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基本的意义上看,区域国别学是对域外世界的研究。为此,需要对域外国家与地区的政治、经济、历史、宗教、语言、文化、社会、法律等各方面进行整体性、全息式分析。域外世界,除了传统上的主权国家及其所构成的地区外,还包括尚未被国家主权所覆盖的全球公共区域。这类区域在美国的话语体系中先后被赋予“高边疆”(High Frontier)“全球公域”(Global Commons)等战略名称,我国则称之为“新疆域”(New Frontier)。新疆域包括深海、极地、外空、网络和数字、人工智能,[1]是随着人类科技不断进步而拓展出来的新空间,不仅指涉地理空间,也容纳虚拟空间。新疆域因蕴含大量资源而成为大国博弈的新平台,亦因制度供给不足而呈现严重的治理赤字。如何实现新疆域的有序治理,是我国全方位参与全球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新疆域是我国区域国别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自2022年区域国别学成为新的一级学科以来,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区域国别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已经成为学术界共识。构建新疆域区域国别学不仅能形成中国自身对新疆域的客观认知、为我国参与新疆域治理提供学理支撑,亦能打破西方对全球公共区域的知识与话语垄断。
当前,在深海、极地、太空、网络和数字、人工智能等新疆域各领域研究中,南极研究具有相当的代表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南极研究起步最早、研究相对成熟。自1820—1821年人类发现南极大陆后,南极研究的自然科学领域首先发展起来。一方面,南极本身具有极大的科学价值,能够为科学研究提供理想的研究条件;另一方面,欧洲列强将南极科学研究与国家荣耀相联,服务于本国的殖民扩张。20世纪初,伴随殖民扩张,人文社科领域的南极研究兴起。从1908年开始,英国(1908年和1917年)、新西兰(1923年)、法国(1924年)、澳大利亚(1933年)、挪威(1939年)、智利(1940年),以及阿根廷(1943年)等七个国家先后以“发现”“占有”“扇形原则”等理由对南极大陆部分领土提出主权要求。为支持本国的南极领土主张,或者反对他国的领土主张,学术界给出支持或反对南极主权要求的法理性依据。历经百余年,国际上逐渐形成了南极研究(Antarctic Studies),或称南极学这一个学科,并出现具有代表性的学术共同体,支持相关国家的南极科研、教育、资政,以及宣传。
二是南极研究初步实现了跨学科研究,并具有自然科学、工程科学、人文社科全学科交叉融合的潜力,推动南极研究学科化发展。在人文社科研究方面,国际法、国际政治、历史研究、公共管理相互交织融合,难以截然区分开来,学科界限模糊。在自然科学方面,南极是“天然的科学实验室”,科学家在这里开展冰川学、天文学、气候变化科学等研究,并出现上百个新兴交叉学科。此外,为支撑南极地区的科学考察活动,极地交通运输、应用环境建筑、极地工程装备、绿色能源和尖端科学仪器等关键技术和研究相继发展起来。
由于到达南极、开展南极考察活动与科学研究、制定南极国际规则等各个环节都需要自然科学的支撑,南极研究普遍遵循从自然科学向人文社会科学扩展的发展路径。在国际南极研究方面,在19世纪殖民时代,欧洲列强首先开启南极自然科学研究。20世纪初,相关国家在争夺南极领土主权过程中产生分歧,这促使南极研究向人文社会科学扩展。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自然科学家率先展开南极研究,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对南极的系统研究则始于21世纪10年代。南极研究是典型的跨学科研究,历经百余年发展的国际南极研究对我国构建区域国别学具有一定的启示。
一、国际南极研究的特点
第一,南极垄断集团国家塑造并主导国际南极研究议程与范式。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为阻止“声索国”(即历史上对南极部分领土提出主权要求的七个国家)的南极私有化举措,美国将自由国际秩序应用于南极地区。表面上,南极面向所有国家开放,各国拥有进入与探索南极的均等机会。实际上,各国实力差距悬殊,在《南极条约》签订时,仅有极少数国家拥有自主进入南极的能力。进一步,美国与七个“声索国”构成南极事务的“垄断集团”。[2]这些国家推动相关议题的国际造法,获得议题的正当性与权威性,将自身的利益诉求嵌入到南极规则制定中,塑造南极研究的议程与范式,长期占据南极研究话语的主导地位。
第二,国际南极研究主体由三部分构成:自然科学家、政府官员、人文社科学者,三者之间形成互动密切。科学家在南极开展科学考察和后勤保障工作,运用这些一手资料展开自然科学的研究,以及自然科学与人文社科的交叉研究。在早期南极秘密治理时期(1959—1983年),政府官员是南极政治法律研究的主体,大多数人文社科研究是由参加南极各类会议的代表所完成。直至今日,来自科学家和官员的研究依然具有深刻影响力。在20世纪80年代,第三世界以联合国为平台向南极条约体系发起冲击,试图用联合国为核心的全球性制度代替南极条约体系。为应对冲击,南极条约协商国采取一系列举措,其中,协商国公开此前绝密的协商会议(ATCM)历届《最终报告》(Final Report),使得未曾参与南极事务的学者也能根据会议文件展开研究。由此,人文社科学者大规模进入南极研究,最大的群体是国际法学者,其次是政治学学者。近年来,人文领域学者相继进入,从南极的历史、文化等角度展开研究,并出现与社会科学融合的态势。
南极治理依托于科学与法律和政治的相互融合。协商国基于南极科学数据和科研成果展开政治博弈和制度竞争,由此形成南极治理的目标和机制。反过来,科学、法律与政治的密不可分使得南极研究的经典成果必然需要多方合力完成。例如,为纪念《南极条约》签订50周年而出版的论文集《科学外交:南极、科学与国际空间治理》由长期活跃在南极一线的国际法学家、高级官员及科学家执笔,对南极科学、环境、资源等进行法律与政治上的解读。
第三,建立综合性的南极研究平台,推动南极研究学科化发展。英国剑桥大学斯科特极地研究所(Scott Polar Research Institute)、新西兰坎特伯雷大学“南极门户”(Gateway Antarctica)、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的海洋与南极研究所(Institute for Marine & Antarctic Studies)等是国际南极研究的代表性机构。这些机构集结多个学科背景的自然科学家、人文社会科学家,在制度层面促进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融合,汇聚各方人士的智慧和能量,提供多学科交流与跨学科合作的机会。机构之间互动交流频繁,进一步加强了智识流动。由于上述研究中心全部设立在大学之中,其不仅承担科研职责,还肩负着人才培养的重任。这些机构相继建立完整的南极研究课程体系,进行跨学科授课,源源不断地培养南极法律与政治研究人才,推动南极研究学科化发展。
二、国际南极研究的缺陷
第一,国际南极研究所秉持的主导价值理念是自由主义,导致研究内容上呈现一定的冲突性与对抗性。当前,南极地区面临的首要挑战是气候变化带来的全球性挑战。为此,南极学界将南极研究的主要目标确定为实现对南极和南大洋的有效管理。然而,自由主义理念使得垄断集团专注于本国和本集团利益,将地缘政治置于全球性挑战之前,将矛盾集中于国家间竞争、而不是真正的非传统安全挑战。这种思维同样体现在国际南极研究主流话语中,甚至不少国外学者认为中国是南极治理的“最大挑战”,这严重有悖于南极治理的现实。
第二,从研究人员上看,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声索国”学者贡献了绝大多数的南极研究成果,在南极主权未定的情况下,这些研究服务于巩固本国主权优势。例如,将声索地区冠以本国的名字在“声索国”内部广泛流行,英国称其南极声索区为“英属南极领地”(British Antarctic Territory),澳大利亚称为“澳大利亚南极领地”(Australian Antarctic Territory)、新西兰称为“罗斯属地”(Ross Dependency)等。并且,来自“声索国”的学者进一步将这种权利命名为“条约内主权”(treaty sovereignty),在理论上赋予主权声索以合法性。国际南极研究中相当一部分成果带有维护本国南极主权声索的潜在意味。
第三,自然科学领域出现一系列前沿交叉学科及理论创新,但人文社科领域尚处于描述性较多、理论分析较为少见、理论建构相对不足的阶段。针对各国的南极政策研究,大多数研究仅限于描述各国南极政策发展历程与现状,未能从理论上给出解释。在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交叉融合方面,目前停留在运用自然科学的知识分析问题,而无法进一步借用自然科学的思维、理论开创新的研究范式。
三、国际南极研究对构建区域国别学的启示
第一,在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中,尚未被主权体系所覆盖的全球公共区域应该受到同等关注。这些区域通常是战略制高点。在20世纪40年代初,美国启动区域研究(Area Studies)时已经对这些区域给予特别重视,快速开展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南极考察活动,并且在研究中将南极和太空联系起来进行比较研究,这值得我国借鉴。新疆域治理是我国深入参与全球治理不可或缺的一环,应将新疆域纳入区域国别学。
第二,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区域国别学发展。与新疆域相近的概念是美国所推行的“全球公域”。这两个概念的指代范围有所重合,但代表两种国际秩序理念。对于如何在全球公域行动这一问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给出自由国际主义方案,强调公域的公共属性,奉行开放原则、“先占先得”原则,其实质是以自由国际主义为名,实现霸权治理之实。我国则将新疆域界定为“各方合作的新疆域”,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同的国际秩序理念同样投射到学术研究中。当前,国际南极研究所秉持的自由主义价值理念导致其研究内容带有强烈的冲突性与对抗性。“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中国几千年文明的传承和发扬。我国参与新疆域治理是从全人类的长远福祉出发,以各国的共同利益为考量,通过制度建设、和平利用、科学探索和共同体建设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建新疆域命运共同体。[3]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区域国别学发展,不仅避免新疆域的竞争性排他性的占有或使用,亦能避免区域客体化的视角,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全方位体现和合共生的中国智慧。
第三,推动知识的学理性转化,建构有生命力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南极研究历经百年,虽然积累大量的南极知识,但这些知识呈现出碎片化形态,尤其是人文社科领域尚未实现原创性理论。将知识进行学理性转化方能赋予研究以生命力,为区域国别学长久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因此,我国构建区域国别学尤其要注重对现象进行理论抽象,提炼学科的核心概念,完成一般性理论的构建,这不仅符合“区域国别学”作为“学”的宗旨,亦使区域国别学获得强劲的学术生命力。作为有别于传统形态的区域,新疆域蕴含大量的理论创新空间,来自新疆域的原始知识可以补充现有理论,乃至构建出全新的人文社科理论,增强区域国别学的学理基础。
第四,建立全学科的人才培养体系。既有的国际南极研究虽然在理念、理论建构等方面存在不同缺陷,但也取得相当的成就,这在人才培养方面尤为显著。目前,垄断集团国家皆建立综合性研究平台,融合科研、教学、资政、宣传为一体,设置跨学科课程、安排跨学科人员互动交流与南极实地考察项目,培养出科研、外交等各类人才,参与南极各级组织运作,实现了国际组织规则制定、舆论宣传,以及统筹协调能力的统合。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全球治理变革和建设的中国方案》,外交部网站,https://www.mfa.gov.cn/wjbxw_new/202309/t20230913_11142009.shtml。
[2]邓贝西,张侠:《南极事务“垄断”格局:形成、实证与对策》,《太平洋学报》2021年第7期,第79-92页。
[3]杨剑:《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引领新疆域的国际治理》,《当代世界》2017年第6期,第22-25页。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