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国历法中的殷历传统

2024-06-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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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古代农业社会中,历法于农业生产之意义十分重大,故上古先民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通过各种途径来制定历法。先民对历法的认知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他们首先掌握的概念是日和月,因为太阳的东升西落和月亮的朔望盈亏是最显著的天象。《左传》昭公十七年载“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即是说炎帝时期通过观察一颗名为大火星(心宿二)的恒星之视运行来纪时,指导农业生产,所谓炎帝氏“以火德王天下,是为炎帝,号曰神农”,正与此有关。

  以火纪时

  据上古时期的天象,大火星在天空中呈明亮的火红色,非常适合用来标记时间,每当其昏见于东方天空之时,人们正好可以开始一年的农业生产,而当其昏伏西方之时,正是一年中收获的季节。若对应后来的四时历,大火星昏见、昏伏的时间正当季春和季秋,故《周礼·夏官》云“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学者一般将这种以大火星之视运行纪年的疏阔历法称为“火历”,此历法对日、月已有清晰的定义,但对年和季节的区分却是模糊的。

  炎帝时期,承担观察大火星、指导农业生产职责的,基本上是部落首领。至帝颛顼之时,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专门设立“火正”一职,负责观测大火星之运行,敬授人时,并管理部落的土地和人口,处理民事。帝喾高辛氏之时,黎继续担任火正。尧帝时期的火正,则是高辛氏之子阏伯。《左传》襄公九年谓“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相土为商人的先祖,封于阏伯之故国商丘,在夏代做过火正,显然商人亦是“以火纪时”。

  商人祭祀大火星、使用火历之情形,多见于甲骨卜辞。在商代,一年中大概有三百多天的时间是可以于天空中见到大火星的,大火星晨见约于夏正十月,至夏正三月左右则昏见东方,夏正六月左右大火昏中,再至夏正九月左右,大火昏伏西方,此时将会有二十多天的时间看不到大火星,正当殷历之岁末十二月,当大火星再次晨见之时,又是殷历新的一年岁首。

  火历发展到商代,明显更加精密。它不仅能明确标记大火星运行的那些重要节点,更是界定了岁首,对年有清晰的认识。商人还熟练掌握了用六十甲子干支表纪日、月的方法,为了平衡阴、阳年之间的日数差,他们懂得设置闰月,起初闰月置于年终,祖甲以后开始年中置闰。从年终置闰到年中置闰,说明商人对季节变化有了一定认识。卜辞中有冬字,但并不表示季节,有春、秋二字,陈梦家说它们分别代表禾季、麦季,与后来四时历的春季、秋季也不太一样。可见殷历对季节之区分仍是模糊的,商人对季节变化的感知主要还是来自物候。

  楚历沿袭殷历传统

  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继承了商代“以火纪时”的传统。关于楚国历法的问题一直存在较大争论,或曰建丑、或曰建寅、或曰建亥,然而从传世文献及近出简牍资料的记载来看,楚历乃是沿袭了殷历之传统,即以夏正十月为岁首。如《春秋》昭公八年谓“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而同一年《左传》记载楚灭陈的时间为“冬十一月壬午”。又《春秋》昭公十三年载“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虔于乾谿”,该年《左传》则云“夏五月癸亥,王缢于芋尹申亥氏”。以上两个例子中,关于楚国发生的同一件事情,《春秋》之记载皆要比《左传》早一个月,杜预注认为:昭公八年的记载当从《经》,《左传》时间有误,而十三年的记载当从《传》,《春秋》时间有误。这种解释显然不具有说服力,我们认为《春秋》《左传》对楚国同一史事之记载前后之所以会相差一个月,是因为二者所据之历法不同。《春秋》为鲁史,记事自然用的是周历,周历一月当夏正十一月;《左传》注释《春秋》的这两条记录则是直接采自楚国史书,纪时当用楚历,楚历一月与殷历同,为夏正十月。

  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的《岁》篇记载了楚历十二月名。研究表明,这个版本的《日书》在使用时应是据楚历,故专门设置了一篇秦、楚月名对照表及昼夜长短分度。据秦、楚月名对照表推算,楚历正月即冬夕之月,当夏正十月,接下来的楚历二月即屈夕之月,正好是夏历十一月,即周正建子之月,因为昼夜长短分度显示此时“日五夕十一”,即白天最短夜晚最长的时候,也就是冬至所在之月。另外,清华简《筮法》篇,为战国时期楚人占筮所用专书,其第二十四节“卦位图、人身图”,是迄今所见最早的一幅《易》图。图画最内圈以人身各部位对应八经卦,次外圈为八卦方位图,最外圈则是说明性文字。《筮法》八卦方位图与《周易》八卦方位基本一致,即以坎、离、震、兑四正卦对应四时、四方。不同的是,《筮法》离卦作“罗”,对应冬季、北方,坎卦作“劳”,对应夏季、南方,与《周易》正好相反。廖名春先生认为,《筮法》的“罗”卦有罗致、包罗之义,可训为“藏”,“劳”卦则有劳作义。震、劳、兑、罗四卦,与最外圈“司雷”“司树”“司收”“司藏”的说明性文字正好一一对应,其实就是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意思。值得注意的是,《筮法》八卦方位图于乾、罗至巽、劳之间,其实暗含了一条隔线,若以四正卦对应四时,则位于罗、劳二卦之前的这条隔线,恰好穿过季春、季秋两个时间点,正当大火星昏见与昏伏、晨见之时。

  楚历沿袭殷历之传统,有其更深层次的历史文化渊源。从族源上看,商人与楚人之先祖同属一个部族集团。史载商人为帝喾高辛氏之后裔,楚人则是颛顼高阳氏之后裔,而“高辛于颛顼为族子”。据徐旭生之“三集团”说,商人出于东夷集团,楚人则出于苗蛮集团,而苗蛮集团乃是从东夷集团分化出来的,后迁徙至江、汉一带,为楚之先。正是因为有着相同的族源,故楚人深受殷商文化之影响。考古发现的湖北盘龙城遗址和江西吴城遗址,就说明殷商青铜文化深刻影响了江、汉一带。进入周代,江、汉流域仍然有着很深的殷商文化认同,故武王克商之后,周人对这一带的控制一直都不牢固。三监之乱爆发,东方和南方很多殷商旧部参与叛乱。周公东征虽然短暂地维持了稳定,但不久动乱又发生,昭王南征荆楚失败,“卒于江上”,其后的穆王、厉王、宣王之时,动乱不断,周王室疲于镇压,一直持续到西周灭亡。到了春秋时期,楚人仍以蛮夷自居,而中原各国亦贬之为蛮夷。春秋以后,楚人才开始自觉或不自觉地融入周文化圈,但楚文化当中的殷商传统始终未断。

  自颛顼氏“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以来,黎之后裔即楚人之先祖世代为“火正”,有“祝融”之称。到了周代,因使用更加精密的四时历,改由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火正”之职为“司徒”所取代。秦汉以后,人们对“火正”的记忆已较为模糊,故《史记·楚世家》谓“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太史公自序》则记“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关于是“火正”还是“北正”的问题,或曰古文“火”字与“北”相似,故为“北正”之讹,或曰当以“火正”为是。今从清华简《筮法》篇“卦位图”来看,作“火正”和“北正”皆是正确的。“卦位图”以离(罗)卦居北方,《周易》离卦即代表火,从“以火纪时”的角度说,《筮法》卦位图离(罗)卦前面的位置,正是指示大火星晨见即楚历岁首的时间点,可见“火正”与“北正”指的其实是一回事。司马迁著《史记》之时,所据之史料应是相当丰富的,记载“重黎之事”的先秦史料中,盖有作“火正”者,亦有作“北正”者,故“火正”或“北正”并非太史公之笔误,而是其尊重史源,如实记录的结果。

  (作者系赣南师范大学王阳明研究中心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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