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球治理新范式

2025-11-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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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为中国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提供了科学指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更以深厚的人类情怀、鲜明的问题导向、系统的理论创新、务实的实践效果,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全新的理念指引、规则重塑和行动方案。
  主权为基
  锚定全球治理的坐标原点
  “主权是国家独立的根本标志,也是国家利益的根本体现和可靠保证。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各国应该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这些都是硬道理,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弃,任何时候都不应动摇。”这一关于国家主权平等问题的重要论述精准切中了国际社会对当前霸权主义、单边主义的普遍担忧,直接回应了许多长期被边缘化国家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代表了发展中国家的集体呼声。
  中国一贯践行主权平等原则。对于国际组织改革议题,坚定支持扩大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中,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尊重各国自主制定发展战略,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在气候变化谈判中,主张“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避免将环境问题政治化。这些实践生动诠释了主权平等不是抽象的原则,而是全球治理的“生命线”。
  多边聚势
  完善全球治理的参与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提升全球南方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要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
  中国在实践中坚定维护联合国作为“践行多边主义的核心平台”,支持联合国落实《未来契约》,在维和、发展、人权等领域发挥主导作用;通过金砖国家扩员、上海合作组织法治合作等区域多边机制,推动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形成治理合力,成为多边主义的重要力量;在数字经济治理领域,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主张通过多边协商制定数据治理规则,反对将数据问题意识形态化;在人工智能治理中,倡导“包容、普惠、安全”的多边合作框架,避免技术规则成为个别国家遏制他国发展的工具。这些实践表明,多边主义是破解全球治理“民主赤字”的唯一可行路径。
  以人为本
  校准全球治理的价值导向
  作为全球治理价值坐标的“纵轴”,以人为本将增进全人类福祉而非某一国或集团的利益作为全球治理的最终目的,从根本上纠正了传统全球治理中“实力主导”“技术至上”“资本优先”的价值偏差,超越狭隘的国家利益视角,将各国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置于治理议程的核心位置,构建全球治理的“民生导向”。
  中国通过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帮助共建国家民众改善民生、创造就业;通过建设“万村通”卫星电视项目,让非洲千万个村庄接入数字信号;通过“澜湄合作”机制实施农业技术培训、传染病防控等民生项目,惠及湄公河数千万民众;主张“弥合数字鸿沟”,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中国还积极投身全球公共卫生、气候变化、粮食安全等关乎各国人民生命健康和基本生存领域的合作,为保护人类共同家园、守护人类健康与未来贡献中国方案。
  法治为要
  织密全球治理的制度经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必须毫不动摇加以维护。对于新兴领域,要在广泛共识的基础上制定国际规则。确保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强加于人。要维护国际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大国尤其要带头做国际法治的倡导者和维护者。
  中国始终坚持通过国际法治实现制度型开放与包容性发展的统一,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积极参与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国际法委员会等多边机构的规则制定进程,在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外空治理等关键领域提出建设性方案;积极参与或主导区域和全球性规则谈判,如“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推动贸易投资、数字治理、可持续发展、人工智能、网络空间、气候变化、国际金融等治理赤字突出或治理效能失灵领域国际规则的不断完善;坚持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通过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建设同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为参与和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奠定坚实的国内法治基础。中国推动的国际法治是在联合国宪章框架下坚持良法与善治有机统一,增强现行国际体系执行力、有效性的改革行动。
  实效驱动
  提高全球治理的行动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各国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治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这是全球治理必须坚持力求实效的法理基础。全球治理各项议程紧密联系,需要加强统筹协调、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需要标本兼治,寻找可持续解决方案;既要立足当前的紧迫性问题,也要着眼今后的长期性挑战。在此过程中,发达国家要切实履行责任,提供更多资源和公共产品;发展中国家也要联合自强,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所有这些,都需要运用国际法治保障国际规则得到有效遵守和实施,反对例外主义、反对双重标准、反对歪曲国际法,防止少数国家以法治之名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国家和平稳定。
  中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全球性挑战的“痛点”,如气候变化、贫困饥饿、公共卫生安全等,避免治理议题“虚化”“泛化”。中国始终以实干而非说教的方式参与全球治理,既不搞“意识形态输出”,也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为全球治理注入“行动力”与“可信度”,推动全球治理从“理念共识”“制度机制”转向“实际效果”。在单边主义抬头的当下,只有以务实合作破解全球性挑战,才能使全球治理的价值坐标真正运转起来,破解全球治理“空转”困境,激活制度执行的长久动力,为人类和平与发展事业注入持久动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际影响不仅体现在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中国方案、为发展中国家法治现代化提供新路径,还体现在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东方智慧、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法治动能。这一思想必将随着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而持续彰显其伟大的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
  (作者系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编辑:王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