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专访】魏后凯:乡村振兴关键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024-06-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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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振兴是海峡两岸携手发展的巨大机遇,共同富裕是两岸同胞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6月13—15日,“第二届海峡两岸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论坛”在厦门举行。两岸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海峡两岸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相关话题进行深入研讨。论坛搭建了深化交流平台、形成了产业合作机制、拓展了融合发展领域、凝集了和平发展共识,对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发挥了积极作用。开幕式后,就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强化改革举措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等话题,中国社会科学网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研究员进行了专访。
  中国社会科学网:近期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您认为下一步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有效推进这两大机制的落地?
  魏后凯:我们的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是一个政策体系,它主要包括几方面:第一是对粮食生产者的利益补偿,第二是对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第三是对粮食生产的生态补偿。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现行粮食生产的利益补偿主要集中在对粮食生产者的利益补偿和中央对地方纵向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政策体系。中央和省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纵向和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的积极性。
  这里有两个很重要的方面。一是我们要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者的利益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大中央对地方纵向的对粮食主产区的补偿力度。在此基础上,第二个方面,我们要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横向利益补偿机制。这种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提及。要以省为单位,按照“谁吃粮谁拿钱、谁调粮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完善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利益补偿要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动态平衡,推动缺粮调入地区承担更多的粮食安全责任。建立这个机制还需要中央来进行统筹,可以考虑采用粮食生产成本和调入调出量作为计算横向利益补偿的主要依据,按粮食调入量、补偿系数和每公斤成本补偿标准确定各粮食调入地区应缴纳的实际补偿资金,纳入由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基金,根据粮食调出地区粮食调出量统筹分配拨付,实现粮食调入省份对粮食调取省份的补偿。为什么要按生产成本,特别是土地的机会成本来作为标准之一,是因为国家层面为保障粮食安全,主要通过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划分粮食三大功能区等管制措施来限定粮食主产区土地用途,这实质上牺牲了主产区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利益,造成区域利益外溢。也就是说,假如它不种粮,去干别的,它的收益会更高,种粮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农民种粮、主产区抓粮为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和牺牲,应该对这种贡献和牺牲给予相应的补偿。过去我们对主产区主要是中央对地方的纵向补偿,没有横向补偿,下一步我们要探索的就是建立一种横向的补偿机制。通过完善多元化的利益补偿机制,使种粮农民的收入获得较快增长,有效破解农民种粮与收入增长之间的冲突,真正实现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
  中国社会科学网:深化农村改革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很重要的一方面。您认为可以从哪些层面着手强化改革举措,进而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魏后凯:乡村振兴关键是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激活乡村的资源、要素和市场,走内生型的乡村振兴之路。首先,要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为主线,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尤其是宅基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牵引带动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改革是激发乡村振兴内生活力的源动力。其次,要提高乡村振兴的内生能力。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活力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就是要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产业。没有产业支撑,谈不上内生活力。农民增收也缺乏支撑和渠道。所以,建立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是提高乡村振兴内生活力和内生动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最后,产业要发展,一个核心的方面就是要提高农民的科学素养和综合素质。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增加农民的人力资本。未来的农民的发展一定是走专业化、职业化、知识化、组织化的道路。举例来讲,丹麦对农场主的基础教育、技术教育、管理教育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丹麦农民中有85%是大学毕业。而我们过去刚好相反,好像学历低才从事农业。在发达国家恰恰相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必须有一定技术知识的门槛,有一定的学历要求。我们未来要发展现代化的大农业,一定要有一批现代化的职业农民,要懂现代的农业技术,会管理经营,走职业化、知识化的道路。所以,提高农民的素养,增加农民的人力资本水平相当重要。
  (中国社会科学网 闫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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