,京津冀三地科技成果转化总量较大,但高质量、高附加值的增量成果相对不足,制约了区域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因此,在保持成果转化总量稳步增长的同时,应重点支持具有突破性、颠覆性的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中试支持,提供“概念验证—工程化—产品化”全链条服务。同时,要优化评价体系,将成果转化质量纳入科研考核,建立以产业贡献度为核心的评估标准。

  处理好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与转化工作的关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是支撑转化工作的重要保障,是转化实施过程中的又一细节问题,服务体系的专业化、一体化是提升转化效率的关键。当前,京津冀三地技术转移机构数量超过500家,但具备国际水准的不足10%,服务碎片化问题突出。专业化人才匮乏、资源共享机制薄弱、供需错配问题突出,导致京津冀三地在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存在服务能力不足、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制约了转化工作的效率。其解决路径需聚焦以下三点:一是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制定统一标准,强化政策协同,优化激励机制;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加强专业化服务机构建设,培养专业人才,扩大金融支持;三是构建创新生态,推动三地服务资源互联互通,构建一体化的成果转化服务网络,由此实现从“低效流转”到“高效转化”的质变。

  处理好成果引进转化与本地成果培育的关系。成果引进转化与本地成果培育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两条路径,涉及内外资源平衡问题,其目的是激发内生动力。在服务体系健全后,需加强本地创新能力,避免过度依赖外部技术输入,为区域自主创新提供可持续支撑。当前,京津冀三地在成果引进转化方面力度较大,但对本地成果的培育支持不足,导致区域创新能力内生动力不足。所以,在引进外部成果的同时,应加大对本地科技成果的培育支持力度。

  处理好科技资源与社会资源协同利用的关系。科技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协同利用是提升创新效率的关键,是优化资源整合的又一问题,在优化内外成果转化路径后,需推动科研设备开放共享、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创新生态。当前,京津冀三地在科技资源配置上存在分散化、碎片化问题,社会资源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尚未被充分调动,大型科研设备开放率不足40%,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比例低于长三角地区。因此,要推动科技资源与社会资源的协同使用,需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此外,还要考虑创新社会资本参与模式,降低企业创新风险。

  处理好项目招商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关系。项目招商是推动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而营商环境则是项目落地的重要保障,招商与营商环境建设是吸引外部资源和保障项目落地的条件。在资源协同基础上,需通过联合招商、标准化审批等举措,避免区域同质化竞争,既要注重当前效益,也要注重长期的竞争力。当前,京津冀三地在项目招商上力度较大,但在营商环境建设上仍存在短板。因此,在加大项目招商力度的同时,应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营商环境一体化。

  处理好主导产业与未来产业的关系。主导产业是区域经济的支柱,而未来产业是区域发展的新动能,产业升级需兼顾存量和增量适配,主导产业与未来产业有机结合是产业结构和区域协同的更高层次问题。当前,京津冀三地在主导产业发展上较为成熟,但在未来产业布局上仍显不足。因此,在巩固主导产业优势的同时,应加快布局未来产业。

  处理好京津冀区位定位与特色融合的关系。京津冀三地各有其功能定位,北京是科技创新中心,天津是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河北是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区域协同是更高层次的统筹,因此,三地的定位与特色融合发展是区域协同更高层次的另一方向。当前,三地在定位上较为明确,但在特色融合上仍需加强,地方政府不应该是机械性回应、执行中央政策,而应该按照地区实际情况构建与本地区特色相关的制度体系,实现央地政策快速响应和特色建设,从而推动三地特色融合。因此,要深入了解本地区的科技资源、产业特色、市场需求等情况,结合地区优势和特色产业,制定有针对性的科技创新地方性法规,实现差异分工与协同共生的空间重构。

  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社会协调发展的关系。经济发展与生态社会协调发展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在完成上述经济与创新布局后,需通过绿色科技、生态补偿等举措,实现经济、生态、社会的共赢。当前,京津冀三地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生态保护和社会治理方面,京津冀单位GDP能耗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绿色发展压力较大。因此,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社会协调发展,仍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制定“京津冀绿色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推动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建立生态补偿2.0版,将科技创新指标纳入生态补偿考核,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在社会治理方面要切实推动科技惠民工程:利用大数据优化区域医疗、教育资源布局,缩小三地公共服务落差,最终实现增长逻辑与可持续范式的价值重构。

  京津冀科技协同发展是撬动区域创新能级跃升的关键支点,也是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实践,其本质是从单一要素流动向系统生态重构的深刻变革,这一进程不仅是物理空间的重组,更是创新基因的重构。以上关系的系统梳理与平衡,既是对当前协同瓶颈的精准破解,更是对未来发展路径的科学擘画。

  (作者系河北工业大学副校长、京津冀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韩卓吾 汪书丞(报纸) 张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