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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卫生健康法治国际研讨会在武汉举行

2026-01-0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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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明海英 通讯员冯浩雄 程语)2025年12月10日,“一带一路”卫生健康法治国际研讨会在线上举行。专家学者围绕“奠定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法治基石”等议题展开深度对话。会议由国际法学院副教授、涉外法治研究院国际生命健康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肖鹏主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徐伟功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本次研讨会聚焦“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卫生健康法治,旨在汇聚各国智慧,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推动后疫情时代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体系的改革与“一带一路”卫生健康合作的法治化进程。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在特别致辞中分享了中国视角下凝聚抗疫合力的经验,强调中国已构建覆盖公共卫生、医疗、医保与药品监管的综合性卫生健康法律体系。
  奠定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法治基石
  世界卫生组织国家和全球卫生法合作中心主任、美国奥尼尔国家和全球卫生法研究中心创始主席Lawrence O. Gostin指出,《国际卫生条例(2005)》与2025年《大流行协定》共同构成了从准备到响应的全球卫生规则体系,科学共享与公平受益是“全球卫生社会契约”的核心。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卫生健康法治与政策研究院院长满洪杰分析了数字技术对健康权的“双刃剑”效应:既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也可能加剧数字鸿沟与数据安全风险。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提出,应以宪法基本权利体系的“复合结构”为框架进行健康权规范构建,以解决其立法与司法应用问题。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卫生健康法学会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会长万红慧分享了健康中国战略与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法治协同构建。万红慧结合“健康中国”实践,呼吁加强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建设,推动中国发挥法治引领作用。
  巴基斯坦真纳大学法学院主任Hafiz Aziz ur Rehman从发展中国家视角指出“健康丝绸之路”是帮助发展中国家落实国际承诺、提升能力的关键路径。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冯洁菡阐释了《大流行协定》中“同一健康”方针,如何推动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从被动应急转向主动预防,构建跨部门防控机制。
  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魏晶晶教授阐释了国内法如何为“健康丝绸之路”提供法律保障,以及如何将“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转化为具体的法律实践。
  “一带一路”卫生健康合作的实践与愿景
  埃及本哈大学法学院公法系主任Magda Mansour表示,埃及卫生体系在法律保障与资金等方面正面临挑战,在疫苗生产、数字健康等领域有合作需求。她认为,兼容的法律体系是“一带一路”卫生合作深化的基石。
  欧盟基本权利机构科学委员会委员、爱尔兰皇家学会委员、爱尔兰国立梅努斯大学法与刑事学院Delia Ferri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与欧盟“全球门户”战略在数字健康、本地化制药及联合学术平台等领域可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人文学院教授邓勇认为,在“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中医药的国际合作与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应通过完善法治保障与国际协作,支撑中医药高质量全球化发展。
  印度尼西亚加查马达大学医学、公共卫生和护理学院院长Yodi Mahendradhata倡导,通过建立“中国—东盟卫生法联盟”、区域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等具体合作路径,以共同塑造更具韧性的区域卫生治理架构。
  华东政法大学卫生健康法治与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苏玉菊强调,“同一健康”理念促使公共卫生治理转向社会生态模式,要求通过法律整合多元主体,系统性解决健康不平等问题。
  肖鹏表示,本次会议沿“从理念共识,到规则构建,再到实践探索”的脉络,将学术理论、国际规则与“一带一路”具体合作实践相对接,为区域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思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万莉致闭幕辞。万莉表示,会议有效衔接了理论前沿与合作实践,形成的广泛国际共识将促进未来的区域与国际合作。
  会议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国际生命健康法治研究中心承办,来自中国、巴基斯坦、埃及、爱尔兰、印度尼西亚等国的40余位学者参与。
【编辑:王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