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胜:“新清史”对清朝边疆史实的误解

2024-04-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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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幅员辽阔,边疆地区在历代中央王朝的版图中不可或缺。清朝对边疆地区的治理延续了历代王朝的基本理念,并且呈现一定的时代特色。以柯娇燕、欧立德、米华健、罗友枝、卫周安、路康乐、濮德培为代表的“新清史”学者,对于清朝治理下的边疆地区存在误解,作出了很多与史实相悖的判断。

  第一,边疆与汉地并非截然二分。“新清史”学者之间的学术观点无法完全一致,但对清朝边疆有着共同看法。他们认为“边疆是边疆,中心是中心”,即清朝的统治区域大体上分为以中原汉地为代表的“中心”和以非汉地为代表的“边疆”两个部分,中原汉地只是其中的一个统治区域,广阔的东北、蒙古、西藏、新疆等边疆地区不属于“中国”。事实上,这种看法与史实不符。

  女真在东北兴起时,除了建立八旗、招抚汉民以外,还加强了与蒙古、西藏等边疆地区的联系。努尔哈赤为了与明朝抗衡,也为了摆脱察哈尔部的威胁,对蒙古其他各部采取了积极的笼络政策。漠南蒙古的巴林、翁牛特、扎鲁特、土默特、敖汉、奈曼、喀喇沁等部先后归顺后金。

  林丹汗覆灭后,剩余的漠南蒙古各部陆续归降,清朝的版图一直延伸到青海和漠北蒙古。1636年,漠南蒙古16部49个封建主同满汉贵族一起,推戴皇太极为皇帝。清朝中央机构不但有借鉴明朝的内三院,也有专门处理边疆事务的蒙古衙门。不久,西藏政教合一的领袖五世达赖喇嘛派遣使者到盛京,拜见了皇太极。清朝入主中原以后,在削平诸多割据势力的同时,将广阔的边疆纳入统治范围,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政策。

  “新清史”学者为了论证其“边疆”与“汉地”截然二分的观点,还提出了清朝存在“两个首都”,即北京是治理汉地和汉族的首都,承德是维系“内陆亚洲”和边疆民族的首都。事实上,北京始终是整个清朝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军事中心,盛京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陪都的职能,承德则根本不能算作首都,仅仅作为避暑山庄和招抚边疆民族的固定地点存在而已。

  所以说,有清一代,根本不存在所谓的“两个首都”,边疆和汉地也没有截然二分。与中原汉地一样,广阔的东北、蒙古、西藏、新疆同样在清朝有效的管辖之下,与传统的藩属完全不同。内地和边疆是密不可分的有机体,清朝不但是中原王朝的传承者,也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者。

  第二,“满洲认同说”与史实不符。“新清史”强调“满洲因素”的重要性,认为清朝统治者始终以东北作为自己的“龙兴之地”,而将中原、蒙古、新疆、西藏等地区视为“殖民地”,他们对“满洲”的认同远远超出对中原皇帝的认同。“新清史”的这一看法,同样与史实不符。

  历史上的“满洲”既是一个地理概念,也带有文化和族群意识。中国东北地区在清朝叫“满洲”,确实在清朝版图中占有重要地位。清朝统治者常常称呼自己为“东”。这个“东”自然是相对于中央王朝而言的,并与中央王朝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清朝入主中原后,多尔衮发布了统一天下的诏书,开宗明义就是“吊民伐罪”“为尔复君父之仇”,强调自己继承的是历代中央王朝的正统。

  虽然八旗子弟在清朝确实拥有很多特权,但他们始终处于整个官僚体制和国家治理范围内,并没有游离到中央王朝的权限之外。清朝皇帝以天下共主自居,从来不认为自己仅仅是“满洲”这一个族群的皇帝。清朝统治者开科取士,承接明朝官僚体制,给汉族士人提供了一条通畅的上升渠道。同时,注重与边疆地区的联系,因地制宜,注重国家治理的有效性。经过几代皇帝的调试和磨合,清朝形成了首崇满洲、满汉平等、蒙藏一体、满蒙一家的统治特色。

  康熙皇帝和乾隆皇帝多次开设“博学鸿词科”,招抚遗民,打消汉族士人的抗拒心理。八旗子弟逐渐汉化,产生了很多通晓文言、才华横溢的文学家,与汉族士人产生了越来越紧密的联系。雍正皇帝甚至公开批判华夷观念,汇编《大义觉迷录》并下发全国。

  同时,清朝统治者不再将“龙兴之地”作为自己的籍贯。籍贯代表了一种心理和身份上的归属,清朝统治者将其籍贯由关外改为关内,说明了其族群观念的转向。清朝入关后,历代皇帝将自己安葬在北京附近的清东陵和清西陵,再也没有归葬东北。由此可见,清朝并没有达到“新清史”所宣称的“满洲认同说”那种程度。恰恰相反,八旗子弟的“满洲因素”逐步褪色,融入大一统的王朝观念之中。

  第三,“藏传佛教世界”并不存在。“新清史”学者还认为,东北、蒙古、西藏构成了一个具有共同体特色的“藏传佛教世界”,与中原汉族的精神世界完全不同。这一看法更不符合历史实际。

  首先,虽然清朝历代皇帝允许八旗子弟有限度地信仰藏传佛教,但为了维持骑射传统和保证兵源,始终限制旗人出家。在有清一代的藏传佛教高僧中,并无一人出身于八旗,也没有产生一个以满族为主体的喇嘛僧团。相反,汉传佛教的寺庙才是八旗子弟经常朝拜的地方。清朝皇帝为了稀释藏传佛教的影响,在同样限制八旗子弟出家的前提下,鼓励他们与汉传佛教亲近。

  其次,蒙古和西藏地区固然以藏传佛教为信仰,却没有与清朝中央和汉地隔绝。藏传佛教信徒朝拜北京、承德、五台山等地的佛教寺庙成为常态,活佛驻锡内地也成为一种独特的宗教传统。藏传佛教信徒将清朝皇帝看作文殊菩萨的化身,这个传统自明代就有,清代只是延续了这一传统。清朝皇帝刻意在信教群众中加强这种认知,同时鼓励大量藏民、蒙民出家修行。

  再次,为了分而治之,清朝统治者在内蒙古扶植章嘉活佛体系,在外蒙古扶植哲布尊丹巴活佛体系,在西藏扶植达赖、班禅两个掌握实质权力的活佛体系。对于活佛喇嘛的权力,清朝统治者也是尽可能加以限制的。乾隆皇帝为了防弊而采取金瓶掣签制度,分别在北京和拉萨设置了遴选大活佛的金瓶。同时,提升驻藏大臣的权力,规定藏内重大事务必须同驻藏大臣会商,对外交往则专属驻藏大臣的权限。

  最后,边疆地区还有大量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以及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传统的民众,他们在实际生活中与边疆和内地各民族都保持着密切联系。藏传佛教并非清朝统治者在边疆地区的绝对依赖,也不是清朝宗教政策中的唯一信仰。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清史”学者坚持的“边疆是边疆,中心是中心”“满洲认同说”“藏传佛教世界”等,与历史事实不符,从实证角度来看难以立足。“新清史”构建的七宝楼台,貌似辉煌无比,却如海市蜃楼一样虚幻不实。长期执教于哈佛大学、了解西方学术特点的华裔学者杨联陞曾经指出,美国学者随意论断中国历史的习惯存在一定的缺失,他们容易“把天际浮云误认为地平线上的丛树”。这个评语,同样可用于“新清史”。

  (作者系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关键词:“新清史”、边疆史、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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