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际经济合作韧性的路径

2024-12-1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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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升国际循环质量水平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及安全水平;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国际经济合作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意义。
  然而,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形势下,全球地缘政治及国际经济环境日趋严峻复杂。世界经济碎片化特征明显,全球经济增长预期走弱,中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面临进出口和对外投资、外商投资受限遇阻,外部市场萎缩,投资并购等合作项目被撤销等一系列风险。提升国际经济合作韧性成为当前和未来防范和应对外部风险的有力支撑,成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成为完成国内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任务,以及全面推进强国建设的战略需求。
  国际经济合作不确定性增加
  近年来,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冲击了原有的利益分配和权力格局,这些产品跨境流动和企业国际化经营使得西方国家对对外贸易和外国投资监管发生了巨大变化。高竞争力产品和企业受到了日益严苛的法律、法规、标准的约束,甚至还有明确的保护主义政策或歧视性措施限制,形成了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领域的新特征。
  一是美欧等发达国家对“经济安全”的关注达到了空前的高度,首次将“经济安全”置于战略地位。国际经济秩序在经济全球化(经济效率优先)、经济安全(国家安全优先)和经济民族主义(国内分配优先)三者之间面临选择困境。美欧国家对外经济政策的首要考量由“经济效率第一”转向“经济效率与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并重”,甚至是“国家安全(经济安全)至上”。二是一些国家利用外交工具、经济工具、政策工具甚至价值观等理念工具全方位实行经济保护主义,“经济安全”武器化明显。三是美欧等发达国家倾向于与拥有“共同价值观”、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的国家开展双边或多边经济合作,重构国家间经济合作甚至全方位合作的制度基础,重塑全球供应链价值链,国际经济合作倾向“友岸化”“同盟化”“阵营化”。
  在此情形下,国家安全担忧和民族主义、保护主义日益高涨,国家安全已经与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紧密相连,国际合作领域的制度压力和现实风险日渐加大。首先,在对外贸易领域,传统的关税大幅度、大范围提高,技术、标准等非关税壁垒随着国际社会对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以及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关注日益加强而高筑,这种责任与义务甚至延伸到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对中国来说,进出口受阻,外部市场被挤压,对外贸易难以通畅。
  其次,在对外投资领域,美欧国家从外商投资审查、进出口管制、对外投资审查、潜在军民两用技术研发以及科研安全性等方面拓宽了关于“国家安全”的概念,建立强制审查制度,全面加强对外资的审查和监管,扩大了国家安全的涵盖范围和对外资的审查监管范围,强调了对敏感领域的审查,提高了政府机构的审查权限,增加了对中国的歧视性条款,禁止中国投资某些技术部门,扩展了需要中国“强制申报”的范围,在审查机制上凸显中国针对性。
  在美欧外资安全审查规定和具体实践中,出现了以下重大风险。一是审查产业范围不断扩大,囊括了当前和未来的高精尖重点领域,其中不乏中国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二是审查时限不仅包括投资前,甚至延伸到投资后,已完成投资和交易的项目也会被追溯。三是强制审查门槛降低,甚至降到零。如果相关部门主观上认为威胁“国家安全”,即便没有客观证据,也会被列入审查对象。四是不遵守相关规定和义务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和民事处罚与制裁。五是审查客体从实体经济企业蔓延至金融机构,以防金融机构协助实体经济企业在关键产业/领域持股或掌握控制权。六是审查对象国籍从外国延伸至与外国合作的本国企业。七是通过外交上的“长臂管辖”以及双边/多边协定影响和干扰对第三国的外商投资。
  美欧国家以“国家安全”或“经济安全”为由不断抬高传统和非传统贸易壁垒,加大安全审查力度,强化对高新技术、核心产业、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监管,增加了制度压力和政策风险。这些制度和政策干扰了互惠互利的国际合作理念,削弱了共同发展的国际交流共识,冲击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破坏了已有的国际经济秩序和分工体系,导致国际市场萎缩,对外供给遇阻,国际合作的机制渐趋脆弱,国际经济环境动荡加剧,对外经济交往与国际经济合作中不确定性和风险大增。
  提升国际经济合作韧性
  应对外部经济风险
  经济学概念上的韧性体现为抵御压力、竞争和环境冲击,并快速调整和恢复经济增长的能力。经济韧性体现了经济系统对于外部冲击的抵御能力、调整能力、恢复能力与重建能力。国际经济合作的韧性,可定义为由国际经济合作主体构成的合作机制和合作系统在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压力和冲击时能够进行抵御,快速进行调整、修复或重建,从而维持合作机制和合作系统相对稳定,保障短期的风险应对和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经济合作可从全球治理、国家推动、企业参与的相互作用方面提升韧性。
  首先,从全球治理层面维护、构建和完善多边主义体系。当前,“新国家安全”概念下的风险大多来自单边主义行为,不少对外经济政策和规定有悖全球观念,将贸易、投资、科技和环保问题政治化、工具化,实际上是“国家安全”概念的泛化,是对外政策的武器化,是保护主义的制度化。中国政府需要积极参与或引导既定国际合作行为规则的维护,加强与国际社会的沟通和交流,增强相互理解和政治互信,提高互利共赢的共识,在国际舞台上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多边主义理念和全球治理原则,从制度创新的角度完善或构建能够适应形势变化的政策安排,打造良好的国际制度环境,使得国际经济合作在有缓冲、有弹性、有韧性的框架中稳定运行。
  其次,从国家层面构筑多维度、多层次、多领域、立体的国际合作关系网络,将双边、三边和多边合作有机结合,促进国别和区域合作交叉并进,实现以点带面、由面扩散的多层网格化全球合作系统和合作机制。着力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东盟等中国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推动和拓展与“全球南方”及其他国家的合作,扩大国际经济伙伴网络。持续扩大制度型开放,支持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并发挥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巩固并强化合作共赢的国际经济关系。从合作方式上,以创新方法突破自由贸易协定(FTA)、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经济合作协议(ECA)、经济技术联盟等合作方式和自贸试验区、国家级经开区、国家级高新区等经贸合作平台,将合作系统的开放性与封闭性、合作内容的自主选择与规定义务、合作对象的灵活性与稳定性、合作领域的伸缩性与固定性融合起来,应对国际经济环境、规则、政策的变化与冲击。
  最后,从企业参与层面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并适应和遵守国际社会和伙伴国的新要求、新标准、新规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企业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要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自觉主动减少违规带来的风险和阻力,使得国际经济合作能够顺利进行。企业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在数字经济、低碳经济、中高端技术、服务业等领域拓展国际合作。
  从制度上完善国际经济合作机制,从地理上拓展全球经贸网络,从方式和范畴上创新多元、新兴合作,多维度提升国际经济合作韧性,塑造良好国际经济环境与秩序,对中国提高抵御外部风险能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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