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补上内需特别是消费短板,使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和稳定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大力提振消费。当下,激发居民消费潜力远非短期刺激之举,而是增强中国经济发展韧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抉择,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生动实践。
消费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和活力引擎,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向共同富裕具有基础性、引领性作用。2025年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巩固。2025年上半年,在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中,最终消费支出贡献率达52%。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55万亿元,同比增长5.0%;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3%,延续稳健增长势头。这一成绩,既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政策的持续发力,也依托于我国14亿多人口、4亿以上中等收入群体构成的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随着消费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政策效应进一步释放,我国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扩大消费领域金融支持是释放消费潜能的关键举措,也是新时代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明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个人消费贷款投放力度。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强调,引导金融机构从消费供给和需求两端强化金融服务。在中央政策指引下,各地因地制宜、积极作为、探索创新,共同构成了深化金融赋能撬动消费新格局的生动图景。
让“钱袋子”鼓起来,夯实“能消费”的基础
扩大消费金融支持,有助于提升居民即期支付能力和长期财富积累水平,夯实“能消费”的基础。让“钱袋子”鼓起来,可通过综合运用支持性金融政策和工具,积极拓宽居民增收渠道,持续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并借助信贷等服务实现跨期消费平滑,将未来收入合理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在统筹好“精准滴灌”与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科学评估居民债务承受能力,合理设定信贷支持力度,严格资金真实用途管理,有效缓解预算约束对居民消费的制约,真正让金融活水精准直达、惠民利民。
财政金融协同,助力居民“能消费”。提振消费离不开财政金融的协同配合。今年8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出台《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通过财政贴息方式,降低居民日常消费和重点领域消费的贷款利息成本。例如,湖北、浙江等地迅速响应并落实,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自动识别消费场景、运用数字技术实现贴息兑付,居民能够“既快又省”地获得贴息优惠、降低消费贷款成本。这种“财政贴一点、金融让一点”的协同模式,有效降低了居民利息负担,放大了消费乘数效应,是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共同发力、财政与金融协同配合的具体实践。
创新金融业务模式,助力居民“能消费”。各地金融机构积极精准对接支持各类消费场景,整合政策资源,挖掘数据价值,推动金融服务更加便捷、高效,降低消费成本。例如,四川推出“国补券+信用卡专属优惠”活动,购买手机单台可节省超千元。云南提出用好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个人消费贷款偿还方式。贵州通过批量担保增信方式,推动银行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总对总”合作。山东农商行推出“社保卡便民贷”,基于参保数据实现无感授信,额度最高达80万元;邮储银行宁波分行创新“浙里焕新补贴”+信用卡模式,有效激励家电等以旧换新消费。这些创新实践不仅丰富了金融产品供给,也直接提升了居民的即期支付能力,激发了消费活力。
拓宽创收增收渠道,助力居民“能消费”。收入是消费的根本保障。金融支持在拓宽居民收入渠道方面大有可为。创业是居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之一,重庆通过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大幅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下,四川宣汉一家小作坊成功渡过经营难关,发展为规模可观的大厂房,带动全县6个乡镇、30多个村、300余户村民就业增收。金融支持有效激发了创业热情,带动了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长。与此同时,拓宽投资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已成为提升居民收入的重要方向。广东、江苏积极推动柜台债券业务扩面增量,不断拓宽居民投资渠道,同时督促上市公司提升市值管理能力和分红回报水平;浙江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类别齐全、策略丰富的理财服务,帮助居民实现财产保值增值。这些措施有助于优化居民收入结构,为促进消费提供财产性收入来源。
把“保障网”织密实,筑牢“敢消费”的底气
消除后顾之忧是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前提。通过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和财富管理产品,有助于弥补社会保障短板,有效转移和化解居民在医疗、养老、生育、旅游、意外等方面的风险,增强消费信心与安全预期。金融不仅是社会经济的“资金供给者”,更应成为千家万户的“风险稳定器”。唯有以金融之力织密保障网络,以前瞻性布局化解后顾之忧,才能真正筑牢人民群众“敢消费”的底气。
《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养老保险领域,鼓励金融机构研发符合参加人养老需求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及各类商业养老保险,避免居民因预防性储蓄过多而抑制当期消费。为支持养老产业发展,贵州提出用好养老再贷款政策工具,加大养老产业支持力度。在健康保障领域,支持保险机构扩大商业健康保险覆盖面,开发更多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普惠型健康保险产品,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各地积极探索扩大保险覆盖面的创新举措。广东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有效解决这些群体的生育保障问题。云南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其中完全成本保险在石林县落地,承保水稻、玉米6841亩,惠及监测户、脱贫户1411人,提供风险保障625.2万元,并创造从农户出险报备到理赔到账仅需23分钟的“闪赔”纪录。“闪赔”记录彰显了金融服务效率,更增强了农民的生产信心和消费底气。
此外,在新型消费风险保障方面,鼓励开发与线上线下消费、智能消费、文旅消费等新场景相适应的保险产品。例如,浙江积极拓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克服居民消费领域局部保障不足的障碍,让群众更加放心消费。
助“获得感”再升温,激发“愿消费”的热情
良好的消费环境、优质的商品/服务供给是激发居民消费意愿的重要“催化剂”。扩大消费领域金融支持,可有效引导资源流向消费新模式、新场景,提升老百姓的消费获得感。以新业态引领新需求,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引金融活水浇灌消费新沃土,将唤醒国内大循环的无限可能。
金融通过提供长期稳定资金,助力消费基础设施升级,夯实消费提质扩容的硬件基础。信贷投放、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多元化融资工具,可重点用于加强对城市特色商圈、特色步行街、社区商业配套、智慧零售等领域的资金支持,推动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消费空间网络。例如,浙江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政策工具,进行融合型消费设施建设,持续拓展消费新场景,提升老百姓的消费体验。山东创新推出“好客山东文旅工赢贷”,凭借期限长达25—30年的文旅专属金融产品,有效匹配重大文旅项目回报周期,支持蓬莱阁、曲阜三孔等60多个重点文旅项目转型升级,大大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
金融通过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助力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有效赋能激发消费潜力。金融机构围绕商贸物流网络升级和城乡高效配送体系构建,开发出针对仓储建设、冷链运输等环节的差异化融资服务,显著提升商品流通效率和消费可达性。例如,光大银行优化“物流通”产品,通过构建数字化供应链风控模型,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助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还为货运司机、小型承运人等群体提供灵活融资服务。金融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能够着力破解消费品下行“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的融资瓶颈,丰富消费选择,使消费者更方便、更快捷地获取优质商品与服务。
金融通过引导资源流向新兴领域,培育新消费业态,为消费增长开拓更广阔的空间。金融机构依托消费大数据分析、场景化嵌入和生态化合作,可精准识别绿色消费、数字消费、健康消费、文体消费等新兴领域的金融需求,创新开发与之匹配的消费信贷、场景分期和产融结合产品。这些举措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助力培育智能家居、国潮品牌、文娱旅游、民族特色、传统文化等新消费增长点,系统性增强消费市场活力和韧性,为消费升级提供持续动能。
立足新发展阶段,引来金融活水,深化金融赋能,必将进一步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巨大潜力,为推动形成供需两旺、活力迸发的消费新格局注入更强动力,为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提供更坚实支撑,为激发内需活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大力量。
(余明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教授;安剑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白小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