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史学都是不可替代的重要内容。“欲知大道,必先为史”,重视史学,是中华民族的一大特征。中华民族历来是一个善于反思、自觉反思的民族,如《战国策》言“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每当历史发展面临关键时刻,我们都会反思历史,信心百倍地走向未来。今天,中华民族又站在历史的新的十字路口。“一切有理想、有抱负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都应该立时代之潮头、通古今之变化、发思想之先声”。这就要求我们更加自觉地巩固、捍卫和发展中国史学主体性;唤醒、凸显和践行史家主体意识,以将中国学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传统赋予新的时代精神,不辜负这一伟大的时代。
一、主体性:时代和史学
早在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创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时,主体性即已成为他们所创立的新哲学——新世界观的重要内容。所谓“主体性 ”,系通过实践而非“精神”形成,是指“人作为主体在特定的主客体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特性。主体性是由一定主体的结构、特性、素质、能力、作用、地位和具体的实践—认识活动所决定的,并随着主体的不同而不同”。这里所强调的,是在人与万物的关系中,人是作为主体而存在的;主体性是人作为主体时的具体的本质表现,而非“人性”的同义词。
在阶级社会中,人具有与生俱来的社会属性,这决定了“主体性”不是超然于社会之外的所谓“个体”“个性”的主体性,而是有鲜明意识形态内容的社会的主体性。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史学主体性的社会性,与人的意识的社会性相通,史学主体性从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有鲜明的社会意识形态特征。
中国是一个有着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伟大国家,史学传统源远流长。梁启超说:“中国于各种学问中,惟史学为最发达;史学在世界各国中,惟中国为最发达。……最迟至殷时必已有史官。”这一判断为世所共识,如黑格尔坚持“欧洲中心论”,但也承认“中国‘历史作家’层出不穷、继续不断,实在是任何民族所比不上的”。“而尤其使人惊叹的,便是他们历史著作的精细正确”。中国史学的“主体性”,在漫长的中国史学发展中生成和发展,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它作为时代精神的折射,始终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标识,并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表现出不同的时代特点。
中国史学“主体性”,源自历史认识主客体的彼此作用。这个彼此作用的过程,亦即中国史家追求历史真理、揭示历史规律和历史真相的过程,不断对中国史学主体性进行反思和再建的过程。“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漫长的历史研究实践,是决定历史认识主体与客体关系的根本因素,它伴随着中华文明的历史进程,大体经历了或正经历着如下过程:
自先秦两汉至1919年五四运动前,是中国史学主体性萌发、形成和发展时期,它与古老的中国史学的萌发、形成和发展同步。世界上既不存在没有主体性的超然“史学”,也不存在脱离史学的抽象“主体性”。中国史学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举世瞩目的优良治史传统,为其“主体性”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实践基础。
首先是倡导“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进步历史观,对宣扬“天人感应”“五德终始”,以及“天不变,道亦不变”等天命史观、循环论史观提出挑战。司马迁“成一家之言”,就是在独创自己的历史思想体系,其核心是天道与历史是可变的,历史是发展着的历史。中国传统史学的进步历史观,还包括“大一统历史观”等,《汉书·王吉传》中写道:“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先秦时“四海一家”,大一统思想明显加强。汉唐时大一统思想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心理定势,愈加深入人心。这些在司马迁和他之后的荀悦、刘知幾、司马光、郑樵、马端临、章学诚等著名史家的著述中,都有体现和发展。
其次,以史为鉴,“述一代兴亡之由,明一代成败之迹”,以经世致用为史学宗旨,彰显其社会功能。从司马迁“略考其行事,综其始终,稽其成败兴坏之纪”,司马光“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到王夫之“所贵乎使者,述往以为来者师也”等,都表现出中国史学深刻的社会内涵和史家自觉的历史使命。
最后,秉笔直书实录,求真求实;崇尚“信史”,追求“良史”。历史著述既要无愧前人,又要启迪后人。为此,就要求史家“德”“才”“学”“识”兼备。中国传统史学正是在这些基础上,表现出丰富的思想性和人民性,在世界史学发展史上独树一帜。此外,中国传统史学撰史形式的丰富度,在世界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19世纪中叶,英国发动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后,列强蜂拥而至,急欲瓜分中国,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之时,中国世界史研究萌生,以“悉夷、师夷以制夷”、救亡图存为己任。它与同时期的边疆历史地理研究、外国史地研究同行,积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并始终表现出与时代同频共振的特征。
20世纪初,西方进化论传入中国,梁启超将中国传统史学的精华与进化论结合起来,完成《新史学》(1902)等著述。他一贯认为,“史学者,学问之最博大而最切要者也,国民之明镜也,爱国心之源泉也”。因此,他旗帜鲜明地提出“史界革命”,并将其与国家的前途相联系,认为“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无论是“世界史”,还是“新史学”,都为大变局前夜的“中国史学主体性”,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
五四运动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开端,孕育了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在20世纪初时代风云的激荡中,产生了代表中国文化前进方向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即以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文化思想为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应时而生。在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和中国社会史问题的论战中,以郭沫若、吕振羽、翦伯赞、范文澜、侯外庐等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学派”,以唯物史观为理论指导,赋予中国传统史学以新的时代精神,自觉地将历史研究服务于中国人民争取自由、独立、解放的伟大斗争,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力量。
中国史学的“马克思主义学派”,使中国史学主体性在继承其优秀传统时进一步拓展和升华,尽管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仅仅是一个学派,但代表了中国史学的方向,通过“对中国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初步进行了贯通性的系统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出中国历史发展的规律”,拉开了中国史学主体性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变革的序幕。
随着新中国成立、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中国社会发展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阶段。从1949年到1966年,中国史学主体性的深刻变化或突出特点,是大多数历史研究者已经逐渐摒弃神权史观、天命史观、英雄史观、循环史观以及进化史观等唯心主义历史观,信奉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史学”不再仅仅是中国史学中的一个学派,而是在全国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主导地位。1951年7月,中国史学会举行正式成立大会,郭沫若在题为《中国历史学上的新纪元》的报告中指出,这个“新纪元”,就是在全国学习马克思主义运动的热潮中,中国史学界已经“由唯心史观转向唯物史观”,在中国古代史、近现代史、世界史各领域,都出现了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研究的热潮。此外,中国史学界在历史研究的方法、作风、目的和对象各方面都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新纪元”,并不是对中国传统史学的彻底否定,而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其唯心主义历史观进行革命性的改造。“新纪元”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传统史学的沃土中生成,离开了这片沃土,中国史学主体性就失去了根脉传承。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实现了决定中国命运的伟大转折。1982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史命题。在新时期,“努力开创历史研究的新局面,向国家和人民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科学成果”,是全国史学工作者的共识;而“新局面”,“只有以马克思主义作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结合中华民族的特点,走自己的道路”,才能出现。努力将“中国特色”“中华民族的特点”“走自己的路”,注入中国史学主体性中,加快建构中国史学自主知识体系被提上日程,成为广大史学工作者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在新时代,我国走出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构建起人类文明新形态。在中华民族大踏步赶上时代、实现历史性的伟大变革中,中国史学加快建构自主知识体系,极大地扩展、深化和丰富了中国史学主体性,凸显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从而为中华民族的现代力量贡献史学智慧。
上述阶段既有各自鲜明的时代标志,又有内在不可分割的血脉联系。每一个新阶段,都不是对前一个阶段的摒弃,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创新发展。史学是“文化中的文化”,“史学主体性”当属文化主体性的范畴,同时由历史学科的特点所决定,又表现出自己独具的内容。中国史学的主体性,由其内在的质的规定性所决定。正是这种“质的规定性”,成为建构中国史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核心内容。通过自先秦两汉至今的发展演变,人们可清楚地看到,它是中国史学特定的文化传承、价值观念、思维习惯所彰显的特有的主体性,即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这也是当代中国历史科学独特的精神标识。
主体性是主体相对于客体才有的意识,中国史学主体性,还是中国史学在国际史坛同世界各国史学交流交往中,体现出的独立性、主导性特征。在今天,中国史学主体性的意义,还在于彻底结束对西方史学跟跑、移植、临摹,摒弃和摆脱“欧洲中心主义”的影响。20年前,笔者曾撰文指出:“中国世界史研究的真正动力,在于对当代中国、当代世界复杂的现实问题的思考。因此,要独立地对世界历史进行认识和思考,就不能试图在别人的概念体系中完整地阐释自己的观点。不能离开了别人的命名系统就寸步难行”。笔者以为,今天在述及中国史学主体性时旧话重提,仍不失一定的现实意义。
历史不能割裂,任何一门学科的学术史不能割裂,同理,中国史学主体性历经五个阶段,千百年来连续发展的历史,同样不能割裂。中国史学的发展,有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国史学主体性的澄明也有一个历史展开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代,中国史学主体性既固守其历史上形成的特点、优点和传统,又顺应历史潮流,与时俱进,不断注入反映历史进步趋势的新的社会内容。绵延几千年的中国史学是古老和青春的辩证统一,中国史学主体性也如是。当今的中国史学,是中国传统史学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现代形态。中国史学的主体性,既植根于五千多年中华文明的深厚沃土,熔铸于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大潮,也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同时不断吸收人类历史上一切优秀文化遗产,涵化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
有什么样的史学主体性,就有什么样的史学。中国史学主体性,是中国史学的基本特征,虽然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容,但究其本质均是时代的产物,其核心内容是时代精神。中国史学的“主体性”应时而生,但不是一经形成就固化不变 ,而是在回答时代的挑战中继承传统,在对话现实中与时俱进。人作为主体的地位以及史学主体性,是迎着时代的风雨,愈加鲜明地展现出来。无论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大一统”“朴素唯物论”等进步历史观,还是以史为鉴、经世致用,求真求实、秉笔直书,“悉夷、师夷以制夷”等史学宗旨;无论是建设“新民主主义的史学”,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学派异军突起,还是新中国成立后,唯物史观空前普及,马克思主义史学主导地位的确立,开辟了中国史学发展的新纪元;无论是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凸显中国史学主体性的“中国特色”“中华民族的特点”“走自己的路”,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新的文化使命中,加快建构中国史学自主知识体系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古老而又永葆青春的中国史学自觉回应时代呼唤的生动体现。
二、主体意识:时代和史家
“主体”和“客体”,在国内外学术界歧义纷呈,有多种解释。本文则在“现实的人”的“社会实践”的范畴内,对这对概念及相关问题进行阐发。“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是形式和内容统一的运动,是主体性内容和客体性内容通过实践和认识形式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运动。”生活是“意识”产生的本源。所谓“主体意识”,是指“一个人或一个社会群体的自觉程度”,描述“现实生活中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所呈现出来的主要特征,即其对自己生活的‘自觉的程度’”,以表明他是在自觉地把握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而非超然于人的社会属性之外,仅仅依靠生物性的本能生存。
中国史学主体性,既是一个理论的,也是一个实践的概念。史家研究史学主体性的目的,不仅是了解历史、解释历史,更在于提高历史自觉,以推动历史学繁荣发展的主动精神,去创造新历史。如果认为历史认识过程,只有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那是不完整的,这仅是第一次飞跃;此外还有第二次飞跃,那就是从理性认识再到实践的飞跃,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认识理论,也可称为“历史的实践论”。这就表明了史学主体性的基本原则,首先是历史认识主体,在认识实践中主体意识的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原则。史学主体性的具体内容,也正是史家主体意识在史学实践—认识活动中,即在历史选择、历史思维、历史判断和历史阐释过程中生成、丰富和展现的。
一般认为,认识论中的主体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指认识和实践的对象。“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观点,所谓主体乃是实践和认识的主体;所谓客体乃是实践和认识的客体。实践和认识则是主体和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表现出来和实现出来的感性的或物质的和观念的或理论的关系”。“因此,考察主体和客体以及它们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而实现的物质的(实践的)和认识的(观念的或理论的)关系,可以说构成了认识论研究的骨架。”“历史认识主客体”概念,作为一组相对性范畴,用于揭示人与历史的相互关系,即以人为中心去研究人类的历史进程。历史认识主体,是社会化的认识主体。这就决定了历史认识的主要任务,不是一般性地选择、整理、分析历史文献,“就事论事”,而是在此基础上,透过表象,去揭示这些历史文献中所蕴含的规律性的社会性的历史内容。
历史认识是复杂的科学认识活动,与史学主体性有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史学主体性为其认识活动提供了理论与方法的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另一方面,在历史认识过程中,历史认识主客体实际的相互作用和结果,又在不断丰富和补充史学主体性学术的或社会的内容。历史认识过程,历来是一个创造性的、积极的双向互动过程。古往今来,有生命力、有思想力和穿透力的史学传世之作,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这种“双向过程”的创新之作。在这方面,无产阶级革命领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例如,1882年9月中旬到12月下半月,恩格斯研究了德意志人的历史,完成了《马尔克》一文。恩格斯在述及写作这篇历史论文的原因时说:“在德国这样一个还有大约三分之二人口靠种地过活的国家里,有必要使社会主义工人,并且通过他们使农民知道,当前的大小土地所有制是怎样产生的”。这种制度是中世纪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和典范,但“它完全被人遗忘了”,“所以,我打算对最古老的德意志土地制度,作一个简短的历史叙述”。恩格斯对这篇德国古代史论文十分重视,并为能将其“献给工人”而欣喜。又如李大钊1920年在北京大学讲授“史学思想史”时,曾深入研究了前人的历史哲学思想。他通过对这些唯物史观“前史”的研究,阐述唯物史观的科学性和真理性,其目的是使“我们要晓得一切过去的历史,都是靠我们本身具有的人力创造出来的,不是那个伟人、圣人给我们造的,亦不是上帝赐予我们。将来的历史,亦还是如此”,“快赶[赶快]联合起来……创造一种世界的平民的新历史”,迎接“赤旗的世界”到来。
与恩格斯、李大钊相反,贝克尔、克拉克展现出另一种“历史认识主客体实际的相互作用和结果”,与之相联系的是另一种“史学主体性”。这两种史学主体性的理论基础,分别属于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两种截然对立的历史观。
1931年12月,曾任美国历史学会主席的贝克尔在美国历史学大会的致辞中提出,客观的历史过程是不存在的,“历史是一种想象的产物……是我们每一个普通人从他个人的经验里塑成”,是人类心理、生理过程作用的结果。这一观点被冠以“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在国际史坛产生广泛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史学伴随着战后新世界的到来,进入了迅速发展阶段。史学新概念、新观点、新思想、新范畴、新学派,以及历史学新的分支学科等层出不穷,包括贝克尔的相对主义历史观也受到挑战。毋庸置疑,战后西方史学发展中产生了一些精品,有待人们认真地学习、研究。但是,只要西方史学主体性的核心内容仍是唯心史观,仍是“欧洲中心主义”,那这些“新”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从整体上看就不免大打折扣,包括现代一些有影响的名著,也不过是“新瓶装旧酒”。
例如,英国史家克拉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编的14卷本《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1957—1970),即闻名国际史坛的“剑桥三史”之一。其前身是阿克顿主编的 14 卷本《 剑桥世界近代史》(1902—1912)。前者与后者相隔半个多世纪,且在20世纪80年代全面修订,称之为“新编”,确实名副其实,尤其是史家主体意识在书中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和发挥,鲜明地反映出二战后西方史学在整体上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克拉克在该书的《总导言:史学与近代史学家》中写道:“如果过去和现代之间没有连续性,如果一个生活在现代的历史学家不能把过去溶化在他的现代中,那么,他就不可能理解过去,或者写出能使他的同代人认为真实或者可以理解的有关过去的任何情况”。“历史学家的社会职能过去一向是、而且今后也永远是随着千变万化的社会情况而发生变化的”。“对于历史学家来说,他们的工作是做出判断,这个原则意味着他可能必须对目标做出选择”。“就历史学而言,我们可以断定,如果说它是一门科学的话,它是一门从事评价的科学。”由此我们可看到历史与现实的内在联系;历史学家的社会功能因时而变,但绝不会被取消;历史学的特征除了“实证”之外,不可或缺的还有“选择和判断”,这自然是在一定历史观指导下的历史选择和与之一致的历史价值判断。
克拉克在阐述西方史学在二战后的上述变化时,同时又强调,“新版本的目标与阿克顿勋爵为旧版本所确定的目标绝大部分是一致的”, 而且对阿克顿所谓历史上的“主流国家”和“非主流国家”等概念大加赞赏,认为这些是“令人难忘和富有特色的”。这里所说的“目标一致”,是与西方学术文化中根深蒂固的“欧洲中心主义”相一致。这样,在《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中,就中国历史中的重大事件得出如下荒谬的结论,也就不足为怪了。例如,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的原因,是“外国商人在广州所处的困境”所致;1931年九一八事变的原因,是“日本利益”受到“中国威胁”,“外国侨民仍然是不安全的”;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并不是提前“策划的”,而是“为了对付中国日益敌视的态度”,才引发了持续的战争,“直到日本在美国原子弹的轰炸下于1945年8月投降才告结束”。从这些结论中,人们着实看不出克拉克的“新编”,“新”在哪里,而只是在“新编”的标识下,继续粗暴地篡改中华民族用鲜血写就的历史。
2003年初,笔者曾撰文《历史认识:主体意识和主体的创造性》,文章提出:“历史观念的进步、历史学思想的发展和史学理论的创新都离不开历史认识主体意识的提高和加强。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的历史认识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历史认识不是、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地再现历史,机械地重构历史。历史认识的过程,是历史认识主体依据一定的史学理论方法论进行积极的‘创造’的过程。‘创造’的目的是使主体认识的结果更加接近客观的历史本质,更加符合历史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性。” 2008年,笔者又将这一观点写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重点教材”《历史认识概论》一书,强调历史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辩证的能动的反映”。“历史认识主体不仅是在编撰历史,而且是在创造历史”。历史认识主体不是抽象的,即他与“历史过程的主体”虽有区别,但也有“密切的联系”,“历史过程的主体具有理性认识、能动创造性、激情、意志力和价值取向等属性”,不可避免地会通过历史认识主体,在历史认识的过程中体现出来。
在20多年后的今天,笔者重提历史认识中的“主体意识”时,明确地将其与“中国史学主体性”同时提出,这不仅是对笔者旧文缺憾的弥补,更是对新时代如何践行新的文化使命的回答。2003年,笔者撰文提出了长期被忽略的“历史认识主体的主体意识和主体的创造性”。与这篇文章相比,笔者在《历史认识概论》一书中,有关主体意识的论述的优点,是阐述了“历史认识主体”与“历史过程主体”内在的辩证联系,强调两种主体的异同,以及两者共有的“社会性”。缺点是止步于此,没有结合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实践,就历史认识“主体意识”的社会内容和现代意义进行具体的分析;没有结合实证研究,阐述实现历史认识的主体意识,离不开科学的历史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指导。
近20年来,中国和世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向纵深演化,“动荡”“变革”的特征愈显突出;党的二十大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无论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需要历史的智慧、历史的支撑。正是在这样一个新的时代背景下,如何认识“史家主体意识”这样一个老问题又被提出,但不是与以往一样,仅从“历史认识主客体”的视角重复提出,而是对长期被忽略的“史学主体性”给予高度重视,一并提出。这是一个直面时代主题的新的研究视角或新的研究范畴,意在强调历史认识主体和客体实际相互作用的时代精神的阐发。这就要求我们在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针对“中国史学主体性”的特点,对“史家主体意识”进行与之相应的再认识。
中国史学主体性,是在千百年来历史认识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上逐渐生成的,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脱离历史认识主体和客体的史学主体性,是不存在的。史学主体性是历史认识过程中,历史认识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一些规律性内容的反映。在这个认识—反映过程中,近些年主体的“选择性”和“目的性”愈显突出。这与其自主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样,同是历史认识主体的理性因素,因为它们彼此之间既不冲突,也不相悖,而是从不同的视角对同一个问题——充分发挥“主体意识”的补充,进一步丰富着历史认识主体的社会性内容。
三、巩固中国史学主体性,加快建构史学自主知识体系
在2023年6月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很多重要元素……共同塑造出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这主要是突出的连续性、突出的创新性、突出的统一性、突出的包容性、突出的和平性。他还指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结果是互相成就,“造就了一个有机统一的新的文化生命体”。深入理解中华文明的五个突出特性,对于我们努力发挥中华民族的现代力量,在新的文化生命体中,加快建构中国史学自主知识体系,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中国史学主体性是中国史学的本质特性,它的生成过程,与中华文明的五个突出特性形成过程同步展开。中国史学主体性生动体现了中华文明的五个突出特性,为其提供了坚实的历史学支持。同时不可忽略的是,“中国史学主体性”并不是孤立地存在,与之不可分割的是“中国史家的主体意识”。所谓“史家主体意识”,这里特指历史认识主体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顺应时代潮流,树立科学的历史观,并以此去指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持之以恒,驰而不息。中国史学主体性不会自发形成,而是在历史研究实践中,作为主体的史家主动地、能动地、创造性地改造客体的结果。千百年来,正是史家作为“现实的人”,以自己的学识、热情、使命、理想、生命溶于史学的社会实践;以持之以恒的历史主动精神、历史创造精神,构成了世界上如此恢宏丰厚的中国史学主体性。历史地形成的“中国史家的主体意识”,是中国史学的瑰宝。这不仅是史学史意义的铭记,更是当今建构中国史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强大思想武器。
在加快建构中国史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征程中,不断巩固中国史学主体性的关键,是如何发挥史家的主体意识,发挥什么样的主体意识。这直接关系到当代中国历史科学发展的根本方向。建构中国史学自主知识体系,是当代中国史学工作者的历史责任,这首先是自觉地凸显马克思主义史家的主体意识,巩固中国史学主体性。当我们回溯中国史学主体性的漫长发展历程时,就如何理解“历史认识的主客体”关系、如何“巩固主体性”可得出如下规律性的结论。
一是坚守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没有理论就没有历史学,没有科学的理论就没有历史学的持续发展;只有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历史研究中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统领历史研究,才能充分实现历史学的科学认识功能和社会功能。
中国史学主体性在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各阶段虽有不同的内容,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那就是指导思想始终顺应时代发展,自觉回答时代之问,和社会历史的进步趋势相伴同行,即使在封建社会也表现出丰富的“人民性”内容。马克思说:“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现时代自己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中国史学主体性从不回避时代的挑战,正是在持续回应时代关切中,不断获取新的生机和活力,持续地获得新的动因。
20世纪初辛亥革命、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成立先后发生,在中华民族空前的伟大觉醒中,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开始注入中国史学主体性中。马克思主义深刻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是“伟大的认识工具”。新中国成立后,唯物史观在我国历史研究中占据指导地位,成为广大史学工作者的共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国形态的构建,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家的主体意识产生了恒久的影响。
捍卫史学主体性与巩固史学主体性,是辩证的统一。这就要求我们自觉抵制侵蚀中国史学主体性的“欧洲中心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欧洲中心主义”是以欧洲资产阶级文化为世界文化中心的资产阶级学说,其本质是西方资产阶级称霸世界的帝国主义侵略政策在历史学领域的反映,其实质是殖民主义。“历史虚无主义”以主观方式怀疑客观实在的历史,是带有一定政治诉求的虚构历史的唯心主义思潮。在历史研究中,史家主体意识的能动发挥,不仅仅在理论上,更重要的是通过研究实践,彻底清除“欧洲中心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根深蒂固的影响,如此,中国历史主体性的积极因素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推动中国历史科学健康发展。
二是坚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中国史发展是遵循着世界史发展之一般法则,但同时,也切不可抹杀中国史自己所独有的特殊性。”人类历史矛盾运动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造就了中国这个“历史最为悠久的文明古国之一 。中国历史,以传承之久远,创造之宏富,形式之繁盛,影响之广阔,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特别值得强调的是,中国与世界其他文明体系比较,数千年来,历史记载最为完整,历史遗存最为丰富,历史传承关系也最为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诸多重要元素,进行了精辟概括,“比如,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的治理思想,九州共贯、多元一体的大一统传统,修齐治平、兴亡有责的家国情怀,厚德载物、明德弘道的精神追求,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实事求是、知行合一的哲学思想,执两用中、守中致和的思维方法,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的交往之道等”。这些传统文化的重要元素,既是塑造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重要力量,也是培育中国史学成长的沃土。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国传统史学中那些富有生命力的因子,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相贯通。这为当代中国史学发展敞开了广阔的空间,使中国史学不断获得推动建构自主知识体系的新势能。
然而,长期以来,中国学术界对中国“传统史学”存在误读误解,这割裂了它与当代中国史学的内在联系,人们常误认为它是“停滞”的、没有生命的“远逝”之物。“传”的本意是转授、宣扬、流布、递送等。“统”的本意,则指纲纪、准则、世代相继的系统。“传统”,系动词和名词的组合,其基本内容是“经典的传扬”,“传统”中含有“动”的因素。但在现实生活中,“传统”或作为名词,指世代相传、具有特点的社会因素,如“发扬优良传统”;或作为形容词,含义同名词,如“传统剧目”,同时也指“守旧”“保守”,如“老人的思想比较传统”。这样,“传统”一词,失去了有任何生命意义的“动”的因素,由此“传统史学”的辉煌,作为逝去的典籍,仅是无生命力的“古董”,甚至是落后守旧的象征,这是文化虚无主义的表现。由此,我们应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对中国传统史学再认识,并进行全面的发掘。如不彻底扭转对中国传统史学的这些错误认识,“推动中国传统史学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就会变成空谈。
三是开放包容,博采众长。早在司马迁撰《史记》时,他不仅第一次记载了中国各民族的历史,而且还“写了《大宛列传》,记述中亚各国的历史,留下了中西文化交流的内容,从而赋予《史记》以世界史的内容”,至今仍受到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史家的赞赏。当代中国史家继承了中国史学的优秀传统,以海纳百川的胸襟学习和借鉴人类社会的一切优秀成果。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史”研究风靡全球,至今方兴未艾。在中国史学界,G.巴勒克拉夫、 L.S.斯塔夫里阿诺斯、W.H.麦克尼尔、杰里·本特利等欧美全球史名家的代表作,无一例外都有中文本面世;一些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全球史研究室或研究中心,培养全球史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各种形式的全球史研究的新成果每年都层出不穷。今日中国史学与国际史坛的关系,同昔日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开放包容、博采众长与中国意识、中国立场并不矛盾。在中外史学交流互鉴中,增强史家主体意识,以坚定文化自信,确立精神上的独立自主,与实现当代中国历史学家价值目标和整个中华民族的价值目标,应是一致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既汲取西方全球史研究中的有益内容,同时又坚守中华民族历史记忆中的全球史,为当代中国历史科学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是守正创新、及时回答时代提出的新课题。今日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国抓住历史机遇,将中国式现代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浓缩”在同一个历史时空中,大踏步赶上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为中国史学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现实发展道路。
2014年,大卫·克里斯蒂安等出版《大历史:虚无与万物之间》,明确提出将自然史与人类史结合的大历史观(big history)。其内容不仅仅是人类甚或地球的过去,而且还是整个宇宙的过去。大历史吸收了宇宙学、地球和生命科学、人类史的成果,勾勒出从宇宙大爆炸到互联网时代的138亿年的历史叙述的新框架。大历史观旋即在国际史坛引起轰动,W.H.麦克尼尔等西方史家认为,这是一项可与牛顿的三大运动定律和达尔文的进化理论相媲美的伟大成就。我们既不简单地拒绝来自域外的“大历史观”,更没有盲目地照搬照抄,而是守正创新,在唯物史观指导下,自觉做到“洋为中用”。2019年,笔者曾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史学之“新”,首先是作为唯物史观的新的增长点的 “大历史观”的提出。不仅深入理解中国“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 需要大历史观的科学阐释;在中外历史研究中欲真正获取历史的启迪和历史的教训,也离不开大历史观。这就是强调“历史—现实—未来”是一个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大”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而且这一有机整体,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规律性的运动。对“大历史观”, 我们有自己的命名权和解释权。所谓“大”,绝非仅仅是历史客体时空之大,而是意在强调植根于唯物史观的一种新的历史观念,即历史的整体性、连续性和发展性辩证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的大历史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要牢固树立大历史观,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把握世界历史的发展脉络和正确走向,认清我国社会发展、人类社会发展的大逻辑大趋势”。这使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大历史观尊重历史事实、尊重历史规律、尊重历史辩证法的科学本质,与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一脉相承。这对历史研究守正创新,在新时代巩固中国史学主体性,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社会发展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史学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新时期中国史学发展的重要特点,是高度重视史学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世界历史研究所同时设立了各自的史学理论研究室,2019年又成立了中国历史研究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创办全国性的专业学术刊物《史学理论研究》;定期召开全国史学理论研讨会(到2023年已经召开25届);高校历史学系普遍开设“史学概论”课,培养史学理论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此外,在国家社科基金立项中,史学理论方面的项目稳定增长,每年都有重要成果面世。40多年来,我国史学理论研究成果显著,为建构中国史学自主知识体系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今天,中国史学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在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中,将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进一步体系化学理化,为加快建构中国史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重视历史认识主客体研究、重视中国史学主体性研究,是推进“体系化学理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这方面我们有不少工作刚刚开始,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前行,持续用新的理论成果塑造中国史学新格局;为加快建构中国史学自主知识体系,努力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于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