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城市记忆,赓续城市文脉

2025-05-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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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城市更新逐渐从“拆旧建新”走向“留旧用好”。5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下称《意见》)首次把“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列为专项任务,提出“老城不能再拆”“先调查后建设”等硬性要求,为新时代塑造“留得住历史记忆、看得见文化根脉”的城市样本按下快进键。 

  以制度立框架:历史文化保护前置到城市更新全流程 

  《意见》强调,“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在城市更新全过程、各环节加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这一要求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新增加的考古前置条款相呼应,为工程建设“让路”文物保护奠定法治基础。北京早在2020年就提出“老城不能再拆”,通过立法把首都功能核心区1157处传统地名纳入保护名录,保护强度显著提升。类似的制度设计也在杭州运河、西安城墙等地通过遗产影响评价办法落地,形成可复制的技术路径。 

  以调查划底数:保护从“看得见”到“算得清” 

  《意见》要求,“衔接全国文物普查……摸清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文化遗产资源底数”,实现“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正在进行,将首次形成国家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陕西已公布4.9万处不可移动文物清单,为老城更新提供精准坐标;浙江在普查方案里细化“文物三维扫描+GIS叠图”,让规划“一图统管”。各地应依托普查成果,建立城市层面的“文化遗产数字档案”,为风貌保护线划定、施工许可审批、补偿评估等提供数据支撑,避免“带着盲盒搞建设”。 

  以居民为主体:共建共享激活街区生命力 

  《意见》强调,“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广州永庆坊通过“居民—运营商—政府”三方共治,保留骑楼风貌和街巷肌理,导入非遗工坊和创意业态,2024年访客量突破2000万人次,激发社区经济活力。北京东四三条至八条在修缮前征求居民意见,保持居民原住率,实现“人在街区、院在胡同”的历史场景延续。社区参与既能提升居民认同感,也让保护成果在“人间烟火气”中持续更新。 

  以活化促赓续:让历史资源成为发展动能 

  《意见》要求,“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推动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上海杨浦滨江将百年纱厂、发电厂改造为滨水公共空间,引入科技展厅、文化创客中心,老工业锈带转型“生活秀带”。文化和旅游部统计显示,2024年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已达345个,历史街区活化是其热门主题之一。通过文旅、创意、数字技术等要素植入,文化遗产既被保护,又创造就业和税收,实现“以用促保”。 

  为在城市更新中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可在以下五方面继续着力深化。一是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建立“国家—省—市—社区”四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对文物实行动态赋码管理,确保保护对象“颗粒到户”;二是把文化遗产影响评价与土地出让、建设许可深度捆绑,真正做到“先考古后出让”;三是推广北京核心区和广州永庆坊的“街坊议事厅”模式,鼓励居民、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方案评审与日常巡护,提升保护的公众意愿与治理效能;四是借鉴上海杨浦滨江的实践,整合档案、三维扫描等信息发布“历史建筑一张图”,实现智能预警与公开查询;五是通过政府专项债、文化遗产保护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循环资金池,形成“滚动投入—收益反哺”的活化利用闭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要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街区,使其在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中绽放异彩”。城市更新的根本目的在于让人民在熟悉的街巷肌理中拥抱现代生活。唯有坚持“保留历史、服务当代、启示未来”,让老建筑、老街区与新产业、新需求同频共振,我们才能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赓续城市文脉,让人民在“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空间里留存文化记忆、共享发展成果。 

  张继焦,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周子翔,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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