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谈到女性时,我们不得不惊叹她们在社会中扮演着多重身份的角色,从职场精英到自我,再到负责家庭的妻子、母亲和女儿。这使得她们在家庭购物中既是决策者又是实施者,逐渐崛起成为新时代消费的中坚力量。
“她经济”这一理念最初是由教育部在2007年8月发布的171个新汉语词汇之一,它反映了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与女性理财和消费相关的经济现象和趋势变得更加重要。具体而言,“她经济”强调了女性在社会经济中不断增强的角色,尤其是她们在消费市场上的活跃性和影响力。女性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消费力量,并且她们的购买行为和偏好对经济发展带来了显著的影响。
根据中国平安发布的《城市新中产保险消费生态报告》,2019年购买重疾险的“80后”和“90后”中,有60.4%为女性,39.6%为男性。显然,女性已经成为购买重疾险的主要群体。埃森哲的报告也强调,在“70后”和“80后”家庭消费者中,女性在家庭购物中扮演着主要的实施者角色。除了在数码产品、家用电器、机票和酒店预订这三大品类中男性有较大的决策权外,其他涵盖食品生鲜、服装鞋帽、家居用品、母婴、化妆和美容产品等消费品类,都在女性主导的决策之下。银泰百货发布的《家庭消费决策用户调研》显示,“70后”和“80后”主导的家庭消费中,女性充当着主要的决策者和实施者角色。而在像杭州、合肥、西安这样的新一线城市中,有七成的用户表示,家庭消费由女性决定并主导。波士顿咨询公司(BCG)的研究显示,超过60%的中国家庭消费由女性主导,她们在家庭中扮演着重要的大管家角色。这一趋势在日本、德国、美国等国家同样明显,家庭消费也大多由女性来做决策。埃森哲的数据更为惊人,中国拥有近4亿年龄在20岁到60岁的女性消费者,她们每年掌握着高达10万亿元人民币的消费支出,足以构成世界第三大消费市场,接近欧洲德国、法国、英国零售市场的总和。
尽管“她经济”在促进消费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传统观念和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对女性的消费行为产生了一定的阻碍。首先,传统性别角色观念的束缚限制了女性在职场和社会经济中的发展,影响了她们的购买力。其次,女性在家庭议价能力方面普遍较低,这使得她们在家庭消费决策中的发言权相对有限。最后,家政服务行业的不规范与信息不对称问题,进一步影响了女性在家庭中的时间分配,使其难以真正实现从家庭劳动中解放出来,从而有更多时间用于消费。
传统的性别角色文化,诸如“男主外,女主内”、“女性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男人天生能力比女人强”等,对于女性的教育水平、职业选择、经济收入、消费行为等都会产生抑制作用,传统文化对“她经济”的影响值得我们关注。
传统性别文化将女性束缚在家庭中,对我国女性的职业发展和受教育水平造成了不利影响。第四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0—17岁孩子的日常生活照料、辅导作业和接送主要由母亲承担,分别占比76.1%、67.5%和63.6%。已婚女性每天平均家务劳动时间为120分钟,是男性的两倍以上。一方面,研究统计显示,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与个人总收入和职业收入呈显著负相关,性别角色越传统,女性从事受雇工作的概率越低。根据“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项目的数据,传统观念较浓的女性更倾向于选择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工作,其平均年收入仅为持有非传统观念女性的50%。另一方面,传统性别文化抑制女性的教育获得,家庭教育资源偏向男孩,导致女孩不得不承担更多家庭责任,且得不到足够的教育支持。由于性别歧视,女性在劳动市场遭遇较为严重的性别歧视,教育回报低于男性。这些因素共同导致在传统性别文化下,女性的受教育水平往往相对较低。研究还指出,传统文化对农村地区的影响大于城镇地区,农村女性更易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因此农村女性地位和经济表现不如城镇女性。据CFPS项目的数据,目前我国近90%的家庭受到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女性在职业发展和受教育方面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我们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2014年的数据,研究发现提升女性的家庭议价能力将显著促进家庭消费。具体而言,当妇女家庭地位提升0.1个单位时,子女教育总支出的比重增加3.34%。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地区的传统观念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备使得妇女家庭地位提升更为显著,导致子女教育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提高4.14%。研究进一步指出,在农村地区,提升女性的家庭地位对教育支出的影响更加显著。农村更加强调“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可能使得提高女性议价能力对家庭消费的正向效应更加明显。因此,提升女性议价能力对于促进家庭教育支出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家庭消费的决策往往取决于夫妻双方的议价能力,当女性在经济收入、职业发展和受教育水平等方面相对于男性处于劣势时,她们的家庭议价能力就相对较弱,难以在家庭消费中发挥主导作用。目前,在传统性别文化主导的社会环境中,女性相对于男性拥有较低的社会经济地位,因此她们在家庭议价方面的能力较为有限,往往难以真正掌握“财政大权”。在农村地区,女性的就业状况、受教育水平、经济收入以及性别文化观念等方面相对于城镇地区的女性表现较差,因此她们在家庭议价方面有更大的提升空间。
家政服务行业信息不对称导致供给不足,妨碍女性从家庭中解放出来,从而限制她们促进家庭消费的可能性。当前,家政服务行业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消费者无法准确辨别家政服务机构的质量,同时也增加了维权的困难。这主要表现在,雇主与家政服务提供者之间信息获取的不平衡,阻碍了市场交易的顺畅进行。由于雇主难以充分了解家政服务提供者的经验、信用记录等关键信息,雇主可能对服务提供者的真实能力和专业背景产生怀疑,进而减少了雇佣的意愿,这种情况可能导致有能力的服务提供者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进而使得市场上的可供选择的服务提供者数量减少。
自2013年开始,我国正式实施的《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从事家庭服务活动的家庭服务机构或家庭服务员应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形式的家庭服务合同,其中包括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然而,实际经营中家政市场的自律机制尚未形成,不同机构对服务等级标准和价格的制定存在不一致,导致诸多问题,包括家政服务企业缺少证照、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收费标准混乱以及消费者难以维权等。涉及多个部门的家政服务行业缺乏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使得行业存在低标准和混乱的现象。同时,家政行业的低入行门槛和企业水平良莠不齐也进一步加剧了市场混乱。政府对家政企业的准入退出、雇主和从业人员的服务经营行为监管不力,导致有效供给不足,妨碍了女性从家庭劳动中解放出来,限制了她们拥有更多闲暇时间促进家庭消费的可能性。
通过研究政府文件和各地成功经验,结合时代和市场需求,以构建女性友好型社会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为目标,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鼓励性别平等文化,构建适合女性就业的社会环境。相关单位应加强宣传教育,提倡性别平等理念,倡导男女共同发展。鼓励女性独立自主、参与到劳动力市场。完善和健全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消除女性在就业方面的歧视,加强对同工同酬和生育支持的监督与管理,提供更多适合女性的就业机会,保障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合法权益。
提高女性的收入和议价能力。政府应从多维度帮助女性,如进一步提高女性的受教育水平,提高女性的人力资本,增强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议价能力,推行女性继续教育制度,促进失业女性再就业。以墨西哥的“繁荣计划”为例,其通过补贴母亲,使得儿童上学率提高 24%、辍学率下降了 6%,同时降低了女童辍学率,其受益家庭的子女就业率提高了37%,平均每星期比没有参加“繁荣计划”的子女多工作 9 个小时,而且还挣更高的小时工资。还可以利用妇联组织和公益机构维护女性的权益,整合政府、妇联组织和公益机构的资源,统筹城乡,搭建女性事业支持网络;在社会舆论层面要宣传先进的性别文化,破除旧的家庭分工,倡导“男女平等、分享家务、共同发展”的理念,让大众传媒广泛听取女性的多种声音,形成有社会性别视角的舆论环境监督。
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增加女性闲暇时间。政府应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家政服务行业,通过监管家政公司、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使女性能够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制定家政企业的资质认证、收费标准和服务要求等方面的监管政策,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组织化和规范化。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支持市场导向的培训基地,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使家政服务更加专业化和高效。
(李新荣,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宏观经济学系副系主任、副教授;王梦亚,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