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宗灵先生被誉为当代中国法理学建设的开拓者和奠基人,对当代中国法理学、比较法学和西方法理学研究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系统性贡献,他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深刻影响了一代又一代法律人。
回忆先生,思绪万千,仿佛回到了在他身边学习的难忘岁月。1995年,我从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得益于硕士生导师推荐,我有机会来到北京大学法律系,跟随沈宗灵先生攻读法学理论专业博士。这段经历不仅是我学术道路的重要转折点,也是人生中宝贵的财富。先生为博士生开设的三门课程,包括当代中国法理学、现代西方法理学以及比较法学。课堂就设在先生在中关园的家中,那里充满了学术和知识的氛围。每忆起当时的情景,画面就会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在我眼中,沈先生与其他人有着显著不同,先生总是以一种爱人和利他的态度对待他人。他对人宽容,总是设身处地为其着想。我们的课程通常被安排在下午的第一节至第四节课之间。记得在一次课上,先生曾经向我们分享了一些个人习惯,他说自己有三个习惯并不那么好。一是不午休,他总是利用午休的时间阅读报纸和杂志,并且会将其中他认为有用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这个习惯虽然让他受益匪浅,但却影响师母休息,经常引起师母不高兴。二是喝咖啡,到了晚年医生经常提醒他要减少咖啡摄入,因为咖啡中的糖分对健康不利,尽管如此也很难戒掉。三是守时,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先生总是严格要求自己,做什么事情都力求按时完成。然而,有段时间教研室集体完成项目比较多,他的守时无意中给同事们带来压力,有时候会引起他们的不高兴。
每门课程结课前,沈先生总是会布置一些作业,核心内容是围绕着所学课程,撰写一篇小论文。这些论文不仅是为了课程结业,而且是要我们用心去完成,不应付了事。他鼓励我们,完成作业后尝试投稿,发表在学术期刊上。这样的做法,老师称之为“一文多用”。记得现代西方法理学课程结束时,先生特别提供了一份材料,要求我们进行评述。后来,师兄郑强就按照老师的指导,将课程作业整理后成功发表。而我在比较法课程结束后,也采取了相同的方式,将论文发表在《比较法研究》上。这不仅是老师平生治学的经验,也是他培养学生的方法。经过老师的言传身教,我也逐渐养成将每次劳动成果转化为学术成果的习惯。
先生曾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的首任总干事。我们上学时,先生已经卸任总干事,刘升平先生接替了他的职位。那个时期,国内学术界对法理学众多议题存在争议,甚至在一些问题上出现了明显分歧,争鸣和讨论是常态。特别是1996年,《求是》刊登了一篇署名为“晓南”的文章,对当时中国法理学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几乎进行了全面否定。在此背景下,我们对沈先生如何看待这一问题产生了浓厚兴趣。沈先生不仅向我们说明了这篇文章背后的故事,还详细介绍了文章中所提及的人物和事件,并且强调了学术争论的重要性。他认为,鼓励学术争鸣是推动学术发展的必要条件,法理学进步同样离不开健康的学术争鸣。他还提到,法理学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是来之不易的,但这篇文章无疑给学术界带来了巨大的震动。根据我的理解,先生对于类似利用学术观点进行不当操作的行为,是强烈反感和厌恶的。
在学术研究中,沈先生对待所有学者总是保持着一种谦逊和平等的态度。在一次比较法研究课程中,先生介绍国内比较法学界学人时,特别提到了当时在比较法学界非常活跃的几位青年学者,其中包括现任比较法学研究会会长高鸿钧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先生说,就比较法学研究这一领域而言,他与这些学者属于同一时代,都是在同一时期开始从事比较法研究的。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先生并不以年龄或者资历排序,而是根据每个人进入某一学术领域的先后顺序来评价,这种做法充分展现了他谦逊、平等的学术胸怀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先生对待学生总是充满了关怀和理解。1995年我们刚刚踏入校门不久,比我早一年入学的曹翔师兄正处在博士论文选题的开题论证阶段。我与他在校园里散步时,多次谈论起这个话题。坦白讲,曹翔师兄对于选题能否获得先生的认同感到非常焦虑。当时,师兄想要研究的是公司法、企业法以及比较法研究方面的课题,并不属于纯粹的法学理论范畴,他担心可能不会得到先生认可,一直在思考如果无法通过该怎么办。事实上,在论文选题的开题报告时,确实有专家指出,这个选题似乎有追随公司法研究热潮的嫌疑,但是先生却给予了完全的支持。他对于研究的开放态度,以及对学生论文选题平等对待的立场,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了他在学术研究上始终如一的平等精神。由于曹翔师兄、郑强师兄以及我本人的博士论文选题不仅涉及比较法总论,还触及部门法理论,因此我们的导师组成员也不限于法理教研室的老师,还包括民法或经济法领域的魏振瀛、盛杰民、刘瑞复、王小能等教授。这样的导师组合,就算在当今的学术环境中,可能也只有那些非常开明的导师才能做到。
先生对待他人总是宽容的,对待自己却非常严格。在我们跟随老师学习的那段时光里,无论是我们提交的课程论文还是读书笔记,甚至是毕业论文,先生总是用铅笔仔细地批注,写下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感到不确定的地方,他会画上一个问号,并在将作业返还给我们时提出疑问,希望我们能够解释清楚,以便他能够给出更加精准的反馈。熟悉沈先生的人都知道,他在写作时总是使用钢笔。先生之所以选择用铅笔来批改我们的作业,是因为他不希望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这种做法不仅体现了他对学生的细心指导,也展现了他与学生之间的平等交流,以及对学生的尊重。
1998年4月,我们已经顺利完成了毕业论文答辩,正在等待毕业仪式。同时,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外法学》编辑部在筹备沈宗灵先生从教五十周年的庆祝活动及学术研讨会。筹备组指派郑强师兄和我对先生进行采访,由我将采访内容整理成稿件,最终以“五十载风雨路 跨世纪法理学”为题予以发表。正是通过这次采访,我全面深入地了解了沈宗灵先生的学术生涯。沈先生提到,他于1989年在《中外法学》上发表过一篇题为《论法理学的创新》的论文,而这次会议上他准备的发言题目则是《再论法理学的创新》。采访结束后,我认真研读了这两篇文章,深刻地感受到了沈宗灵先生作为当代中国法理学领域开拓者和奠基人是实至名归,令人敬佩。
在处理师生关系方面,先生展现出独特的风格。学生在校期间,他对待学生的态度是严肃而认真的,不会像一些老师那样与学生们打成一片。然而,当学生毕业进入职场之后,先生的态度变得更为随和。作为学生,我们常常会思考,先生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方式,可能是因为他相信只有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能对学生提出严格的要求,也只有这样,才能对学生进行更为客观和公正的评价。沈先生对学生的关怀是深沉而不张扬的,他会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并给予不同的指导、不同的对待。记得1996年元旦期间,先生邀请了在校的几位博士生到家中吃火锅。邀请时先生特别说明,郑强家在北京,要与家人团聚,就不邀请了。
先生的言传身教,不仅在学术上给予我们启迪,更在品德上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的一生,是对知识不懈追求的一生,是对学术严谨负责的一生,也是对后辈无私奉献的一生。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学者风范,什么是高尚的道德情操。
(作者系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