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璇:乐义与汉武帝“乃立乐府”

2024-04-1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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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府是秦汉时期重要的官方乐署机构。关于乐府起于何时,文献记载有异。《汉书·礼乐志》称汉武帝“乃立乐府”,《汉书·艺文志》及班固《两都赋》也用此说。但根据《史记·乐书》与《汉书·礼乐志》的记载,孝惠帝时似已有乐府。古人早已发现这一矛盾,如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云:“《礼乐志》孝惠二年有乐府令夏侯宽,似非始于武帝”,认为武帝前即有乐府。郭茂倩编辑《乐府诗集》时试图弥合二说,认为孝惠帝时只有乐府令之官,但没有作为乐署的乐府。1976年,秦乐府编钟钮得见天日,日后又陆续出土了“乐府”字样秦封泥,证实秦代已设置了乐府官署。

  除乐府机构的设置时间外,汉武帝“乃立乐府”之说令人费解之处还在于乐府机构的功能。西汉的乐署分为太乐和乐府。“太乐”是奉常属官,主要掌管宗庙礼仪中的宗庙用乐。“乐府”则是少府属官,专为皇室服务,主要负责皇室的享乐用乐,即宴乐。在皇帝日常“以乐宥食”之外,宴饮宾客时的乐舞活动也由乐府负责。乐府从地方征召乐人,演奏民间乐种和百戏,甚至有征战中掳掠的夷狄乐人来表演胡戏。

  乐府和太乐的不同分工还体现在演奏内容上。春秋战国以降的乐可分为雅乐、俗乐两类,周王室之乐被称为雅乐或古乐,而诸侯自造的俗乐则被视为淫声或曰郑卫之声。太乐掌管雅乐,乐府掌管俗乐,这一分工在西汉前期尚较为明晰。依此分工,国家祭祀用乐本应由太乐执掌,但实际上西汉前期的国家祭祀中,已经出现了乐府的身影。汉高祖唐山夫人所作的《房中祠歌》属于宗庙乐,却由乐府令夏侯宽备箫管。汉高祖过沛时曾作《三侯之章》,高祖死后成为高祖原庙的宗庙用乐,惠帝、景帝时祭祀“于乐府习常肆旧而已”,说明是由乐府负责演奏。《房中祠歌》为楚声,《三侯之章》由高祖所作,都不属于传统的六代雅乐,却作为某种“新式雅乐”由乐府演奏。

  既然根据出土文物,秦时已立乐府,汉初乐府又已部分参与国家祭祀,难道《汉书·礼乐志》的记载是错误的吗?要理解汉武帝“乃立乐府”的确切含义,还需从汉武帝乐府设立的具体情境出发。

  立乐府以祠太一 

  汉武帝“乃立乐府”的大背景是刚刚尘埃落定的郊祀改革。元鼎四年(前111)末,汉武帝令祠官在甘泉建造泰一坛,代替了秦人的雍地祠畤,并以太一作为新的至上神。促使汉武帝对太一祭祀加以青眼的人是方士公孙卿。公孙卿精通天文历算,他将汉武帝时的重大事件与黄帝故事类比,劝汉武帝仿效黄帝以成仙登天。汉武帝此时郊祀太一和太一祷兵,都是模仿黄帝成仙登天的行动。

  汉武帝“乃立乐府”制定郊祀用乐,也围绕着太一祭祀展开。“立乐府”之前,两项重要礼仪活动是郊祀太一于甘泉泰畤以及为伐南越告祷太一,都与黄帝故事相关。武帝“立乐府”之后,首次郊祀用乐即是赛祷太一后土,感谢太一助汉军平定南越。太一祭祀与郊祀用乐的紧密关系,还体现于“立乐府”后李延年和司马相如等人所作的《郊祀歌》十九首上。其中《惟泰元》是太一之诗,称太一“经纬天地,作成四时。精建日月,星辰度理,阴阳五行,周而复始”,正对应方士公孙卿所盛称的历法“天时”;“招摇灵旗,九夷宾将”则明显指向太一祷兵伐南越之事。其他郊祀歌也不脱此主题。由此可见,汉武帝“立乐府”围绕太一祭祀展开,所作《郊祀歌》也盛言太一之事,汉武帝“乃立乐府”作郊祀乐舞,是围绕尊崇太一神而进行的礼乐建设。而尊崇太一的目的,是要模仿黄帝成仙登天。这一意图清晰地体现于《郊祀歌》中反复出现的成仙主题上。

  汉武帝制作的郊祀乐舞以个人成仙为主题,正是汉武帝要“立乐府”负责郊祀用乐的原因。在郊祀用乐方面,汉武帝称“民间祠有鼓舞乐,今郊祀而无乐”,说明元鼎六年之前的郊祀很可能都不用乐,此时需要新创郊祀乐。依据前文提到的分工,太乐负责国家祭祀用乐,按照常理,应该由太乐制作郊祀用乐。但汉武帝却要专门“立乐府”采诗,这又是出于什么缘故呢?

  乐义视野下的雅乐与俗乐 

  汉武帝郊祀用乐与雅乐乐义的冲突,是“立乐府”的第一个理由。乐义即乐之义理,是包含在铿锵鼓舞之下的乐之原则,往往包含宇宙论、人性论、伦理道德、政治教化等方面。雅乐与俗乐的根本区别就在于乐义。依照《礼记·乐记》,圣人依人性和阴阳五行制定礼乐。雅乐中自然包含人伦和宇宙之理,即乐义。人听雅乐善声,则感动善心,因此雅乐是重要的教化手段。雅乐本于天道人伦,因此历代雅乐的乐义皆相通,乐舞也在沿袭前代的基础上损益而成,这就是孔子所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亦可知”(《论语·为政》)的道理。汉代的宗庙乐舞同样损益自六代古乐,又依高祖事迹作《武德》。可见汉代太乐掌管的宗庙祭祀用乐,基本遵循雅乐制作的规律。

  与雅乐看重乐义正相反,俗乐以娱人耳目为目的。《礼记·乐记》中魏文侯曰:“吾端冕而听古乐,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魏文侯的听乐经验正可说明俗乐娱人耳目,使人听之不倦。《礼记·乐记》曰:“乐者,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俗乐以娱人耳目为目标,正是“乐得其欲”,旨在助长和满足个人欲望。雅乐与俗乐的根本差别不在于乐舞内容的旧与新,而在于是否存有乐义。正因为雅乐包含乐义,才使君子听雅乐时可以“于是语,于是道古,修身及家平均天下,此古乐之发也”。换言之,在雅乐中,具体的铿锵鼓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包含人伦天道的乐义,以及在听者身上激发起的善德。与之相反,俗乐以声色娱乐为目的,不包含乐义,因此俗乐郑声虽然悦人,但“终不可以语,不可以道古”。总之,是否包含与天道人伦相通的乐义,是雅乐与俗乐的根本区别。

  汉家太乐所掌管的是包含天道人伦的雅乐,但汉武帝的郊祀用乐则完全不同。正如前文所述,汉武帝郊祀太一的目的是模仿黄帝祭祀成仙,《郊祀歌》十九首正是“(闻之)终不可以语,不可以道古”的俗乐,与伦理天道完全无涉。汉武帝的郊祀用乐归本于神仙方术,在乐义上与雅乐完全冲突。汉武帝本人也意识到这点,所以在下令议郊祀乐时,专门以民间祠祀作为参照。既然郊祀用乐围绕黄帝故事展开,并比照民间祠祀用乐创作郊祀乐舞,那么这一工作理当由负责俗乐的乐府负责。汉武帝郊祀乐“祈望成仙”的主题和雅乐乐义矛盾,这是汉武帝“立乐府”制作郊祀乐的深层原因。

  郊祀乐舞的地方性 

  汉武帝郊祀乐舞的地方性,是“立乐府”的另一个理由。太乐署一般由世袭乐官和官爵嫡子组成,乐府则吸收了大量民间乐舞,具有较为鲜明的地方性。如应劭《风俗通》记载了汉高祖曾观阆中賨人之舞“后令乐府习之”,将阆中乐舞纳入乐府。汉武帝的郊祀乐正具有浓重的民间性。《汉书·礼乐志》称汉武帝制作郊祀乐时“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郊祀太一源于民间方士的神仙信仰,郊祀用乐也对标“民间祠有鼓舞乐”。汉武帝之所以“立乐府”到民间采诗,在郊祀中采用“赵、代、秦、楚之讴”的地方性音乐,很可能都与兴起于民间的太一信仰有关。这些地方乐不仅要由乐府到地方“采诗”,也需要由地方乐人、乐器演奏。地方性的乐舞、乐器、乐人征召到中央后,正应归属乐府管理。汉武帝郊祀乐的地方性,应是其“立乐府”的直接原因。

  汉武帝“乃立乐府”围绕着太一祭祀展开,乐府从民间采诗制作的《郊祀歌》表达了汉武帝成仙登天的欲望。汉武帝乐府所制作的郊祀乐,是与道德伦理无关的“俗乐”,性质与传统雅乐及汉初新式雅乐完全不同。因此,汉武帝“乃立乐府”的创新之处,就是使俗乐正式进入国家祭祀,形成国家祭祀中雅乐与俗乐并存的新局面。西汉末年,在复古崇儒的风气下,承载俗乐郑声的乐府被裁撤,完成了它短暂的使命。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关键词:乐府、雅乐与俗乐、乐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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