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幼共托的融合共生之道

2026-08-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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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与托育服务需求刚性攀升的双重叠加态势,使得“一老一小”照护问题日益成为关乎家庭福祉水平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民生议题。在少子化、家庭规模小型化的影响下,传统家庭照护模式渐趋式微,照护责任从家庭向社会转移的趋势愈发明显。在此背景下,老幼共托模式顺势生成,通过在空间布局、资源配置与服务供给上实现养老与托育服务的有机融合,不仅可以达成公共服务资源的高效利用,更能构建起银发群体与未成年群体间情感联结与价值互哺的共生纽带。

  老幼共托的社会基础
  老幼共托的共生之道,根植于代际互助的社会伦理内核与资源整合的经济理性逻辑,其核心要义在于打破养老与托育服务的碎片化割裂状态,实现“1+1>2”的协同治理效应。
  从社会伦理维度看,代际互助是中国传统家庭文化的核心意涵,祖辈在儿童养育过程中承担重要角色的“代际养护”模式,曾长期支撑家庭托育体系的有效运行。老幼共托将这种家庭内部的代际互助关系延伸至社区公共空间,通过制度化设计重构代际互动关系:老年人不再是单纯的被动照护客体,其积淀的人生阅历与生活智慧可转化为照护幼儿的优质资源,在陪伴幼儿成长的过程中获取价值认同与情感慰藉;幼儿则在与老年人的互动实践中感知长辈关怀,培育尊重长者、传承传统的价值观念,进而消解代际隔阂,强化社会凝聚力。
  从资源配置看,养老与托育服务在基础照护设施、后勤保障体系、专业服务资源等方面存在高度共性,为老幼共托的资源整合提供了可行性基础。在硬件设施层面,厨房、洗衣房、活动场地等基础设施可实现跨场景共享,消防、安防、医疗辅助等设备的统筹配置能够显著降低重复建设成本。在人力配置层面,保洁、安保、后勤管理等通用岗位可实现统一调配,专业社工、医护人员等专业力量可跨领域提供服务,通过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在运营管理层面,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的统筹协调能够整合志愿服务、文化资源等社会力量,丰富老幼共托的服务供给维度。这种资源整合的经济理性特质,使老幼共托在缓解公共服务资源供需矛盾、降低服务运营成本的同时,为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实践路径。
  老幼共托的现实梗阻
  面对老龄化与少子化叠加带来的家庭照护难题,部分地区陆续推进老幼共托试点建设,整合两类服务资源,持续完善“一老一小”照护服务体系。阵地建设方面,有效盘活社区闲置用房、老旧驿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等存量公共资源,通过适老、适幼双向标准化改造与功能优化,打造集老年日间照料、康养助餐、普惠托育、课后托管于一体的一站式社区服务阵地,有效解决基层服务场地分散、利用率低、重复建设的问题。服务供给方面,精准对接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养康复、精神慰藉及婴幼儿照护养育、启蒙教育、安全看护需求,常态化落地两类群体基础服务,实现社区全龄段照护覆盖。代际共育方面,通过开展老少共读、民俗体验、手工共创、家风宣讲等特色活动,搭建常态化代际互动场景,有效弥补独居老人精神空虚、幼儿德育体验与社交场景不足的短板。资源统筹方面,统一调配安保、医护、后勤、消杀等通用人力,共享场地、康复、防疫、活动设备器材,大幅降低公共服务建设与运维成本。总体来看,老幼共托模式有效缓解了中青年家庭照护压力,兼顾老年人精神需求与幼儿综合素质培育,以代际温情涵养社区文明,形成适配城乡不同场景的嵌入式、公益型普惠服务样板。
  作为一种新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老幼共托在各地试点实践中已彰显出显著的民生价值与社会效应,但也暴露出政策壁垒、标准缺失、专业支撑不足等困境,制约了共生效能的充分释放。一是跨部门政策协同机制缺失,养老、托育分属民政、卫生健康部门主管,规划、消防、住建等多部门分头监管,补贴政策无法叠加,场地适老化、婴幼儿安全双重标准缺乏统一规范,长效扶持保障不足;二是专业服务供给能力薄弱、内容同质化严重,现有从业者大多仅掌握单一养老或托育技能,复合型人才稀缺,同时幼儿好动与老人静养的环境需求冲突、两类群体均为易感人群,带来更高的卫生防疫管理压力;三是资金投入压力大、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低,场地改造、双重标准设施配置前期投入高,复合型人才薪酬与运维成本居高不下,普惠属性限制盈利空间,财政补贴难以覆盖长期运营支出;四是社会认知存在偏差,部分家庭对老幼同场照护的安全性、专业度存疑,群众接受度不足,制约服务覆盖范围扩大。
  实现老幼群体的良性共生
  推动老幼共托模式成熟化发展,实现两类群体的良性共生,需构建政策协同、资源整合、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多元保障体系,破解实践中的多重梗阻。
  首先,应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政策壁垒,构建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明确民政、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权责边界,建立常态化协调议事机制。在审批流程层面,简化老幼共托机构的立项、审批程序,推行“一站式”备案管理模式;在标准制定层面,统一老幼共托机构的空间设计、安全监管、卫生防疫等具体标准,明确适老化与婴幼儿友好型设施的适配要求;在政策扶持层面,整合养老与托育专项补贴资源,设立老幼共托专项扶持资金,通过税收优惠、场地租金减免等政策工具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
  其次,应强化专业支撑体系建设,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构建适配型服务供给体系。一方面,加强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推动高等院校与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托育融合相关专业,同时建立从业人员在职培训机制,提升现有从业人员的跨界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优化服务内容设计,引入专业社工、早期教育指导师、养老护理员等专业力量,结合老幼群体的年龄特征与需求差异,开发祖孙课堂、传统技艺传承实践、代际互动游戏等个性化服务项目,实现老幼群体的价值互哺。此外,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在空间布局上兼顾互动性与私密性,科学设置共同活动区与独立休憩区,配备专业化的卫生防疫与应急救援设备,保障老幼群体的健康安全。
  最后,应强化社会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龄友好型社会氛围。通过社区宣传、媒体科普等多元化方式,普及老幼共托的服务理念与实践成效,消解社会层面对该模式安全性、专业性的认知偏差,提升家庭参与意愿。鼓励社区居民、公益组织参与老幼共托服务的监督与运营过程,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协同的多元治理格局。同时,应注重老幼共托模式的本土化创新,结合不同地区的人口结构特征、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底蕴,探索社区嵌入式、机构联动式、公益主导式等多样化共托模式,规避“一刀切”的推广路径。
  老幼共托并非养老与托育服务的简单叠加,而是全龄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其本质在于通过制度创新实现代际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情感的双向赋能。从家庭内部的代际互助到社区公共空间的共生共融,老幼共托模式重构了代际关系形态,拓展了公共服务的内涵与边界,使银发群体的人生智慧与朝阳群体的生命活力相互滋养,在共生共融中彰显社会温度,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幸福家庭、维系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系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编辑:王亮 余朋翰(报纸)李秀伟(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