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多元文化相互交融,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清朝对边疆地区的文化政策是复杂而多面的,既分而治之又恩威并施。这些政策旨在巩固清朝的统治地位,确保国家统一与边疆地区的长治久安。
搭建各民族文化交融桥梁
为强化对边疆地区的治理,清朝采取一系列措施,搭建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的桥梁。清代的多语政策是其治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重要基石,这一政策体现在行政、法律、文化等多个层面,旨在沟通各民族、强化认同并巩固统治。清朝进行了一系列多语种合璧书写的实践活动。清朝中央下发至边疆地区的诏书、诰命、律令等官方文件,均使用多语种合璧书写,以确保政令畅通。清朝设立“会同四译馆”“内阁蒙古房”等翻译机构,负责不同民族语言文字的互译工作。清朝组织编纂《御制五体清文鉴》等多语辞书,还组织大量学者将《三字经》、“四书五经”等汉文经典翻译为满文、蒙古文,供八旗子弟和蒙古王公学习。同时,也将藏文《甘珠尔》《丹珠尔》等佛经文献翻译为满文、蒙古文,以满足满族和蒙古族民众的信仰需求。此外,在北京、承德等地区广泛兴建的寺庙中,碑文皆采用汉、满、蒙、藏等多语种合璧形式。这些措施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交流与融合,成功地将蒙古等地变为清朝稳固的屏障,增强了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和国家认同感,为清朝边疆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清朝设立理藩院这一专门机构负责处理蒙藏等边疆民族事务,还定期召集王公朝觐、举办筵宴仪式,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文化交流的顺畅进行。清朝实现并完善了礼俗制度的双向调适,不仅保留了蒙古族的那达慕、藏族的雪顿节等民族节日,同时引入了祭孔、关帝崇拜等汉地礼仪。此外,清代的驿站成为民族交融的桥梁。覆盖漠北、新疆、西藏的驿站网络,不仅承担着传递军政情报、接待过往官员与使者的重任,更成为各民族交流互动的重要场所。不同民族的商旅、僧侣、文人等在驿站中汇聚,带来了各自的文化、习俗与技艺,相互学习、彼此借鉴,推动了各民族文化交流与互动。驿站周边的集市也因人流的汇聚而繁荣起来,各民族在这里进行物资交换,进一步促进了经济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清朝大力推行藏传佛教,巩固发展“大一统”文化思想,强化边疆治理效能。清朝统治者认识到藏传佛教在蒙藏社会中的深远影响力,将其系统性纳入国家治理架构,并以此为精神纽带,完善边疆治理体系和制度,深化文化认同与政治归属感。这一策略始于清太祖努尔哈赤,他以佛教凝聚人心、稳定后金的社会秩序,取得一定成效。皇太极即位后,继续推行尊崇佛教政策,广建寺庙,将佛教作为“驭藩之具”。通过扶持藏传佛教,清帝自视“文殊菩萨化身”,册封达赖、班禅,确立檀越关系,并通过“金瓶掣签”制度将活佛转世的认定权收归中央。此举不仅从法理上掌握了最高宗教权威,更有效巩固了边疆治理秩序,深化了蒙藏地区对清朝的文化认同与政治归属感。
巩固“大一统”观念
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发展,离不开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因此,清朝统治者不仅积极尊崇蒙藏等地区的宗教信仰,还大力推行文化教育,设立学堂,传授儒家经典与中原文化,进一步增强了边疆与内地的文化联系与认同,为各民族之间的深度融合奠定了坚实基础。
清朝为管理边疆地区,采取一系列因地制宜、因俗而治的政策。在蒙古地区实行盟旗制度,同时设立理藩院专门管理蒙古事务,加强了对蒙古地区的控制与管理。在西南地区,清朝积极推广儒家文化,兴办学校,传播中原地区的先进文化和科技知识。在西藏地区,清朝不仅册封宗教领袖,还设立驻藏大臣,监督西藏地方政务,参与西藏的行政管理,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与边疆的稳定。在新疆地区,清朝平定准噶尔叛乱和大小和卓叛乱后,设立伊犁将军,立多语种合璧平定碑,加强对新疆的军事与行政管理,维护了国家统一与疆域稳定。
由于地域辽阔、民族众多、习俗各异,清朝在全国倡导和推广满、汉、蒙、藏等多种文字的“同文之治”文化政策,使得不同民族在文化上的互动和交流日渐深入,同时也增进了彼此之间的情感交流和相互了解。清朝组织人员编纂《四库全书》等大型文献,有力推动了各民族文化交融桥梁的搭建。
清朝在边疆精英阶层中积极推行儒家文化,使他们有机会通过儒家经典的学习和科举入仕,在文化心理上认同中央王朝。清朝在推广儒家文化的同时,考虑到边疆地区的独特性,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将中原文化与边疆各民族的文化有机融合,既保持了文化的多样性,又促进了文化的统一性。这些包容并蓄的文化政策,不仅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互鉴,还增强了各民族对中央政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进一步巩固了“大一统”的文化思想基础。
不断完善国家治理政策
清朝的国家治理体系在继承历代中原王朝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色与现实需求,进行了不断完善与创新。清朝的国家治理政策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有清一代,边疆与内地互动日渐频繁,呈现出多元一体、多民族深度交往交流交融的格局。清朝统治者深谙历史叙事对于政权合法性的重要意义,通过构建一套完整的历史叙事与象征体系,强化自身的正统地位,进一步巩固“大一统”的文化思想。清朝不仅注重对前代历史的梳理与继承,更在官方史书中强调清朝的特色与成就,以彰显其统治的必然性与合理性。清朝通过敕撰多语种合璧碑、编纂大型文献等方式,进一步塑造了其正统王朝的形象。同时,清朝通过组织编纂《蒙古律例》《回疆则例》等法典文献,将各民族习惯法纳入国家法律体系,使国家治理有章可循。
面对疆域内多元的民族、文化和宗教格局,清朝按照“因俗而治”的原则制定地方制度。在蒙古地区,实施盟旗制度;在西南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后“改土归流”);在新疆地区,实行军府制与伯克制度,通过设立专门机构与派遣官员,确保政令畅通无阻。这种尊重地方传统与强化中央权威相结合的策略,有效地维系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与稳定。同时,清朝重视将统治经验制度化、法律化,以确保持续稳定的治理。这样的治理策略既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又促进了边疆地区的繁荣稳定。
清朝统治者为了笼络各少数民族的上层人士,在承德修建安远庙、普陀宗乘之庙、须弥福寿之庙等十余座寺庙,并先后立“御制普宁寺碑”“御制普乐寺碑”等,将“因俗而治”“恩威并施”的治理智慧转化为具象化的政治符号,使佛教场所成为宣扬“大一统”思想的实体载体。通过系统化的寺庙建设与碑文宣教,清朝统治者构建起覆盖蒙藏地区的文化治理网络,既满足了少数民族的精神需求,又实现了对边疆民族的有效管控。
综上所述,清朝在边疆治理中对文化因素的运用是其边疆治理智慧的重要体现。清朝统治者借鉴历代治理经验,结合边疆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治理措施。清朝通过尊崇佛教、推行“同文”、倡导儒学、构建历史象征等一套行之有效的文化政策,不仅强化了中央对边疆地区的文化影响力,还促进了边疆与内地的文化认同与一体化进程。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北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研究”(22VLS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