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6%提升到2023年的66.16%,在规模和速度上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为推动新型城镇化指明方向。
一、“人产城”融合发展的内在逻辑
“人产城”融合是将人口、产业和城镇发展视为一个有机整体,通过多向协同的方式,促进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具体而言,人口集聚为城镇发展带来持续活力,产业升级为人口集聚提供就业机会和经济基础,城镇发展为产业升级和人口集聚提供空间载体。通过三者良性循环,形成高效闭合的正反馈系统,推动新型城镇化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迈进。
(一)人口集聚:产业升级的内生需求
人口是产业发展的核心资源,也是城镇发展的关键要素。统筹考虑流动人口和产业布局升级。大城市应通过产业升级和功能疏解,适度控制人口规模,避免因人口过度集聚而带来的城市管理、资源配置和环境压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则应提升产业竞争力,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改善生活环境,吸引更多人口向这些地区流动。在都市圈和城市群内,尤其需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通过“一体化”发展,实现人口和产业的合理分布,从而推动区域的协调发展。
(二)产业升级:城镇发展的动力引擎
产业升级为城镇发展提供核心动力,不仅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必要途径,也是吸引和留住人口的重要条件。构建产业升级的体制机制,首先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提高传统产业附加值,使其在新的经济环境中保持竞争力,成为吸引人口集聚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必须大力瞄准支持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城镇发展提供新动能。新兴产业不仅能创造高质量的就业机会,还能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扩展,带动相关领域的协同发展。各级政府应因地制宜,根据地区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精准布局新兴产业,打造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为城镇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经济基础。
(三)城镇发展:“人产城”融合的必然路径
城镇发展是人口集聚和产业升级的结果,也是两者的空间载体。城镇不仅承载着人口和产业的空间需求,还通过其经济、社会和文化功能,为产业升级和人口集聚提供条件。要实现“人产城”的深度融合,必须从整体上优化城镇的空间布局和功能配置。首先,科学规划城镇空间布局,避免盲目扩张,防止土地资源的低效利用。其次,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提高城镇的宜居性和承载能力,使其成为吸引人口、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最后,城镇发展还应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城镇和乡村之间的良性互动,带动区域整体协调发展。
二、“人产城”良性互动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建议
(一)深化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
在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传统产业的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培育成为城镇发展的重要引擎。充分发挥大城市的科技创新优势、中小城市的制造业基础优势,以及小城镇的特色资源优势,精准布局创新链、产业链。通过引导高技术产业和创新型企业向城镇集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从而为城镇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首先,加大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进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推广先进制造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其次,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区域经济新增长点。制定明确的发展规划,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发展符合自身特点的新兴产业。具体地,在东部沿海地区,重点发展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高科技产业,中西部地区依托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优势,发展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此外,政府可通过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等措施,吸引企业和资本投入新兴产业,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转型。最后,打造区域产业集群,提升区域竞争力。加强产业布局规划,推动重点产业在特定区域集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例如,长三角地区可以重点打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粤港澳大湾区则可重点发展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高端产业集群。
(二)完善人口政策,强化人口集聚
人口是城镇发展的根本力量。城镇不仅是产业集聚的空间载体,更是人口集聚的重要场所。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通过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吸引更多人口特别是高素质人才向城镇集聚。通过产业吸引人、城镇留住人,形成“以产兴城、以城聚人、以人促产”良性循环,增强城镇发展内生动力。提升中小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对人口的吸引力。中小城市发展对于缓解特大城市压力、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加大对中小城市的财政支持力度,提升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水平。建设高水平的教育和医疗机构,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的宜居性;推动中小城市的发展与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吸引人口集聚在这些城市,形成“人口—产业—城镇”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
(三)优化城镇布局,促进城乡融合
城镇发展不仅依赖于大城市扩张,还需要中小城市和乡村共同发展。合理规划和引导不同规模城镇的职能定位,促进大中小城市和乡村协调发展。完善交通、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宜居性和便利性,打破大城市与周边小城镇之间的资源壁垒,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
首先,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的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城镇化有序推进。加强城市群内部规划协调,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城市群,重点加强城市间的交通、信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群内部的一体化发展水平;在中西部地区,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有潜力成为区域中心城市的中小城市,促进区域内的城镇化发展。其次,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地区的发展活力。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资力度,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一方面,建设农村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另一方面,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和信息获取能力,促进城乡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共享。最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城镇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强生态保护的政策引导,确保城镇化进程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生态保护要求,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合理布局产业和居住区,避免过度开发和土地资源浪费,从而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健全制度保障,加强政策协同
“人产城”融合的核心在于三者之间的协同互促。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人口、产业和城镇之间深度融合,从而形成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共振效应,促进城镇化进程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通过健全制度保障和加强政策协同,确保各项政策在实践中互为支撑、共同发力,全面落实“人产城”融合的良性互动机制。
首先,完善制度和政策保障,推动“人产城”良性互动机制落实。完善财税政策、土地政策和产业政策,支持产业向城镇转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城镇对人口的吸引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城镇的治理能力。通过系统的政策设计和高效的执行机制,确保“人产城”融合互动机制的全面落地,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其次,建立跨部门政策协调机制,确保政策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建立跨部门的政策协调机制,确保产业政策、人口政策、城镇化政策等各项政策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设立专门的政策协调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加强政策的前瞻性研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确保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最后,促进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多方合作,形成共促发展的合力。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监督,形成共促发展的合力。通过设立创新创业平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建立公共参与机制,鼓励公众对城市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营商环境影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机制与路径研究”(FJ2023JDZ022);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学科重点建设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研究”(Y072220506)】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