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性科技创新激发新质生产力强大动能

2024-03-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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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必须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不同于连续性科技创新和突破性科技创新,颠覆性科技创新是科技创新塔尖上的明珠。如果说连续性科技创新是新长出的一片树叶,那么突破性科技创新就是新长出的一条树枝,而颠覆性科技创新则是新长成的树干,这个新树干的出现完全改变了由原来的树干所设定的游戏规则,这正是颠覆性科技创新的颠覆意义所在。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唯有加强颠覆性科技创新,才能占领科技创新的制高点,才能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强大动能,才能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的竞争优势。

  加强颠覆性科技创新战略规划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创新发展就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科技创新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是全面创新的主要引领。在一系列战略规划强有力的保障下,我国在航天科学、信息技术等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了一批重大原创性成果,量子通信、铁基超导等重大科研项目顺利攻关,嫦娥五号、天问一号、“中国天眼”等“大国重器”不断涌现。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我国由2012年的第34位提升至2023年的第12位,标志着我国已经跻身世界创新型国家前列。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当前,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科技创新特别是颠覆性科技创新成为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颠覆性科技创新事关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塑造与强化,其探索、研发与转化具有前瞻性、复杂性和系统性,必须充分发挥好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强化战略规划的引领作用,瞄准重大前沿领域、组织创新人才团队和制定针对性的超常规政策。

  第一,制定颠覆性科技创新路线图。从国际经验看,战略规划先行引领是发达国家推动颠覆性科技创新的共性做法。例如,美国2023年制定了《美国政府关键和新兴技术国家标准战略》,引导量子信息技术、通信网络技术等14个颠覆性基础研究领域的研发工作;德国2023年出台《未来研究与创新战略》取代了2018年的《高技术战略2025》,作为未来几年研究和创新发展的顶层战略。可以看出,战略规划在推动颠覆性科技创新发展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基于深刻认识国家战略规划的重要引领作用,我们应立足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需求,锚定颠覆性科技创新的前沿领域,明确颠覆性科技创新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总体要求,部署颠覆性科技创新发展的重点任务,打造中国科技创新的“塔尖行动”计划。

  第二,加强颠覆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从国际经验看,美日等发达国家为有效推动颠覆性科技创新均成立了颠覆性科技创新平台。例如,美国国防部等政府部门主导设立了以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为首的多个颠覆性科技创新平台;日本部署实施了“颠覆性技术创新计划”(ImPACT),意在支持高风险、高冲击性的研发活动,促进颠覆性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若干国家实验室和大量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聚集培养了众多优秀科技人才,研制配备了大批先进科研装备,为加强颠覆性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平台基础。为了进一步加强颠覆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我国应依托日渐成熟的国家创新体系,统筹科研院所和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优化科技资源整合机制,探索符合科研事业单位特点的管理模式,构建跨学科的、机制灵活的、更为自由的国家颠覆性科技创新平台。

  第三,打造国家队和地方队协同发展的颠覆性科技创新体系。我国科技整体实力取得大幅提升,为颠覆性科技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为把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机遇,多地已聚焦颠覆性科技创新积极开展实践探索,争抢科技创新制高点。近期,为了培育具有颠覆性潜力的项目并将其转化为颠覆性技术创新,上海建立了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广州也建立了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聚焦原创性技术,推动国家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接续研发和落地转化。这些地区率先发力为其他地区加强颠覆性科技创新提供了经验借鉴。颠覆性科技创新需要纵向联动形成央地合力,应鼓励地方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强地区颠覆性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协同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科技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性颠覆性科技创新高地,打造“国家队”和“地方队”协同发展的颠覆性科技创新体系。

  推进颠覆性科技创新内在规律研究

  颠覆性科技创新不同于连续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颠覆性科学创新是能够开创新范式从而引发科学革命的科学创新;颠覆性技术创新是可以改变游戏规则从而引发产业变革的技术创新。颠覆性科技创新既有一般性科技创新的特点,又具有其独特的内在规律。就科技史的发展而言,颠覆性科技创新是引发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引擎,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战略作用。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的数量少之又少,但其蕴含着改善人类生活、影响世界发展进程的强大能量。因此,必须深入把握颠覆性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

  创新显然是“新”与“旧”的对立,而颠覆性科技创新则是“新”对“旧”的颠覆,新与旧的对立构成了颠覆性科技创新对立定律。在经济学领域,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鲜明描述了颠覆性科技创新对立定律。科斯开创了交易费用分析范式,交易费用也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大厦的基石。新古典经济学基于价格信息给定即交易费用等于零的假设来构建其理论体系,与新古典经济学完全对立的是,新制度经济学基于交易费用不等于零来建构其理论体系。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不等于零”与新古典经济学的“交易费用等于零”的对立,就是新制度经济学实现了对新古典经济学的“颠覆”。交易费用分析范式为科斯赢得了199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在自然科学领域,近年来由中国科学院院士、复旦大学教授赵东元团队研发的有机介孔材料,更是完美地体现了颠覆性科技创新对立定律的“大道至简”。在中国有机介孔材料成功研发之前,国际化学界的介孔材料都是无机的。而从“无机”的对立面“有机”这个新的角度,创制出全新有序介孔高分子和碳材料,成功实现介孔材料领域的重大跨越,在高分子和碳材料领域掀起了一场创新革命,开拓了纳米科学的新方向,源于赵东元在国际上率先提出的“有机—有机自组装”创新理念。从“无机”到“有机”,赵东元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开创性研究成果获得了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

  颠覆性科技创新对立定律有其自身的底层逻辑。生物学上的细胞成对分裂是颠覆性科技创新对立定律的生物学逻辑,物理学上的正反物质理论是颠覆性科技创新对立定律的物理学逻辑,而中国传统哲学中的阴阳之道则是颠覆性科技创新对立定律的哲学逻辑。由此可见,颠覆性科技创新具有跨学科的特点,而真正把握颠覆性科技创新对立定律的基本原理,同样需要跨学科综合研究。一是要推动跨学科研究有序发展,构建颠覆性科技创新多学科联动机制。鼓励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物理、金融等多学科学者梳理总结颠覆性科技创新案例,深化颠覆性科技创新内在规律的学术研究。通过学术论坛、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形式,开展跨学科的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各领域学者对颠覆性科技创新规律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二是要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为颠覆性科技创新提供“外脑”支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动颠覆性科技创新为导向,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主体积极参与,围绕科技领域重大问题难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准确把握全球科技创新的前沿趋势,充分发挥理论创新、支撑公共决策、引导公众舆论等智库功能。三是注重从科技史、哲学史,特别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哲学中汲取颠覆性科技创新的思想智慧。从历史中找规律,从经典中找灵感,对颠覆性科技创新意义重大。深化历史研究,启迪科学思维,从历史经验中提炼颠覆性科技创新的发展规律和特点,以宏大的历史视野分析现实问题,为颠覆性科技创新提供路径指引。

  深化颠覆性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要深化经济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新时代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潜力,积极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断提升。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与科技体制改革。现有的体制机制改革为我国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加强颠覆性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奠定了重要基础。

  面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要求,必须把深化颠覆性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这项工作摆在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位置,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为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做好颠覆性科技创新人才工作。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加强颠覆性科技创新首先要解决好人才问题,下大气力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一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颠覆性科技创新要求打破思维桎梏,对现有的教育体制提出了新的挑战。应结合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以激发培养新一代学生的想象力和探求欲,适应颠覆性科技创新的需要。二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国家重大实验室及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引导作用,推动创新人才培养与学生创新能力培育相结合。三是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评价为主、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为辅的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注重对人才的创新能力与成果价值进行评价,特别是要邀请科技史领域的专家参与成果评审过程,从历史角度客观评价成果贡献。

  第二,强化颠覆性科技创新资金保障。颠覆性科技创新周期长、投入大,需要长期关注和大量资金投入,要实现颠覆性科技创新必须建立和完善资金保障机制。一是建立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更多投向颠覆性科技创新,形成多渠道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清华大学学生成立的AI公司“月之暗面”经过两轮融资后估值暴涨到25亿美元,社会资本的大量涌入,为颠覆性科技创新提供了成长的沃土。二是建立资金长期投入机制。设立颠覆性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建立分期考评机制,实现阶段性滚动资助,形成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三是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在20年硬盘行业发展史中,全部的颠覆性科技创新均出自小企业,显然“专精特新”企业的科研创新活动更易带来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应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多种激励方式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颠覆性科技创新活动。

  第三,加快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作为科技创新塔尖上的明珠,颠覆性科技创新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发挥颠覆性科技创新的强大动能,必须打通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堵点断点,将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真正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生产力。一是加速构建供需融合发展机制。搭建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的供需平台,推动各方主体沟通和互动,实现成果与产业高效对接。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以“政产学研用”联动提高成果“转”的效率。二是不断完善成果转化服务链条。打造一批辐射范围广、转化能力强、发展机制好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有效提高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成功率。三是大力推进产业化应用。深入开展成果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推广,开拓成果应用新场景,从“无中生有”“有中生新”的产业创新中,实现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质”的转变。

  (作者系山东财经大学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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