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成就与展望

2025-11-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就此而言,我国依法治国成就斐然,依法执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深入。与此同时,数字时代催生新型法治问题,国际霸权主义带来外部挑战,我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正在完善,这些因素既对我国法治建设构成多重考验,也孕育着重要发展机遇。展望未来,我们应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功能,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法治建设中国方案。
  依法治国成就斐然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全面确立。依法治国目标的达成离不开先进理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时代课题,也是我们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具体实践的理论纲领和思想指引。
  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导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统筹推进,立法内容持续完善,质量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活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诉讼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检察、监察等法律监督、廉政监督体系构建日趋成熟完善,普法活动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民守法蔚然成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逐渐完善。宪法实施和监督机制持续健全,宪法实施更加有效。宪法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加强,宪法监督水平稳步提高。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稳步有序,民事法治、行政法治、刑事法治和涉外法治为基本架构的成熟法治体系。
  依法执政全面推进
  宪法为党的领导提供根本法依据与保障。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第一条第二款,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了明确又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完善。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当前,党内法规体系以“1+4”为基本框架,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四大板块内容。
  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断完善。在政治方面,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在理论方面,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科学理论体系。在制度上,形成了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先进的理论、完善的制度的指导下,实践层面的管党治党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依法行政不断深入
  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传统以监管为主的行政权运行模式,正转向以提供服务和给付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权运行方式,并不断纵深发展。行政审批制度实现创新和推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颁布,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执法程序规定不断完善,行政裁量基准不断细化,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切实提升了执法质量和公信力。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臻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各领域逐步建立细化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规范执法自由裁量空间。《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完善了处罚和制裁程序,强化当事人权利保障,推动执法活动更加规范文明。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得以完善和落实。
  机遇与挑战相依并存
  数字文明重塑法律规则。随着数字时代到来,法治的内容、法律运行的底层逻辑和治理手段均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处理法律、技术和伦理间的关系成为数字时代法治的重要问题。我们要及时填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带来的法律空白。在理论研究层面,必须深化数字治理的法学基础研究,积极探索数字治理、算法治理、数字伦理等前沿议题,推动形成引领世界的数字法学理论体系。
  国际霸权主义带来挑战。长期以来,美国打着所谓“民主”和“人权”旗号,滥用政治军事、经济金融、科技文化霸权,给世界长期和平稳定和国际法律秩序带来了严重危害。其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横行世界,严重干扰了正常国际交往秩序,对我国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体系、持续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法律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正在完善。域外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移植,在特定历史时期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了重要参考。然而,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内外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当代中国的法治理论应当立足本国国情与实践经验,突破对西方法学话语体系的依赖,加快建设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理论支撑。
  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守正创新中不断发展。“大一统”的治国思想、以德治国的治理观念、“天下无讼”“息诉止争”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优秀的法律文化传统,不仅彰显出我国法律制度的精神内核,也成为中华法治文明生生不息、传承发展的深层动力。
  中国特色法治理念为全球治理作出卓越贡献。在挑战和机遇并存的背景下,我国保持着高度的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发展出了具有原创性的法治理论、开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中国法治文明新形态的生成与发展,根植于中国和平崛起的历史背景之下,中国法治文明新形态也为全球治理提供了全新范式。
  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涉外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目前,我国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司法合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未来,我国将进一步健全涉外法治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同时,更加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增强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教授)
【编辑:王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