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创造与中西方货币制度分流

2025-07-09 作者:燕红忠 庄砚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5年第5期P185—P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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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货币对于东西方文明发展来说都很重要,但对中国的意义则更加重大。宋代国家纸币的发明,形成了中西方货币制度发展的第一次分流。从明代中叶起,随着政府货币主导权的消退,货币发行逐渐由民间机构主导,货币形态和信用层级多样,形成了一种地域性货币体系,通过记账转账、划拨冲销、信用支付、对账清算、异地汇兑等机制,实现伸缩性的货币供给和信用扩展。而西方则通过从金银复本位到金本位制的演进及银行制度的发展,逐步形成并强化以银行体系为核心的纸币发行和存款创造货币的方式,构成了中西方货币制度发展的第二次分流。明清至近代时期中国独特的货币制度发展路径和货币文化,高度市场化的多层次货币和短期信贷体系以及多样化的货币和信用工具创新等,导致中西方在货币金融体系动态演进过程中呈现不同的发展路径。关于中西方货币制度两次分流的考察,为深入认识中西方历史发展道路和文明特性提供了新的视角。

关键词:货币创造;地域性货币体系;货币本位;货币分流

作者燕红忠,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庄砚,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200433)

  “大分流”(The Great Divergence)通常用来描述18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中国与西方国家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出现的显著差异,有时也被用来讨论中国在历史上什么时候落后了以及为什么落后等问题。“大分流”问题被提出以来,已经引发学术界的持续讨论,近年来也开始涉及金融大分流这一细分领域,比较中国和西方在历史时期金融发展的不同走向。但现有研究大多是以西方金融发展“标准”来“反思”中国,甚至有人认为货币金融制度并非构成“大分流”的关键要素。 从长时段历史视角来看,传统时期中西方的货币制度和发展路径始终存在很大不同,但这种差异并非中国货币发展和货币制度简单地落后于西方,也不意味着中国的货币制度会完全收敛于西方(所谓合流),而是始终具有其自身独特的演进路径和发展特点。从中西方货币制度发展路径及其背后的演进动因来看,在近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我们大体可以将其归纳为两次重大的货币制度分流。12—13世纪,中国和欧洲先后因卷入大规模战争而产生巨大的融资需求,欧洲选择发行政府债券的融资方式,而中国则选择纸币,形成中西方货币金融发展的分流。中国成为世界上最早发行纸币的国家,欧洲则继续沿用金属铸币制度,因此,宋代纸币的发明是中西方货币制度发展的第一次分流。 

   15—18世纪,欧洲在经历启蒙运动后走向工具理性,重视金银的重商主义论调支配着货币政策,欧洲各王国竭力获取代表财富的金银等贵金属。在金银复本位制度下,欧洲商业银行与政府债券发行相结合,推动银行账户的创建和银行券的发行,满足了不断增长的财政与商业需求。随后,在欧洲民族国家形成和近代化过程中,经历了从金银复本位到金本位货币制度的转变,并与银行体系相结合,逐渐形成中央银行制度下的货币供给和信用创造机制。而明中后期,中国经历了对传统儒学的理性化修正,“工商皆本”的思想转变促进了商业和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发展。中国传统货币思想也发生重要转型,政府逐渐放弃纸币发行和对货币的统一管理。尽管17世纪后期,由于清朝的文化专制,这场理性主义运动被迫终止,但清政府对待商业与货币金融的态度仍然延续晚明“听民自便”的主张。清政府未能建立起统一的货币制度,而是通过“与民分利”的方式,成为地域性货币体系中的市场参与者。明清以降,中国逐渐形成独特的地域性货币体系,市场主要通过民间多元主体自发的货币供给和信用创造满足不断增长的货币需求,其货币创造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区域性的虚银两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账簿记账转账、划拨冲销、信用支付、对账清算、异地汇兑等机制。货币体系呈现出由多种货币形态和信用层级构成的多元化、分散化、多层次的市场竞争格局。货币价值通过市场竞争中的声誉机制得以维持并随市场变化而浮动,形成多种货币兑换行市。民间商业金融组织通过异地汇兑网络和集中清算机制将区域性多层级市场连接起来,构成全国性货币供给与信用创造网络,进而形成了中西方货币制度发展的第二次分流。 

  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从货币创造的视角,考察中西方货币制度发展的转变,特别是16世纪至20世纪早期中西方货币供给与信用创造的不同机制和特点,进而提炼和总结中西方货币制度发展的不同路径,为理解中西方货币金融体系提供新的看法与认识。 

  一、货币创造与货币制度:文献述评 

   货币制度是关于货币材料、货币单位、货币种类的一系列规范以及对货币铸造、发行、流通和货币信用等方面的管理机制,货币制度不仅需要规范基础货币供给,更需要实现货币信用创造来适应经济的复杂需求,是经济中货币和信用扩张的重要制度基础。货币创造则是指通过基础货币供给或货币信用的创造机制,实现经济中的货币供给量的增长过程。从广义的货币本质观来看,货币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金银或纸币,甚至不必存在货币实体,只要具备价值尺度和交换媒介的职能,即可被视为货币。在此意义上,“货币就是信用”,“信用就是货币”,货币创造也被称为信用创造。在传统社会,货币制度只需提供基础的交易媒介,即可满足简单的市场交换需求。随着经济近代化的进程,金银产量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仅依靠金属货币发挥媒介资金融通作用,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生产与交易需求。因此,只有从货币创造的视角才能真正理解货币和货币制度的内涵。 

  目前关于货币制度的理论分析主要基于国家和市场两个视角。一方面,在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中,货币只是一层“面纱”,其背后的货币制度是由国家通过法律和政策制定的一系列既定规则。另一方面,更倾向于市场视角的奥地利学派认为,货币制度的本质并非国家颁布的法律,而是由“市场制造货币”,并通过竞争机制和市场自发秩序,维持长期货币价格稳定并形成良好的市场预期。然而,既有研究视角主要关注国家或市场对金属货币、纸币等货币的发行、流通、供给等问题,而对货币供给扩张机制的关注明显不足。 

   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货币学说和概念体系逐渐引入中国,并成为时人研究中国货币和货币史的主要参照体系。杨端六、周伯棣、赵兰坪等人从西方国家货币本位制度的角度,认为中国虽有货币,但并无完整的货币制度。梁启超甚至认为,“我国立国数千岁,而至今仍以无货币之国闻也”。实际上,中国只是没有形成西方式的货币本位制度,并非“有货币无制度”,明清和近代时期地域性货币体系下的货币供给和信用创造机制便是中国货币制度发展的体现。新中国成立后,魏建猷、杨端六、彭信威、王业键等学者开始尝试将货币的实际交易与流通纳入货币制度的研究范围,较为全面地梳理了中国的货币制度及其演变进程。然而,这些研究仍受到国家规定货币条例和垄断发行视角的影响,试图对标西方的复本位、金本位货币制度,并得出明清或近代中国的货币制度为“银本位制”“不完整的银铜平行本位制”“银钱平行本位制”“银铜复本位制”等不同的结论,这无疑是西方中心论给我们留下的无形枷锁。 

   近二十年来,学术界对货币和货币制度的研究非常丰富,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围绕货币本位问题的争论,以及国家货币条例、政策与货币制度之间互动关系的探讨;二是关于市场中白银、铜钱、纸钞等货币的发行、流通、交易、供给及其与货币制度发展演变之间关系的讨论;三是对货币供给量的估算,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货币结构和货币制度的变化及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与此同时,少量具有国际视野的比较研究主要围绕中日货币制度的比较展开,仍存在研究提升空间。总体而言,现有相关研究缺乏从货币创造视角对货币制度背后的货币供给和信用创造机制的系统性总结与理论提炼,从而造成对中国传统货币制度的认识偏误:一是以西方货币制度为参照标准,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只有货币而无货币制度(即本位制度),中国传统的货币体系长期落后于西方;二是基于西方的货币创造机制来估计中国的货币供给量,导致货币供给的扩张规模被严重低估,从而无法从货币供给的角度解释明清和近代时期中国商业贸易和经济的发展,也无法合理解释货币制度与贸易扩展及经济近代化转型之间的关系;三是导致研究现代金融学的学者常常误认为“金融没有中国实践”,古代中国只有货币而没有金融。 

  直到最近,随着大量民间文书、调查账册、碑刻资料的发掘,学术界才开始对中国区域市场中的虚银两制度、过账制度、异地汇兑网络以及结算清账机制等货币和信用创造机制进行较为深入的探索。本文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尝试重新认识并提炼总结中国的货币供给和信用创造机制,以及中国独特的货币制度的发展路径。 

  二、近代西方的货币制度与货币创造 

  在经历了早期近代相对不稳定的金银复本位制后,从19世纪起,在国家法律规定下,西方各国相继实行金本位制,并与银行体系结合,形成纸币发行和存款创造信用的货币供给机制。 

  (一)近代西方货币制度的演变与货币创造 

  1.早期近代的铸币制度、金银复本位制与银行券的发行 

   罗马货币体系终结后,欧洲进入“货币黑暗时代”,铸币流通量显著减少,并且银币逐渐成为流通中的主要货币形式。直到13世纪中叶,金币被重新引入西方。自13—14世纪开始,在普遍实行的“自由铸造”制度背景下,欧洲许多地区允许黄金和白银同时铸币流通,逐渐形成金银复本位制度。尽管金银复本位制度表面上能够为本位货币金属提供更充足的来源,但实际上却是一种具有内在不稳定性的货币制度。对于普遍按数量(而非按重量)流通的铸币而言,由于当时的铸币技术无法有效地防止伪造、裁削和磨损等问题,流通中铸币的贵金属含量不断下降。据统计,16世纪下半叶,荷兰及其邻近地区亚琛和佛兰德斯官方硬币的银含量平均每年下降约1%。这引发金银铸币频繁贬值,使得欧洲各国不得不周期性地重估与重铸流通中的铸币,以较高的铸币税额重铸货币不仅构成了欧洲各国进行财政融资的手段之一,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货币市场的波动。当金银两种金属的市场价值与官方规定的铸币比价出现较大偏离时,市场上便会发生套利行为,大量铸币被熔铸成金属条块或直接流出至价格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与此同时,实行金银复本位制的国家还面临着长期小面额货币铸造不足的问题,这也会对大额铸币的流通造成影响,常常导致市场上的铸币短缺。 

   欧洲债券的发展与各国财政的需求密切相关,也是推动欧洲商业银行和存款创造货币机制发展的主要根源和动力。在中世纪晚期,由于欧洲城邦间的竞争和财政能力弱小,统治者主要通过抵押财产和租金收益权来为军事扩张筹资。进入15世纪,欧洲的债券发行开始与银行相结合,创造出了银行账户,并推动了存款、贷款和银行券(纸币)等银行业务的共同发展。至工业革命初期,商业银行和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已在欧洲存在了至少两个世纪。在西方的银行券可兑换黄金(或白银)制度下,理论上要求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必须维持100%的金银准备,但实际上在金本位制度形成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银行券的发行已经远远超过各银行的金银储备,银行通过发行银行券而发挥了重要的信用创造职能。1696—1710年,英格兰银行储备的现金和金银在总的对外负债(包括所有国库券)中所占的最高比例仅为46.5%,最低只有2.3%;储备的现金和金银占银行券、存款和支票账户的比例最高仅为47.3%,最低只有2.7%。同时,除了在成立时向政府提供的“英格兰银行基金”外,英格兰银行对其他政府基金的贷款和贴现额在资产负债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始终在30%以上,最高比例接近57%。英格兰银行经营的银行券、纸币远远大于硬币与流通中的现金,英国国债、储蓄和支票账户也逐渐发展起来。 

  总之,由于金银复本位货币体系的不稳定性以及商业扩展和财政需求的驱动,西方各国采取多种措施应对货币供给与流通问题,包括发行名目化的铸币、建立汇兑银行调整货币兑换比率、通过商业银行发行银行券以及尝试银行存款创造货币等。在这一过程中,西方的货币制度逐渐收敛到金本位制,形成中央银行制度下的货币创造机制。 

  2.金本位制与存款创造货币机制 

   为解决17世纪末金币价值被高估所导致的金银币流通失衡问题,1717年,英国逐步调整金银比价,将每盎司黄金的价格固定在3英镑17先令10.5便士。这一规定仍然高估了金币价值,导致银币持续退出流通领域。1774年,英国通过法案,规定银币仅可用于金额不超过25英镑的交易,使银币成为有限法偿的辅币。1816年,英国通过《金本位制法案》,以法律的形式承认黄金作为货币本位来发行纸币;同时下调银币的含银量,将其单笔交易金额限制在40先令以内。得益于铸币技术的进步和辅币可兑换制度的建立,英国逐步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小额铸币的流通问题。1819年,英国进一步颁布条例,要求英格兰银行于1821年恢复银行券与金条的兑换,1823年实现银行券与金币的兑换,并取消对金币熔化及金条输出的限制。至此,英国建立起真正的金本位制。1844年,英国议会通过《银行特许条例》,该法案为英格兰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奠定了基础,最终确立起中央银行的地位。 

   19世纪后半叶,西方国家相继实行金本位制。虽然各国的银行体系和准备金类型及其额度存在明显差异,但银行存款创造货币的供给机制却不断得以强化,货币信用创造的规模不断扩大。金本位制度的确立,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对银行券发行的限制,进而推动了存款货币的进一步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随着信用事业的扩大,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也在扩大。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取得了它特有的各种存在形式”,以银行的存款与支票账户的形式占据了大规模交易的领域,而金银铸币则主要被挤到小额贸易的领域之内。从19世纪初至20世纪初,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存款货币所占比重大幅增长,而作为现金的金银比重则逐步下降,银行通过存款货币不断扩大货币供给,到1913年实现10倍的货币创造。如表1所示,黄金和白银的比重从1815年的66%下降到1913年的10%,银行存款则从1815年的6%上升到1913年的65%,而银行券和辅币所占比重并无太大变化。英国除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纸币发行额有一个短暂的大幅增加外,从19世纪初到20世纪初,其纸币的发行额仅从1800年的1590万英镑缓慢增长至1913年的3640万英镑,年均增长率仅为0.74%。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存款货币的运用已极为广泛,西方国家大多通过信用工具,以银行存款进行支付,“英国商界支付,百分之九十五为支票或其他信用证券,美国约百分之九十三,德国约百分之八十”。 

  (二)近代西方货币创造的机制及其特点 

   在早期近代欧洲的金银复本位制度下,由商业银行创造银行账户并发行银行券的货币创造机制,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第一,金属铸币价值直接与其贵金属含量挂钩,进而逐步确立了以标准重量和成色的贵金属为基础的货币单位。流通中的铸币按其面值计价,因此面临着伪造、裁削和磨损等问题,导致流通中铸币的金属含量逐渐降低。在周期性重铸的过程中,铸币税成为欧洲各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第二,在实际流通中,“金属货币却因贵金属产量相对低下而受到限制”,由银行券代替铸币行使货币职能。在金银复本位制度下,理论上要求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必须有100%的黄金和白银做保证,但实际上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银行券的发行量已经远超金银储备。第三,银行券逐渐成为重要的货币和信用创造工具,这一过程不仅为银行体系积累了信用,也促进了银行券的广泛流通,从而形成覆盖范围更广的银行券发行体系,也为银行存款创造信用机制奠定了基础。 

   金本位与银行体系相结合的货币创造机制,是在金银复本位时期货币创造基础上的进一步扩展,其具体逻辑结构如图1所示。第一,在国家统一铸币权的前提下,金本位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货币单位的标准,形成如英镑、马克、法郎等代表特定重量纯金的“金单位”,同时各国的本位货币(即金币)通常以各自的货币单位命名。金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化。对于流通中磨损超过重量公差的本位币,不准投入流通,但可以向政府指定的机构兑换新币。第二,为解决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小面额货币铸造不足的问题,国家统一铸造银币、铜币等金属铸币为小额辅币,并形成相对稳定的本位币与辅币的自由兑换关系。同时,国家以法令的形式将辅币名目化,其所包含的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在一定限额内实现超越辅币自身内在价值的信用创造。第三,通过国家法律规定银行准备金的类型及其额度,形成以黄金和政府债券储备为锚的银行券(纸币)发行与信用创造体系。银行持有规定比例的黄金储备也可以限制银行券的过度发行,进而实现货币供给的平稳扩张。第四,西方中央银行体系下的银行制度与存款货币相结合,形成银行存款创造货币的方式,扩展了货币供给的规模。在国家法律授权下,由单一机构垄断货币发行权,从而确立了中央银行的地位。中央银行的负债如同金银(和国债)被广泛接受,并成为其他层级银行的储备资产。商业银行基于部分准备金制度,吸收存款并发放贷款,进而将存款和贷款的循环转化为信用扩张。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展与国际金本位体系的构建,国际金融中心逐渐形成,实行金本位制国家的重要金融资产也被其他国家替代部分黄金进行国际储备,进一步推动了国际贸易金融网络的发展,使得在这一体系下的货币供给不断扩张。

  随着世界资本主义进程的深入与西方各国中央银行制度的确立,黄金作为世界货币简化了国际间的支付和清算流程,增强了国际金本位货币体系的流动性和稳定性,这反过来也揭示了西方金本位制国家建立中央银行体系的必然性。在西方金本位制下,货币供给的扩张机制始终严格遵守着一定的黄金支持率,这个规则也存在两个潜在的不利影响。其一,货币供给与信用创造的伸缩性较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黄金储备的有限性与生产力发展的无限趋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其二,货币政策灵活性不足,由于银行必须持有一定的黄金以确保可兑换性,在面对经济衰退或危机时,难以通过违背银行理性的“反周期”的货币扩张政策刺激经济。更严重的是,危机还会通过国际金本位货币体系传导至其他实行金本位制的国家,最终演变为全球性危机。 

  三、古代中国的货币制度与地域性货币体系的形成 

   中国古代货币与货币制度较早便呈现出统一的趋势,并逐渐成为皇权与中央集权的象征。有秦一代,国家统一币制,建立起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的货币体系。其中,以方孔圆形为形制、以铢两等重量为单位的铜钱制度,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发行纸币的国家,西汉的白鹿皮币和唐代的飞钱都具有纸币性质。1023年,宋朝在益州设立交子务,将交子的发行权收归政府,由此纸币作为一种新的货币形态出现于中国,堪称一场“货币革命”。北宋交子的演进历程深刻影响了其后纸币的发展,从南宋的会子到元代的宝钞,均经历了从具备相应现钱、实物准备与制度保障的国家信用货币,到仅依靠国家强制力的国家纸币的转变。自明代中叶起,随着宝钞严重贬值并逐步退出流通领域、官铸铜钱供应不足以及民间私铸盛行,政府在货币供给中的主导地位开始动摇。时值海外白银大量流入中国,在市场和政府的博弈及共同推动下,逐渐形成银钱并行的货币体系。白银在民间交易和税收缴纳中得到广泛应用,“遇有交易,皆按照十成足纹递相核算”,以其成色和重量所包含的实际价值来保证流通。尽管政府通过税收获取了部分白银,但直到清末铸造银币之前,政府并未能对白银实行货币化铸造和有效管理。 

   在明清时期银钱并行的货币体系下,白银与制钱之间并非主辅币关系,也不同于西方的复本位货币制度。在复本位货币制度下,西方国家所面对的主要是同时铸造金币和银币的内在不稳定性,以及小面额货币的铸造和供给不足等问题。而中国的白银是作为称量货币使用的,而非计数铸币,白银在行用和市场流通中面临的主要难题是分割不便、成色繁杂以及供给不足等问题。铜钱虽然为政府铸币,并较好地满足了市场上的小额交易和人民日常生活的需求,但由于铜钱由贱金属制成且面额较小,白银和铜钱之间巨大的价差使其无法建立稳定的联系,也不存在将铜钱辅币化的发展激励。为了应对货币供给和流通问题,西方国家逐步从金银复本位制过渡到金本位制,并通过银行体系发行银行券和存款创造货币的方式,实现货币供给和信用扩张。中国在银钱并行的货币体系下,为了解决白银的重量和成色标准,以及白银运输、分割和供给等难题,同时应对小额货币铜钱的供给短缺、私铸盛行、搬运成本高、清点困难以及兑换不便等问题,市场参与者和民间机构不得不创造性地通过账簿记账和转账等途径满足不断增长的货币需求,进而逐渐形成了不同于西方的货币供给和信用货币的创造方式。 

   由于各地和各个行业商业习惯的差异,全国逐渐形成了种类繁多、平色兑各异的宝银制度。早在15世纪中期,纹银便作为银两成色标准开始在地方交易中使用。至清代,在清政府的推动下,官方库平银两标准也逐渐形成。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民间行会根据商业惯例逐渐确立行业内部的货币标准,并向其他行业、市场甚至政府财政领域扩展,在各自区域内逐步形成较为统一的银两或铜钱标准。以特定的货币单位和记账标准为基础,不仅基于账簿直接实现货币信用创造,而且还创造出“钱帖”“凭票”“凭帖”“花票”“期票”“庄票”“七兑票”等信用凭证进行支付、结算,不断提升对账和清算的效率。这些信用凭证在各地的称呼不同,通常由商号、银号、钱庄等商业和民间金融机构发行,以其面值在市场上进行支付和结算,可以见票即付,“与现钱无异”,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与此同时,随着汇兑市场的发展,借助异地汇兑网络,货币资金与信用可以进行跨区域的转移和调度,进一步推动了货币信用创造的伸缩性和覆盖范围。18世纪末至19世纪,逐步整合形成在较大区域范围内通行的信用货币体系,如归化城的谱拨体系、宁波钱庄的过账制度和营口的过炉银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标志着具有全国整合联动的地域性货币体系正式建立起来。 

   中国地域性货币体系下的货币供给和信用创造机制主要由市场自发形成,这一机制适应了商业贸易和多层次的市场交易需求,特别是对于大宗交易来说,货币创造机制多采用无形的信用交易,使得货币供给和信用创造极具伸缩性和弹性,灵活适应了大宗贸易的季节性和规模特征,并有效应对金属货币运输不便、供给不足、成色标准不一等问题,为商品交易和贸易扩展提供了良好的货币信用基础。然而,由于其信用覆盖范围有限,致使中国逐渐形成了由多种货币和信用构筑而成的分散化、区域化的货币体系。不同货币形态和多种信用层级构筑而成的地域性货币体系难免在市场层级之间产生摩擦,导致缺乏统一的货币政策提供者和相应的政策实施环境,政府与市场的契合度较低,也无法直接适应近代国家能力的扩展和工业化发展的需求。进入近代以后,随着外国金融资本的侵入、地方政治权力的增强和政府对货币市场的干预,中国各地的币制日趋紊乱。外国列强试图在华推行金本位及金汇兑本位制度,以划一货币,并获得更多在华政治经济权益。晚清和民国政府也试图直接移植西方的货币本位制度,将货币主导权从民间商人手中收归政府,确立政府在货币铸造和发行上的主导权。但由于中西方货币制度发展的不同路径,西方货币本位制度并不能适应中国的经济发展环境。在外国列强干预和民间金融组织的反对下,近代中国的货币制度改革进程举步维艰,始终未能完成全国货币发行的实质性统一,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国家能力的有效发挥。 

  四、中国地域性货币体系下的货币创造 

  (一)区域性货币和信用创造 

  在地域性货币体系下,由市场主导的民间货币和信用创造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也是最具中国特色的内容。明清以来,随着国内外贸易不断发展,国内市场大致形成以长三角为分界的南北两大沿岸贸易流向;在国际市场上,中国与东亚各国、南洋地区主要国家、俄国等国家和地区形成多个贸易圈。不同贸易圈的贸易模式各异,又互为重叠,商人、商品、货币、金融沿着贸易圈流动,形成了一张庞大的民间信用关系网。为了适应并服务于不同区域的贸易模式与经济职能,各区域市场的货币和信用创造机制在记账单位、货币信用载体以及结算周期等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大致可以分为北部边疆与东北地区、华南地区以及长三角与华北地区三种类型(详见表2)。

 

  1.北部边疆与东北地区 

   北部边疆与东北地区以农牧产品为主的贸易模式具有规模大、距离长、季节性强的特点,要顺利发展边疆贸易和南北贸易,不仅要应对银两和铜钱运输不便、长期供给不足,还要解决货币需求的季节性波动问题。该地区的商人团体因势利导,开创了一套以归化城的谱拨体系和东北的过炉银体系为代表的民间货币和信用创造机制。首先,明清时期,我国长城以北的广大地区基本上本地不铸钱,从而较早地出现了短陌、搀私、虚钱、钱票等应对铜钱短缺的手段;随着远距离贸易与边疆跨国贸易的发展,大额贸易结算货币逐渐倚重更具国际货币性质的银两。因此,该地区的货币和信用创造机制自始便兼及虚银两和虚钱两种记账货币,以满足不同市场层次的交易需求。其中,以谱拨银、过炉银为代表的虚银两主要用于大额交易,以账簿为载体,通过记账转账、划拨冲销实现流通与信用创造,很少使用现银与信用凭证。拨兑钱、东钱等虚钱则主要用于当地市场的日常交易,由于交易价值较小且极为频繁,通常以发行钱票、商帖等信用凭证的形式实现货币供给和信用扩张。 

   其次,中国传统的银炉、钱庄等金融机构大多是贸易商人以扩大交易为目的而兼设的联号或分号组织,主要是为自身及交易伙伴提供金融结算服务。明清以来,北方以晋商为主的贸易网络中盛行的标期商业结算制度与金融结算互为表里,逐渐形成由当地银钱业行会组织和监管的卯期决算机制。相较于宁波过账、上海汇划以及天津拨码制度的每日结算清账,卯期决算机制以四季标期为源本,决算期定名为卯期,结算周期往往在一个月及以上。归化城的谱拨体系在宝丰社的组织与监督下,实行“远期者按标归结,近期者按骡结算”,即“四季标期,月月常骡”,但绝大多数商业借贷与结算仍围绕标期运行。东北的过炉银体系则在公议会的监督下实行一年四期的卯期决算制度。商户和银炉之间通过双方协议,还可以只在腊卯即每年最后决算期以现银结算,其他三期通过支付加色即利息,转换为新发行的过炉银延长至下期使用,这种机制可以将信用提供期延至一年。同时,由于农产品生产、流通与货币交易呈现极强的季节性,商业体系与货币信用创新之间不断互动,逐渐发展出以远期合约或期货交易为特征的期钱市场与期粮市场,体现了由市场主导的货币和信用创造体系可以更为灵活地服务于当时的商业贸易发展。 

  最后,19世纪中期,随着山西票号异地汇兑金融网络的扩展,区域性的货币和信用创造体系与全国汇兑网络链接,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地域局限性,大大加强了地区间和多层级市场间的商业与金融联系。以东北地区为例,山西票号通过创设营口过炉银汇兑,将上海—营口的上海规银汇水交易、营口—铁岭的外城汇水交易,以及铁岭内地间小洋循环多级市场互相衔接,区域内部市场进出口互相冲抵,使过炉银具有了跨地区、跨层级调度现银的机能。它所带来的现银流量使得现银决算成为可能,并维持决算制度的平稳运行。定期决算也使银炉突破了必须随时保有足额准备金的限制,使银炉的信用创造成为可能。 

  2.华南地区 

  明清时期,华南地区商贸发达,对内通过南北贸易向国内市场扩展,对外通过海洋经济与侨汇网络向国外市场延伸。同时,华南地区成为海外白银流入中国的主要通道。华南地区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经济特征形成了极具特色的货币和信用创造体系,主要通过钱庄主导发行的银钱番票,服务于不断扩展的商贸网络,较为典型的例子包括福州的台伏票和汕头的七兑票等。 

  自15世纪开始,随着中西贸易的开展与华侨汇款的增加,外国银元渐次流入中国,华南地区的商民普遍较早使用外国银元。因此,华南地区的货币和信用创造体系大多将银元作为计价单位,随后逐渐发展出相应的虚银两单位。近代福州的台捧银和汕头的七兑银都经历了由多种破碎银元混合而成的杂银,发展为区域内通用的银两标准,最终逐步演变为有名无实的虚银两的发展进程。在此过程中,各地钱庄围绕各自的虚银两体系发行台伏票、七兑票等可凭票兑现的信用凭证,流通范围不断沿着商业网络向区域外部溢出。与其他地区以银为计价单位的信用凭证不同,福州台伏票在以台捧银为单位的基础上保留了以钱计价的功能。因此,台伏票既可以用于大宗交易,也可以用于日常小额交易,满足了不同市场层级的货币需求。 

  进入20世纪,福州、汕头等中心城市的行会组织开始介入银钱票的发行与监管,逐渐形成每日清算的“行坪归宗”制度和“换纸”制度,并随着市场机制的变化不断调整。比如,换纸制度“至七兑票变制后,方改为每星期调换方法”。对于各家钱庄的结算差额,福州在金融维持会的约束下,由发行过多台伏票的钱庄按日付息;汕头在汇兑公所的管理下,按日“补息”,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民间机构的信用扩张,维持了货币体系的平稳运行。 

  3.长三角与华北地区 

   对于长三角与华北地区而言,由于地处南北中部、襟江带海的位置,自明代开始,宁波、天津、上海等地便相继成为南北商品转运与集散中心,这种贸易模式具有商业网络覆盖范围广、贸易往来频繁以及各路商人携带的货币品类繁多等特点。通商开埠后,这些地区又逐渐成为链接传统商品市场与国际商品市场的关键枢纽。为了满足不断扩大的国内外商品贸易需求,该地区逐渐形成具有鲜明特征的货币和信用创造机制,如宁波过账制度、天津拨码制度以及上海钱业汇划制度等。其地域性特征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通常以虚银两为记账单位。宁波钱庄过账制度的记账单位较为特殊,至迟到18世纪末,宁波钱业已经开始发行钱票替代现金流通,并以此扩大信用。宁波过账制度形成之初,延续了铜钱行用的习惯,将“过账钱”作为宁波记账、过账与结算的主要单位。直至19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银元成为宁波的通用货币,记账单位也由“过账钱”演变为一种虚洋单位,即“过账洋”。在其之后产生的天津拨码制度与上海汇划制度均采用当地行用的虚银两为记账单位。 

   第二,以钱庄为主的金融机构以账簿作为货币信用创造的媒介,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授予信贷额度,客户用款可凭借账簿随时填写金额,作为现款支用。钱庄还创造性地发行庄票作为支付手段,提升信用支付、划拨冲销和对账清算的效率。庄票上通常会注明付款额、承兑钱庄以及承兑日期等信息;承兑期满后,承兑钱庄会通过账簿转账的形式,按照庄票注明的金额向持票人所指定的钱庄转账。随着信用网络的扩展,庄票不仅适用于同城支付,还可以进行跨地区支付,其中最常用的是以申票为代表的外埠期票。外埠期票将款项支付与资金汇兑相结合,以汇兑中心城市为节点,使得资金与信用可以沿着汇兑网络向各层级市场转移与延伸,并向全国市场扩展。“华洋通商,交易日繁,凡各业汇票之解付,货物之买卖,均以庄票为替代现银之用。”庄票逐渐被外国银行、洋行等机构接受,货币和信用创造体系具有打破相对封闭的信用网络并与外国银行互动的趋势。上海作为国内外贸易枢纽,由上海钱庄开出的申票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各地商号和金融机构将其视同现金,并通过买卖申票调节资金余缺,各地逐渐形成申汇市场。 

  第三,各地商家之间的债权债务转移至以钱庄为主导的金融机构之间,钱庄之间需再次进行较高频的对账、清算,以维持货币和信用创造机制的平稳运行。账簿对账和庄票清算最初由各家钱庄私下分散进行,随着交易规模的扩大和庄票使用数量的不断增加,至19世纪末,钱业逐渐建立起集中清算机制。各钱庄于每日收市之时,开具一张标明当日过进过出项目的“过账庄单”,由当地钱业组织进行汇总结算。利用公单汇划,钱业公会将钱庄之间往来的庄票汇总之后再互相冲抵,使对账、清算更加便利,进一步减少了现银解付。同时,钱业公会对同行展开危机救助也有效地维护了信用创造体系的正常运行和货币供给的稳定。随着钱业集中清算机制的发展,上海逐渐发展为较高等级的汇兑和清算中心,成为区域、全国乃至远东的金融中心。 

  尽管部分西方国家在建立金本位制之前或初期经历过自由银行体系下的竞争性发行阶段,但这种自由银行体系下的竞争性发行,本质上还是基于黄金储备和债券,发行具有通用货币单位的银行券来实现货币和信用创造。随着中央银行制度的形成,货币发行权逐渐集中于少数银行手中,进而过渡到金本位制下统一的纸币发行和存款创造货币,这与中国地域性货币体系下的货币和信用创造机制显然是完全不同的。 

  (二)地域性货币体系下货币创造的机制及其特点 

  与西方国家早期的复本位和金本位制度不同,中国地域性货币体系下的货币创造主要包含以下四个层次,其具体逻辑结构如图2所示。第一,在地域性货币体系下,并非由政府统一铸造与发行货币,而是实现以市场为主导的多元化、分散化、多层次的货币供给与信用创造机制。一方面,民间多元主体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基础货币供给和货币信用创造,实现多种货币形态和信用层级并存。货币价值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声誉机制得以维持,并随市场动态调整,各类货币根据其市场表现和信誉水平获得不同的市场定价,形成多种货币兑换行市,不会出现西方式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另一方面,通过构建异地汇兑网络和集中清算机制,货币和信用得以在跨区域和跨层级市场上流通与扩张,逐步消除市场间的分割性,并确立了全国整合联动的货币和信用创造体系。

  第二,没有明确的国家层级的货币本位制度,但在市场竞争机制下,货币体系逐渐在货币价值稳定性与货币发行及交易成本之间达到均衡,区域内部依托金融机构、商人组织、钱业公会等非正式制度自发形成较为一致的货币单位和记账标准,以实现货币基础的“地域流动性”特征。通过建立区域性虚银两、虚钱等记账货币,使得区域市场内部各类交易、货币兑换以及区域间的汇兑结算均有了明确的价值基准,大体相当于各自流通区域中的本位币。虚银两与虚钱运作体系通过衔接不同层级的市场网络,延长了信用链条,推动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发展,形成了一个银钱体系、货币和信用创造、市场发展之间良性循环的综合体系。 

  第三,地域性货币体系与民间信用相结合,围绕虚银两和虚钱制度发展出以转账划拨、信用支付、短期信贷以及结算清账等为信用网络的货币和信用创造机制,大大扩展了货币供给的规模。银炉、钱庄等金融机构基于往来商户的信用状况,为其开设账户,将现银转化为账户上的存款,并提供相应的信用额度。当商业交易发生时,金融机构为交易双方在各自账户上留下“记账”记录,将交易金额记入买方账户借方和卖方账户贷方。只需通过各自账户上的数字增减,即可进行转账划拨,完成货币支付和债务清偿。这类转账制度大多以账簿为媒介,同时也创新信用凭证进行支付和清算。各种信用凭证与转账制度相互配合,不仅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和信用覆盖范围,还大大节约了现款使用,增加了货币供给。 

   通过记账转账和各种信用凭证的流通,商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转移至金融机构层面,为实现更高层级的区域间汇兑与清算体系创设了金融基础。随着地区间商贸网络的扩展,资金需求规模不断扩大,并且产生异地汇兑与结算的新需求。金融机构基于各地汇兑行市,实现跨地区划拨与调度资金的机能。商业周期与金融周期相结合,形成结算周期。在结算期,金融机构先交换相互持有的信用凭证,然后对各个账户的债权债务进行登记和冲销,完成转账结算,结算差额经同业拆借调剂后完成交割,实际上极少收付现款。与此同时,金融创新与商业发展紧密结合、相互支撑,基于地域性货币体系发展出货币与短期信贷市场,在此基础上与传统商业结算周期互动,进一步衍生出货币期货市场与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市场参与者出于金融需求,或基于对未来的不同预期,或因自身财务状况,或出于投机目的,从事远期合约交易,通过结算期限延长与金融资源跨期配置来创造、分配与延长信用。 

  第四,在地域性货币体系下,集中清算机制可以自发地建立并不断完善。随着信用的发展扩大,中国传统金融信用逐渐从商业信用中分离出来,行会、商会等民间团体组织逐渐具备了定期组织清账、监管金融机构和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职能。首先,通过定期对账、清算和债务冲销,不仅有助于结算金融机构之间的债务,减少现金储备;同时也避免了现银搬运,节约了现金的使用,一定程度上是信用交易的延续。其次,对入会成员资格设立严格的准入机制,并对其日常运营进行监管,防止系统性风险,保证货币和信用创造机制平稳运行。最后,通过发行内部流通的信用工具应对金融恐慌,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最后贷款人的功能,形成较为完整的区域性自治货币供给和信用创造体系。 

  五、从货币创造看中西方货币制度发展的不同路径 

  从货币创造的视角来看,中西方货币制度的发展路径在以下两个层面呈现出差异:一是货币制度演进过程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二是货币供给和信用扩张形式的演化。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直接影响货币供给的管理模式和信用扩张的机制,以及在此基础上货币金融体系的构建;而货币和信用创造的形式又反过来强化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策略互动,进而在长期内形成中西方货币金融体系不同的动态演变路径。 

   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层面,西方经历了政府逐步确立货币主导权的相对连续过程;而中国货币制度的发展则经历了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向。一方面,中世纪欧洲的货币铸造权相对分散,直至中世纪晚期,各国政府才逐渐在货币铸造和发行中取得重要地位,并建立起金银复本位制度。随后,欧洲各国政府不断加强对货币体系的控制,在民族国家内部逐步形成统一的货币单位,最终建立金本位货币制度。另一方面,中国自秦朝开始,政府对于货币体系的控制权比较稳固,不仅掌控着货币铸造和发行权,还通过调控货币供给量以维持社会经济平稳运行。直到明中后期,政府逐渐丧失在货币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市场力量开始主导货币制度的变迁,并逐渐形成地域性货币体系。不同于西方国家层级的货币本位制度,中国各区域市场依托商业金融组织和行业惯例等非正式制度,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确保货币体系顺畅运转,并推动货币和信用的创新。 

   在货币供给和信用扩张形式层面,西方国家围绕银行体系将货币和信用创新逐步延展至金融创新领域;而中国则始终沿着货币和信用创新方向纵深发展。12—13世纪,当政府面临巨大的资金需求时,欧洲选择发行政府债券的形式,而中国选择纸币。随后,中西方货币制度发展所遵循的路径强化了此次融资选择的差异,至15—18世纪进一步出现中西方货币制度发展的第二次分流。欧洲各国的财政需求和政府债券推动了商业银行与存款创造货币机制的发展。在早期近代,西方通过银行体系“发行银行券的形式,将国债的概念成功引入市场”。随后,永久期国债、年金、股份等金融工具的创新,推动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发展,将货币和信用创新从传统的货币流通领域扩展至金融工具与金融市场领域。这一过程反过来为银行体系注入了新的信用基础,使金银储备和国债共同构成银行存款创造货币的重要基础。随着金本位制度的建立,以银行体系为核心的纸币发行与存款创造货币的机制,逐步在国家层面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并在西方金本位制国家中得到广泛应用。西方各国政府通过将纸币发行权授予一家或少数几家银行,为建立中央银行制度奠定基础,并以此为纽带,逐步建立起政府财政与金融市场相结合的公共金融体系。因此,西方各国政府与金融市场之间不断互动,银行体系、公共债务市场、证券市场、现代公司的共同发展,推动了西方现代货币金融体系的形成,并将国家财政、工业化与货币金融发展有机结合,推进了金融革命与经济转型的进程。 

   长期大一统的政治体制和相应的财政需要使得中国缺乏西方式的债券和股权文化,中国传统的金融创新和金融思想主要聚焦于货币层面,先后经历由国家主导的纸币发行和民间货币信用创新两个阶段。在地域性货币体系下,分散化和区域性的商业金融组织相互联结与协调,巧妙运用记账转账、划拨冲销、信用支付、对账清算、异地汇兑等机制,实现了货币和信用创造形式的多样化,并发展出包括同业拆借市场、洋厘市场、内汇市场、外汇市场、期钱市场等极具特色的多层次货币与短期信贷市场体系。该市场体系通过多币种、多形态、多层次、多期限的交易组合,形成了高效率、低成本的内部货币供给扩张机制,不仅在多层级货币市场的价格发现、货币信用的时空配置以及信用风险分散方面均达到较高水平,还通过提供无息或低息的货币和信用工具,有效支持了商业贸易的拓展,并为经济近代化转型提供了良好的货币信用基础。然而,在市场单方面引导下,货币和信用往往会流向具有比较优势的商业贸易领域,难以自发形成银行与证券相融合的长期资本市场,导致私人金融与政府财政、基础设施建设无法有效联结,也使得中西方在货币金融体系动态演进和经济近代化转型过程中呈现不同的发展路径。 

   在被迫卷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并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冲击的背景下,近代中国政府试图通过学习、引进、移植西方的先进技术、现代企业制度及其配套的资本市场,以推进工业化进程。在近代中国强制移植和重构货币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忽视了中西方货币制度发展的不同路径,导致货币与货币制度与西方资本市场运行机制之间缺乏耦合性和历史延续性,使得这一过程遇到诸多困难且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第一,民间主体自发形成的货币和信用创造体系在商业贸易领域已经较为成熟,具有融资成本低的优势,但这一优势并未扩展至工业资本领域。政府强制移植的资本市场由于缺乏相应的货币制度和公共信用基础,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从而形成两种融资体系二元对立的局面。第二,清末以降,政府多次尝试引入西方的货币本位制度,同时建立与之匹配的新式银行体系,这中断了中国自主的货币演变进程,遭到民间银钱业组织的强烈反对,导致货币制度改革进程举步维艰。直到1933年废两改元,国民政府才暂时占据博弈优势,建立起银本位货币运行体系。但在短短两年后,国民政府便通过法币改革实现由金属货币向信用货币的转变,并在较短的时期内进一步完成法币向不兑现纸币的转变,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中国货币制度发展过程中,以货币和信用创造形式为主的历史基因和制度惯性。第三,由于在明清和近代时期独特的地域性货币体系下,货币信用创新和发达的民间货币市场抑制了长期资本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因此在推进近代工业化的过程中,就迫切需要政府在金融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不仅要为长期基础设施投资动员和提供资金,也需要在经济发展中有效治理金融体系。 

  结语 

   不同于古代的简单经济,近现代货币制度不仅需要提供基本的交易媒介,还应满足经济发展所需的信用基础。从货币创造的视角来看,西方各国政府逐步加强对货币铸造和发行的控制,并最终建立金本位货币制度,这为中央银行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随后,西方国家围绕银行体系将货币和信用创新逐步延展至金融创新领域,构成了现代西方金融体系的主要内容。与西方货币制度发展的路径不同,中国货币制度的发展经历了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向。明清至近代时期高度市场化的地域性货币体系,不仅有利于货币和信用创造形式不断深化,在多层次货币市场的价格发现、货币信用的时空配置以及信用风险分散方面均达到较高水平,还通过提供无息或低息的货币和信用工具组合,有效支持了商业贸易的拓展,构成中华优秀传统金融文化的重要内容。市场行为通常将货币和信用优先配置到具有比较优势的商业贸易领域,对国家能力建设和工业发展的支持相对不足,进而导致中西方在货币金融体系动态演进和经济近代化转型过程中呈现不同的发展路径。随着中国被迫卷入世界资本主义市场,近代中国政府试图强制移植西方货币金融体系,中国自主的货币金融体系演进过程被迫中断,并引发资本市场融资成本高昂、货币改革阻力重重以及长期无法实现货币的统一等问题。 

   中国在历史上曾经历过多轮的货币创新发展,国家和市场在推进货币创新和管理金融机构方面都有着丰富的经验。从长期历史视角识别并深刻认识中国独特的货币制度和金融体系的发展路径,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金融理论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主要前提,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在学习、借鉴西方优秀金融技术和工具的过程中,坚持走中国现代货币金融体系的发展道路。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充分汲取中国传统货币治理的历史经验,迅速建立起由国家统一发行的法定货币制度,实现全国货币发行和管理的集中统一。人民币在发行之初便具备无本位信用货币的性质,这比西方早了四分之一世纪。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金融和数字化技术的兴起,中国市场在电子支付和数字金融创新方面也同样走在世界前列,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特定的货币文化传统和发展路径留给我们的历史遗产与发展基因。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武雪彬

【编辑:苏威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