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佑玲:中国古代舞学体系的借鉴与启示

2022-05-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世界三大舞蹈艺术体系 

  舞蹈作为门类艺术中的重要一员,在当代中国艺术体系建构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谈论这一话题,不仅要回溯舞蹈在中国古代艺术理论体系中的位置,也要从整个人类艺术发展来考量。从人类艺术的起源和发展看,至少在轴心时代就形成了三大舞蹈艺术体系,即以古希腊罗马文化为源头的西方舞蹈文化体系、以古印度吠陀哲学为源头的南亚舞蹈文化体系和以华夏文化为源头的中华舞蹈文化体系。从哲学观和舞蹈观层面来看,这三大舞蹈文化体系各有其产生与形成的哲学、文化特色,表层反映出来的内在观念殊异,是识别人类舞蹈文化艺术的重要坐标和参照。 

  古希腊罗马文化在舞蹈观念上立足身心二元论,强调精神理性对世俗之“身”的控制和规训。印度舞蹈文化体系以印度佛陀哲学、“万物皆梵”为源头。舞蹈者的身心皆服务和服从于神(灵),身体的训练和身体表演在宗教的仪式和仪轨中完成,强调“灵”的重要性。中华舞蹈文化体系以中国儒家、道家哲学为主要源头,以儒道互补为核心的中华文化,核心是人心安顿、人际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遵循人道与天道合一。反映在舞蹈观、身体观上强调“身心一元”。三大舞蹈艺术体系因其文化各自发展的独特历史与结构,总体上形成了西方舞蹈艺术重“身”、中华舞蹈文化重“心”,印度舞蹈文化重“灵”,这些是把握人类悠久而富于生命力的舞蹈艺术体系的重要基点。 

  中国古代舞蹈艺术体系形成的哲学基础 

  历史上,中国具有悠久丰富的舞蹈实践和舞学研究传统。从本源上讲,中国舞学传统的形成有其深厚而系统的中国哲学基础。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道”“阴阳”“气”“情动”“物感”“礼、仁、乐”等几个范畴。老庄哲学中的“道”和“动静”“有无”“虚实”“反者道之动”,不仅发现、总结了万物皆动的规律,更是对舞蹈的属性和审美本质的精妙阐释。中国哲学中的阴阳观念,是对万物及人的身体运行和存在的整体把握,阴阳一体、生生不息,就是舞蹈动的规律。“气”作为中国哲学和文化当中的概念范畴,乃一切生命之源。揭示万事万物生成运行、生生不息的动力源泉。“物感”与“情动”揭示的是包括舞蹈在内的艺术发生的哲学思想。“仁”是儒家思想体系的理论核心,通过“仁”把人从动物界超拔出来,把是否在心里对父母的恭敬作为人之为人的根本标准。 

  一方面,中华文化以“阴阳”“气”“道”为源头,重心放在人如何应对变化和人心上。这就是中华传统文化强调人“心”的根由;另一方面,中国舞蹈文化的特征、内容、形式、结构、风格等的源头正是上述这些哲学观念的具体化。离开中国哲学的源头,就无法理解中国舞蹈和中国舞蹈学理论研究的脉络。中国舞蹈和中国舞学理论的本源在于,中国本土的哲学及其衍生出来的中华传统文化。这是从人类舞蹈历史中形成的三大舞蹈体系的总坐标上,理解中国舞蹈及其理论体系的根本点。 

  中国古代艺术体系中的舞学理论 

  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对自身舞蹈的文化反省、认知自觉与观念提炼,并形成自成一体的观念、概念和话语体系。这集中反映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巫”“舞”等文字的创造及其表意体系。二是以傅毅的《舞赋》为标志的论舞理论的产生。三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诗化的舞蹈批评理论大量产生,形成“意象、味、妙、神韵”等独特的审美范畴与审美的标准。从舞蹈与其他艺术(如诗歌)的互动关系上进一步深化对舞蹈的理解,注重多艺术互动共生的话语体系。四是以明代韩邦奇《苑洛志乐》为代表的舞蹈创造理论与实践。五是以明代张敉《舞志》为代表的舞学研究的系统化。六是“动”“变”“转”“舞表”“舞声”等舞学核心概念的总结与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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