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站制”:一种新的治理机制

2023-12-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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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成为基层社会领域发展中的“常量”。社工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社会治理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以及实践探索,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社会工作实践。
  各地社工站建设构成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实践创新,对于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专业化水平有明显的提升作用。从发展逻辑看,社工站建设在相关政策文件的指导下,不断深入探索,建设模式呈现出“多点散发”的态势,形成了诸如广东“双百工程”、湖南“禾计划”等模式。立足社工站功能定位、实践逻辑、建设逻辑,及其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影响,各地对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实践经验进行反思建构和批判理解。从丰富的建设实践看,社工站同时发挥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平台枢纽的作用。
  作为服务项目的社工站因循了项目制的治理逻辑,社工站本身被打包为一个服务项目,设置服务指标,街镇通过服务外包的形式将其交由社会组织承接并提供具有市场逻辑的社会服务。其建设与运营同一般项目制治理相比,呈现出明显的同构性和相似性。作为一种全新的“项目”,社工站要自证其存在的必要性,就应该具有与场域中其他服务类项目不同的定位与功能。
  作为平台枢纽的社工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聚焦于“平台”与“枢纽”两大功能,社工站面向基层,强调供需的匹配与平衡,并不断地整合资源回应需求。作为载体,社工站也在横向上发挥管理、协调、服务作用,为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同时,纵向联动各级组织架构,汇聚资源和需求,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承担着联动、协同和整合功能。
  社工站建设推动了基层治理体系的重构、服务方式的改变以及基层治理服务精准化、专业化的提升。单纯的项目特征或平台特征都难以完整界定社工站的基本定位和功能发展。要全面认识社工站的社会价值,需要将其置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语境中。
  社工站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创新,是现代化治理能力的具象化,其本质不是“另起炉灶”,对原有社会治理模式的完全抛弃,而是在对单位制、项目制等原有治理机制的深化、整合以及拓展。从社工站的实践经验中,我们可以将“社工站制”概括为新的制度逻辑概念。所谓“社工站制”是类型化的结果,其建构逻辑是借助自上而下的平台建设和政策传递,加上中间层面的社会组织服务承接和载体运营,继而实现对基层治理和美好生活需求的响应,本质上是一种新的服务递送制度,是对科层体制和项目制的整合联动,也由此兼具两者的特征。
  社工站制作为一种新的制度逻辑,对基层社会治理场域服务生态具有明显的建设性影响。社工站建设不仅实现了对“项目制”的纠偏和修正,而且实现了对基层社会服务体系的增量改革和存量整合优化,同时吸收专业力量进行服务协同。但值得注意的是需防范过正,社工站制在条件设置和准备不足情况下的全面覆盖和推开,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非预期的效应,需要引起高度注意。比如,社工站建设影响社会组织发展方向。因为社工站建设在全国的铺开,各地民政的工作重点都聚焦在社工站建设上,出于对固有工作路径的依赖,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形式成为重要选择。一般来说,既有的社会组织因服务对象类别的不同,分属于不同的专业领域,有各自领域的生存之道。但是而今,社工站建设使得社会组织不断对自己的专业领域进行动态调整,而调整的目的均是承接社工站建设。基于顶层设计对社工站服务对象与工作内容的明确规定,众多社会组织综合型发展的趋势,进一步造成了社会组织的高度同质性。这样的现象,好的一面是社会组织能够适应环境而不断寻求发展,但也加剧了社会组织同质竞争的强度,不利于社会组织良性生态的积极建构。
  社工站制的理论意涵、治理脉络、实践拓展以及功能影响等都需要进一步跟进和深入研究,助力中国特色社会工作实践智慧在理论与实践两个向度的创新。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建构与治理创新研究”(23BSH159)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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