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理二十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态意蕴

2023-06-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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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这一生态文明理念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深刻阐明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态意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人类发展的高度,前瞻性地提出了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论断,开创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集中体现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

尊重自然,深化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规律性认识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强调人类要学会正确认识和合理利用自然规律。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全都来源于自然界,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既是自然界的“消费者”,也应当是自然界的“守护者”。人类如果只追求一味地消费而缺乏对自然界规律的尊重,那么就会陷入恶性循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以迅速发展,但随之也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我国逐渐认识到应改变传统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模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倡导新发展理念,人们逐渐深化了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认识。

  一是尊重自然要遵循自然内在发展规律。大自然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统一体,自然内在发展规律具有客观性、稳定性等显著特点,其中包含花开花落、潮起潮落、春夏秋冬等人们可感知的自然规律,也包含着万有引力、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等人们探索出的自然规律。自然规律对人们的生活、生产活动具有深刻影响,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深入,人类必须依靠自然界生存,也必须在遵循自然内在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谋划自身的发展。实践表明,只有尊重自然内在发展规律才能跳出人类自身发展的恶性循环,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状态。反之,无视自然内在发展规律,一度谋求人类自身的发展,造成对自然环境严重破坏,最终必将伤及人类自身。因此,必须尊重自然内在发展规律,要坚决摒弃“拆东墙补西墙”的绿化建设、盲目引进外来生物治理环境等违背自然规律的生态环境建设。

  二是尊重自然要尊重人类自身发展规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生动指明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类自身,就是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绿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国不断探索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机制和践行路径,牢牢将增进人民福祉、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动能三者有机结合,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提出退耕还林还草战略,1999年以来,我国实施了两轮退耕还林还草,累计安排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13亿亩。截至2021年底,中央累计投入5515亿元,惠及4100万农户、1.58亿农牧民,林草植被的水源涵养、固土固碳等生态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人类自身的发展离不开自然界,打造“蓝天、碧水、净土”的生态环境,就是要增进人民福祉,而不是以牺牲人民福祉为代价。我国用生动的实践证明了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类自身发展规律,实现了人们生活、生产环境的蝶变。

  三是尊重自然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伦理规范。尊重自然,明确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共享关系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伦理规范的首要原则。共生是指人与自然是一个协同进化的统一体。从人类的角度来看,人类只有在大自然的滋养下才能生存,大自然为人类健康成长提供不竭资源。从自然的角度来看,大自然在人类的适度干预下实现了物种的多样性发展、提高了物种的存活率。共存是指人与自然是不能相离的统一体。自然界的丰富多彩也离不开人的存在。人类离开了大自然则无法生存,而自然界的丰富多彩也离不开人的存在。共享是指人与自然是一个互惠互利的统一体,人类从自然资源中享受生态红利的同时也需要为大自然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提高大自然自我修复的能力。

顺应自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顺应自然,要坚持自然修复为主,减少人为扰动。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纵深发展带来了过度开采、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各类不规范行为,使自然界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这就要求我们要顺应自然发展规律。中华民族从古至今都将顺应自然作为规范自身的标准。《老子》记载:“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孟子》道:“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这些先哲智慧时刻提醒世人顺应自然则万物生,违背自然则万物毁。因此,要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与新时代发展要求相结合,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一是顺自然之道,维护生态平衡。生态平衡具有相对性和动态性,各个生物之间、环境与生物之间的平衡不是绝对平衡而是相对平衡,生物数量的变更、所占比例的变化都会引起生态平衡的变化。因此,只有在顺应自然发展规律基础上才能切实维护生态平衡。例如,“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措施的提出,打破了长江生态失衡的局面,让长江休养生息,推动鱼群物种多样性、恢复长江生态链等成果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海绵城市”方案的提出不仅解决了城市区域缺水问题,也保障了小雨不积存的民生需求,提高了流域水源回流能力和蓄水能力,促进城市实现人水和谐,真正实现了“四水归明堂、与雨水为友”。

  二是借自然之力,加强生态修复。自然界本身具有修复能力,但由于自身修复能力的有限性和人类活动的破坏性,使自然自我修复乏力。而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作为大自然的一部分,要善于运用自然之力帮助自然提高自身修复能力。例如,我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实施40多年来取得了巨大成就,原因就在于不断提高人工干预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统筹各类影响因素,开展有计划、分步骤的生态修复计划,以“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为准则,提高生态修复的系统性、保障生态修复工作的长远性发展,保护和恢复严重沙化、盐碱化的草原、牧场1000多万公顷,重点治理区风沙侵害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效益显著,为世界范围内生态修复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三是用自然之法,因地制宜发展生态产业。列宁指出:“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顺应自然不等同放弃发展,而是要巧用自然之法深入挖掘绿色经济增长动能,做到顺势省力、因势利导。要通过借鉴我国“森林生态银行”、“海上生态银行”、“两山银行”等典型案例,结合地区资源优势打响绿色名片,完善绿色生产链,盘活生态产品市场,带动人民增收,统筹山地平原、城市乡村、城市村屯、山区沿海等因地制宜发展生态产业。

保护自然,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保护自然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事业,也是我国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现实旨归。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这为我国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提供了新思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始终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摸索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一是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要求我们以减少人为干预、保留生态原貌为保护自然的原则,以降低人为伤害、还原生态美貌为保护自然的要求,深入推动国家公园建设,建立动态开放的国家公园体系管理机制,保障容纳更多种群及栖息地,积极总结首批5个国家公园建设经验,加快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让我国国家公园成为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系统原真性的主流阵地。

  二是与政治、经济、文化相结合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将生态环境保护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紧密结合,力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工作。政治上,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经济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文化上,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文化风尚以及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培育和弘扬生态文化。

  三是在保护自然基础上谋划绿色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理念为指导,逐步规范绿色产品市场,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正确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深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交通能源结构清洁化,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夯实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基础,推动生态文明改革系统集成,筑牢生态保护屏障,从制度创新中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统筹解决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生态新篇章。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人民性’特质及其践行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1CKS034)阶段性成果】

  (罗贤宇,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福建农林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林晓冰,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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