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实与书写:《左传》春秋叙事的礼义价值建构

2024-01-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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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而言,真实的历史被称为“史实”,而有关历史的记载被称为“书写”。毫无疑问,历史书写应以呈现历史真相为目的,但是因为真实的历史特别是历史的细节往往是复杂的,即使是历史现场的亲历者也只能从某一方面去叙述、书写。如果再考虑到书写者的主观偏好、价值选择等,那么历史书写必然带有书写者的主观立场和价值判断。因此,通过历史书写来把握真实的历史,至少需要考虑书写者的主观视野和价值立场。

  出土文献与《左传》的叙事理性

  以往,世人对春秋历史的理解主要借助于《春秋》《公羊传》《穀梁传》《左传》《史记》等传世文献的记载。又因为《春秋》记事简括、《公羊传》《穀梁传》重在解释“微言大义”、《史记》为汉人所写而远离于春秋时期,于是《左传》就成为世人了解春秋历史的重要桥梁,人们甚至认为《左传》就是春秋历史的实录——《左传》重礼就意味着春秋是以礼为中心的时代。

  当今,日益增多的出土文献为我们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春秋史书写文本。自从马王堆汉墓帛书《春秋事语》现世以来,上博简、清华简、慈利简、枣纸简等春秋史文本不断呈现于世人面前,诸如清华简《系年》《郑武夫人规孺子》、上博简《成王为城濮之行》以及慈利石板村“吴语”、枣纸简《吴王夫差起师伐越》等就是其中的代表,如果再加上西晋时期出土的汲冢竹书“国语”两篇,那么早期社会流传的春秋史文本将更加丰富多样。从形式与内容来看,现出土的春秋史文本多呈散编形态,记事用语有时也欠准确,如上博简《成王为城濮之行》一开始就点出晋楚交战之地在城濮,是一种“事后诸葛”的表达,比不上《左传》《史记》的准确用语。然而,这些出土的春秋史文本却能促使我们反观《左传》的书写,进而准确把握《左传》的叙事特征和理性精神。

  一个典型的例证便是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与《左传》“郑伯克段于鄢”的不同:两者都涉及郑庄公、郑武夫人以及郑国大臣,然而两者对这些人物关系的描述显然有别。简文中的母子关系和谐亲密,郑武夫人处处为儿子、国家的未来忧心,教诲儿子的言辞饱含恳切和真诚,对大臣也是充满了信赖;郑庄公对母亲的教诲也是言听计从、遵规行事,对大臣更是恭敬有加、委以重任;同样,郑国大夫也很体谅国君、谦让有礼,“各恭其事”而不专权恣肆。简文呈现出郑庄公朝堂一派母慈子孝、君惠臣忠的政治局面。也许可以认为简文中郑武夫人的规诲是包藏祸心、郑庄公的尊诲而行是阳奉阴违、大夫的谦恭让权是规谏提醒。然而,这一阐释无疑是以《左传》的叙事为参照的,从简文的用语、称谓以及人物的言辞口吻,难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反观《左传》“郑伯克段于鄢”的叙事,书写者使用“初”将事件的起点追踪于“郑武公娶于申”,随后依次叙述郑庄公与母亲、兄弟段的矛盾,以此揭示三人虽为至亲,但矛盾早在郑庄公出生的那一刻就已形成,根本无法调和与解决;面对母亲姜氏、兄弟段的咄咄逼人,大臣与郑庄公结成同盟,适时而动以至平定叛乱。相对于简文记述郑庄公即位之初的情形,《左传》的叙事前后勾连,将长时段的事件连缀一体,以至形成严谨的因果链条,即《左传》对“郑伯克段于鄢”的书写,早已不是“原始的历史”,而是使用叙事理性将历史书写为一个“合理”的过程(黑格尔语)。

  与简文重在呈现母子、君臣关系的和谐相比,《左传》的叙事视野更加冷峻、理性,它揭示出政治权力斗争中的残酷与无情:面对权力,母子之爱、兄弟之情消磨殆尽,“亲亲”原则早已被抛之九霄。“礼崩乐坏”的历史真实从冷静的叙事中展露无遗,也许是担心读者没有体会到这一社会现实,书写者又通过解释《春秋》的“书曰”来强调本为兄弟却难以使用兄弟关系来评判。

  理解春秋历史的多维视角

  借助出土文献的激发,我们就此扩展视野便会发现,除了传统被视为“史书”的传世文献之外,诸如《孟子》《管子》等诸子著作所记的春秋史文本也值得重视和参看。特别是当我们追踪春秋时期的历史真实与文本书写特征时,多一种文本即多一种观照历史的视角和维度。与形态多样的“分散型”春秋史书写文本相比,《左传》的崇礼重德应该被视为书写者的叙事立场和理念建构,这一种历史书写的价值追求和历史观表达,不能被视为春秋社会的历史事实。即使以春秋霸主的标杆齐桓公、晋文公为例,他们主持的诸侯会盟、政治秩序乃至个人的日常言行,往往出于政治权力、现实利益得失的考量,而非以礼义为导向,甚至崇礼重义成为他们进一步攫取政治权力、现实利益的借口和遮羞布。

  按照《孟子·告子下》所记葵丘会盟的“五命”内容来衡量,不但孟子时代的诸侯已犯“五禁”,即使齐桓公本人也没有尽数做到“五命”的要求:单就取士尊贤来看,齐桓公信任易牙、竖刁等人以至祸乱齐国;至于“桓公好内,多内宠”,又与日常的行为规范密切相关。《左传》僖公九年书写“葵丘之会”没有“五命”的具体内容,只有一条总则,即“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也许《左传》已经明了同盟诸侯的日后行为并没有遵守“五命”,所以书写者只强调了总的原则,并紧随其后记述了周王室赴会者宰孔的评价“齐侯不务德而勤远略”。

  如果仅依《左传》所记“宰孔赐齐侯胙”的过程,读者一定困惑宰孔如此评价的根据是什么,甚至让人怀疑宰孔的人品,因为整个赐胙过程,齐桓公谦逊有礼、言行得当,对周王室以及宰孔本人的态度十分尊重,下、拜、登、受处处合“礼”有“德”。齐桓公的这些言行表现,与宰孔的事后评价明显相悖,那么宰孔为什么如此评判齐桓公?如果参照《国语·齐语》《晋语二》《管子·小匡》《史记·齐太公世家》等文本对“葵丘赐胙”的叙事,便会发现齐桓公对周王室乃至宰孔的尊重有礼、进退揖拜,并非出自内心的真诚,乃是源于谋略、权变的衡量和拿捏:在宰孔宣布周天子诏命“无下拜”之后,与《左传》书写齐桓公甘心下拜的言行不同,其他文本都在言说“桓公欲许之,管仲曰‘不可’”“桓公召管子而谋”等,即在贤相管仲的规劝下,并饱含着对霸业权力的渴望,齐侯才甘心下拜登受。换言之,这一“尊礼崇德”的行为,是一种诸侯会盟的仪节表演。《公羊传》《史记》更是直接点明了“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益有骄色”“诸侯颇有叛者”,以此再看《左传》对宰孔言辞的书写,便能理解“齐侯不务德而勤远略”的话语根据和内在深意。

  在阅读《左传》僖公九年的内容时,如果我们忽略掉宰孔对齐桓公的事后评判或者没有深究如此评价的原因,而是单单关注宰孔赐胙、诸侯会盟的过程,则会认为齐桓公的行为乃是出于对礼制秩序的敬畏和真诚,进而便会忽略其他春秋史书写所揭示的霸业权力和政治利益的盘算。而与其他文本相比,《左传》之所以隐去“桓公召管子而谋”的过程,主观目的应是凸显此次会盟的“修好,礼也”,进而重塑齐桓公尊礼重德的霸主形象,以此当作天下诸侯的楷模。

  《左传》对礼义价值的建构

  《左传》对春秋霸主的重塑,也表现在对晋文公言行的书写上,这主要呈现于僖公二十五所记“晋文公围原”一事:原邑本为周地,与阳樊一样不愿划入晋国,面对这一问题,晋文公显然不会守礼退让自省,而是直接派兵攻伐原邑;在原邑难以攻取且透露愿降的情况下,晋文公下令退兵以守信,并明言“信,国之宝也”。对于此事的书写,《左传》是站在晋国的立场上来展现国君的“尊礼守信”的,而对于晋文公的武力攻占、原邑的利益损失并没有关注。《左传》书写者对叙事立场的选择,与其说是为了凸显晋文公的明君形象,不如说是对尊礼守信行为的褒扬。因为《左传》并没有把礼义价值的承担者寄托在晋文公身上:与齐桓公隐微的自矜和骄色相比,晋文公对政治权力、现实利益的拿捏更为彰明——在平定周王室王子带之乱后,晋文公“请隧”,这一行为不但呈现出晋文公自恃功高的骄傲心态,也揭示出礼义秩序在春秋霸主心中的地位和价值:只要功劳足够高,天子的威仪、礼制也应该由诸侯来享用,“尊尊”原则早已被践踏于地。晋文公请隧、夺地的行为,与守信以降原放在一起书写,如同齐桓公以礼受胙、其后又被宰孔批评一样,前后对比显得滑稽、违和,但《左传》正是通过这种对比叙事,告诉世人春秋霸主无法承担起重建礼义秩序的大任。

  与春秋霸主相比,《左传》书写者更倾向于把礼义价值的承担者寄托在卿大夫、贤人、史官、君子以及其他有识之士的知识精英群体上,在书写者看来,这一群体见识广博、正直睿智,是评判和践行礼义价值的承担者。在《左传》中,直称“礼义”的话语均出自卿大夫、贤人之口,如僖公七年管仲对齐侯言“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劝说齐桓公尊礼崇德;成公十三年周王室刘康公明言“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提倡“君子勤礼”;昭公四年郑人对新政的不满,子产云“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管仲、刘康公、子产可谓是礼义价值的代言人,他们使用“礼义”来规范国君、评判他人、支撑自己,而这些无疑都寄托着《左传》书写者的诉求和理念表达。

  以史实而言,春秋社会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周王室衰微、僭越成风,“臣弑其君者”“子弑其父者”绵延不绝,即使是诸侯霸主也着眼于政治权力、现实利益的斟酌。而《左传》的书写者总能从政治事件、日常言行中发现礼义价值的施展空间,进而使用礼义价值作为评判标准来衡量是非善恶,即《左传》书写者的主观目的在于通过对礼义价值的高扬,来重建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这是另一层面的“拨乱世,反诸正”。《左传》的书写如同晋国董狐、齐国太史以及“孔子作《春秋》”的主观追求一样,都在呈现书写主体规范现实、重整秩序的勇气和努力。对于《左传》的书写者而言,历史的真实无论多么“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但历史的书写绝对不能没有“道”的标杆,而正是这一礼义的标杆为失序的春秋社会点亮了一盏明灯:在“天下无道”的社会现实中,开出“天下有道”的治世良方。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出土文献与战国时期春秋史书写研究”(23BZW040)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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