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中创新发展的标志性成果,在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标识性和原创性的概念、命题与原理,其突出的理论贡献可以归结为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本体论上的理论探源。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法和法治的本源、本质和本色等基础性法理问题,提出和诠释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以人民为中心,论证了法律之治与人民之治的逻辑理路,厘清了法治主体与法治客体的内在关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是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切实保障全体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让改革发展成果全面惠及全体人民。“人民主体”与“人民主权”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在本质上存在根本差异,古典自然法学派提出的人民主权论,在实质上没有跳出少数公权垄断者之治的法治模式,而人民主体则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以人民利益为终极追求,以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彰显出显著的制度优势,从而颠覆了抽象的人性论、理性论、德性论之类的西式法律本体论。
第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价值论上的思想升华。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一般价值论上提出和论证了两个富含理论创新意蕴的概念,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人类共同价值。这对于法理和整个法律领域的价值升级与价值优化具有重大意义。一是以社会公平论深化西方正义理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社会公平是由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所构成的一套实质性公平体系,克服了既有正义论的单向度线性思维模式。二是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突破西式民主理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三是以当代人权观突破古典人权论。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四是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代替传统安全观。首次在理论上深刻揭示了安全在法律价值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全面阐释了安全价值的科学内涵、构成要素及其法治功能。五是以新发展理念丰富法律价值形态。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将法律价值论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境界。
第三,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范畴论上的自主创新。在自主构建的法律概念范畴体系中,基石性范畴主要包括两个: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在这两个范畴的统摄下,衍生出基础性概念,主要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两个概念上。由此,进一步细分出一系列法学概念,在理论脉络上,集中体现为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中国法治到法治中国、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以此为基础,再实现从国家法治到法治国家、从政府法治到法治政府、从社会法治到法治社会、从依法治理到良法善治的内涵重构和意义革命。
第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运行论上的突破发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法治思想设计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工作新格局。首先,在立法原则上,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立法体制上,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四位一体立法格局;在立法重心上,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涉外领域立法,解决法律规范体系不够完备、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存在薄弱点和空白区的问题;在立法质量上,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在立法空间上,加强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其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构建严格公正高效的执法体制,迫切需要在理论上厘清权力与权利、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个总原则就是:对公权应当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对私权则是法不禁止皆可为。再次,公正司法是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建设的一项长远而具有根本性的任务,司法文明的进步迫切需要深化司法体制机制尤其是司法责任制综合改革,坚持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最后,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应当大力培育法治精神、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切实尊重法律权威,让人人守法蔚然成风。
第五,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关联论上的理念重构。在法与政治的关系上,提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在法与道德的关系上,提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在法与经济的关系上,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等原创性法理命题。在法与科技关系上,以法治保障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为法治赋能,实现数字中国与法治中国有机融合,推进数字法治建设。在法与文化的关系上,强调应当重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其中尊法是第一位的。为此,应当强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第六,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律方法论上的突出贡献。一方面是系统分析方法。为了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全面依法治国强调要一体建设、共同推进、统筹谋划。这种系统论思维方式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无时不在无处不有,被归结为“三者统一”,即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三个层次”,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三层核心要义,也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四个全面”,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五个体系”,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另一方面是辩证统一方法。运用矛盾分析法,全方位解析和多面向定位法治理论的内在关系和外部实践关联,确保法治体系的稳固性、法治战略的科学性和法治方案的可行性。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