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术研讨会在青岛科技大学召开

2026-10-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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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张清俐)10月17日,“深入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术研讨会在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召开。青岛市社科联副主席(兼职)、青岛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一级巡视员、青岛市政治学会会长王振海,青岛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罗细亮,潍坊市社科联挂职副主席、潍坊学院副教授吴海鹏出席会议。开幕式由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兼党委书记张壮主持。本次研讨会由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德州学院联合主办,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人文社科处承办,山东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济南大学、烟台大学、泰山学院、德州学院、潍坊学院)负责人和专家学者20余人参与本次会议。

  罗细亮在致辞中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7月1日施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大立法实践,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标志性制度成果,为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本次研讨会恰逢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时机恰当、意义深远。学校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立德树人全过程,依托民族师生座谈、专题研讨、“花开青科石榴红”推普支教等形式,积累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经验。他期待专家们畅所欲言,从学理阐释与实践落地层面解读法律精神,探索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施路径,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理论智慧与智力支撑。

  王振海在主旨学术报告中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从制度法律层面保障党对民族工作全面领导,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牢法治根基。他充分肯定省内学界的政治自觉,,希望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深耕法理研究,为法律落地提供学理支撑。他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分享了四点体会: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基础,立足国情维护国家统一与边疆稳定;二是融合发展是方向,推动各民族全方位嵌入,深化交往交流交融;三是文化认同是关键,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厚植中华文化认同;四是经济发展是根本,以发展破解民族地区现实问题,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吴海鹏表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多元一体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内在基因,新实施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筑牢法治保障,社科理论界肩负阐释法律内涵、推动法律落地的重要使命。当前潍坊正全力冲刺万亿城市、建设省级区域副中心城市,民族团结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对此他提出两点期盼,希望学界深耕理论研究,厘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理论与实践逻辑;立足地方实际,推动学术成果转化为务实管用的政策对策。潍坊市社科联也将持续加强与高校研究基地协同联动,凝聚学术研究合力。

  青岛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曹胜主持学术研讨环节。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李笃武、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东锋、济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杨立志、烟台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王毅、泰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李聪、德州学院社科处处长兼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孙乃龙、潍坊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赵军、潍坊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杜鹏等专家紧扣会议主题,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背景、核心要义与制度创新、法律实施与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功能定位与育人机制、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助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时代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实践经验与优化对策等议题做主旨报告。

  刘东峰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针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专项法律,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两个结合”与时俱进解决民族问题的时代成果。特别是从“第二个结合”来看,中华传统道德体系层次分明:“仁义礼智信”构筑道德心性根基,“温良恭俭让”“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规范人际交往方式,“忠孝廉耻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天下大同”“协和万邦”天下观确立家国实践准则。其由本体德性、交往德行、责任伦理构成的完整道德谱系,作为中华文明精神资源,体现了鲜明的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经过马克思主义扬弃改造,成为涵养中国人民、中华民族、中国共产党人世界观、价值观、民族观,处理民族问题实践认知的重要文化源泉。

  杨立志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施行推动相关工作迈向制度化、系统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兼具政治、命运、文化三重属性。将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是落实立德树人、维护民族团结、提升学生历史素养与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当前这项教学融合面临资源适配不足、师资建设滞后,学生认知差异大、教学方式单一、实践教学薄弱、配套政策机制不完善等难题。对此,他提出对策:建强专业化师资队伍,深挖课程内含的共同体教育资源,创新学生主体式互动教学模式,完善政策供给与制度保障。

  王毅以《从“有形有感有效”到“法治化常态化”——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功能定位与育人机制》为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背景与烟台大学办学实际,认为该法推动高校相关工作从柔性倡导转向刚性约束,本质上是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治理逻辑的现代化,要求高校以法治思维规范教育实施、以法治路径统筹资源配置、以法治保障强化教育实效。因此,育人机制的核心就在于“融入”而非“附加”,育人机制的效能取决于“闭环”而非“碎片”,育人机制的可持续性依赖“制度”而非“运动”,必须推动工作从“活动化推进”走向“体系化育人”,实现铸牢教育工作法治化常态化发展。

  李聪阐释了泰山学院“两个课堂、三类资源、四方联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路径。学校依托两个省级研究基地,用好校内课堂与校外多处专题文博场馆第二课堂,挖掘泰山优秀传统文化、泰安红色文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三类资源,构建学生、教师、学校、地方四方联动机制,打造两门特色思政课程。该模式在科研、教学、智库咨政、社会服务方面成效突出,多项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采纳推广。下一步学校将继续深耕资源挖掘、完善四维协同机制,持续推进共同体意识教育入教材、入课堂、入头脑。

  与会专家学者形成一致认为,要以《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将党的创新理论贯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管理全过程,持续推进理论、学术、话语创新,力争产出更多标志性、引领性研究成果,为建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学术智慧与力量。

  会上,德州学院副教授林凡彬、杨兆青,济宁学院副教授周争艳,青岛科技大学高密校区青年教师石苗苗依次作交流发言。

  周正艳副教授针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常态化日常治理问题,引入“大思政课”理念,主张跳出贴标签式宣传,依靠嵌入、分众、隐性三大逻辑,把普法融入现有场景、面向不同群体分层宣讲、依托文化场景实现润物无声的隐性教育。据此提出三条实施路径:一是将普法嵌入现有工作节点,形成常态化机制;二是推行分众化宣讲,针对干部、群众、青少年定制内容;三是提炼可复制模式,把各地文化资源转化为普法载体,推动普法从短期活动转向长效机制。

  德州学院社科处处长、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孙乃龙作会议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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