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025-11-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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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重大原创性论断,集中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是“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的具体体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巩固和拓展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其现代内涵、秉持现代理念、注入现代力量,对于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构建中国自主的话语体系离不开对传统概念、传统思想、传统方法的创造性转化。统一性是中华文明与生俱来的特性。“大一统”思想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核心价值观之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构建要深入挖掘“大一统”的现代性内涵和意义,古为今用,进而转化为可知、可感、可传的共识度极高的标识性话语,为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提供丰富的思想资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所有工作都要向此聚焦,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具体而言,在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要始终突出“共同性”导向,处理好各民族文化和中华文化的关系,将各民族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共富共享的新力量。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要突出“融”的导向,通过文化产业化等方式拉动物质、人员、信息等全方位流动。如贵州“村超”赛事充分利用传统资源实现各民族的互嵌融通,这一赛事不仅成为文化交流互鉴的平台,也是地方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更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助推器。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本身就是其核心内容之一。要在精神支柱、情感寄托和心灵归宿三个方面持续展开,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符号的功能,进一步凸显其文明内涵和现代价值,促使其成为各民族普遍接受、共同享有、持续发展的精神标识之一。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要将传统文化资源的现代转化和数智化相结合,为民族事务治理提供更加强大的“软”环境支撑。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有力抓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进一步树立各民族“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等意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工作始终,要在文化创新发展中注入思想元素,通过文化产品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一方面,要加大对展现中华民族形象、突出中华民族整体性的文化符号进行挖掘、整理和推广,如推动长城、故宫、昆仑山等普遍认可的文化符号产业化进程,让游客在旅游中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强化文化主体性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另一方面,要将一些产业注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内涵,如在茶叶的生产和销售中,要充分挖掘其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大意义,凸显“茶马互市”在推动农耕与游牧互动交往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让产业更具有文化内涵,成为推进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新质生产力。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始终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在增进共同性的基础上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文化的创新发展不能偏离共同性的基本方向。在文化产品的价值形塑中要始终坚持中华文化的底色不变,将各民族文化要素的创造性转化最终熔铸到中华文化主流中。同时,也要注意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在重视文化产品经济价值的同时,关注其文化内涵和价值属性,最终实现经济利益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双向促进与提高。

  (作者系北方民族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副院长)

 

【编辑:赛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