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强金融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

2022-12-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近一段时间,多地密集发放新一轮消费券,涉及餐饮、家电、文旅、百货等多领域,加快促进消费市场持续恢复,短期效应明显。从长远看,加强金融支持是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重要措施。

我国金融支持消费现状

  总的看来,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具有如下几点特征。

  首先,产品以住房贷款为主,期限以中长期贷款为主。近些年,尽管金融机构逐步扩大消费金融的服务领域,不断开发新的消费金融品种,形成了个人住房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装修贷款、教育助学贷款、旅游贷款、个人信用贷款等多种产品的丰富产品体系,但从产品结构上来看,个人住房贷款一直是消费贷款的绝对主力。

  其次,服务机构以商业银行为主。消费金融产品的主要提供者是商业银行,还包括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专业性消费金融服务机构,一些汽车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也办理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各种消费信贷产品最初都是在商业银行开办,例如,2003年在履行入世承诺、对外开放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背景下批准设立汽车金融公司;2009年,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促进消费需求增长,开始试点消费金融公司。

  第三,服务对象没有完全覆盖农村居民。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以及消费能力的较大差距,客观上造成了消费金融业务在经济发达的城镇地区发展比较快。分地区看,东部地区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占全国个人消费贷款余额达到70%以上,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消费信贷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多数省份个人消费贷款在人民币贷款中的比重不到10%。从城乡结构看,住房贷款、汽车贷款、信用卡贷款等产品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城镇居民,适合农村居民的产品和服务还比较少。

加强金融支持消费的政策建议

  首先,推出农村耐用消费品贷款。目前我国正处于农村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的普及期、城镇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的更新换代期,但是耐用消费品贷款的发展却十分滞后,尽管已经批准试点的消费金融公司开展耐用消费品贷款,使消费者可以用于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家具等消费,但是全国仅有四家金融公司有此项业务,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说使用耐用消费品贷款仍遥不可及。此前一些银行推出的耐用消费品贷款规定,贷款人必须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或易于变现的资产,足以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而且要能够提供具有代偿能力的担保,获得贷款的条件非常严格。虽然目前农村耐用消费品的消费具有较强的政策敏感性,政府补贴强力拉升了居民购买需求。但是,对于商业性金融机构而言,随着购买需求的逐步释放,要把巨大的农村消费市场潜力转化为现实的国内需求,不能忽略对农村消费的信贷支持。为了保证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平稳进行,应在国家财政补贴的同时,配套推出家电下乡等政策的信贷产品,如果缺乏相应的消费信贷支持,农民有购买家电意愿但缺乏资金,这些耐用消费品的消费情况依然不乐观。

  其次,扩大城镇金融网点覆盖面。一方面要鼓励国有控股大银行与股份制银行向小城镇下设机构网点,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应进一步加强农村网点建设,积极引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保险、信托等在农村开展业务,形成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民营金融机构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另一方面,由于在小城镇建设金融网点初期难以形成规模经济,网点投资巨大,但是客户数量较少,应配套出台财税激励措施,对小城镇建设中的商业信贷出台补偿政策,如专项贷款贴息政策、专项贷款税收减让政策等,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城镇的金融体系建设投入。

  第三,推动消费金融公司设立主体多元化。世界各国消费信贷发放的主体都是多元化的,消费金融公司设立的主体也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以美国为例,虽然美国的商业银行在全美消费信用市场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但美国消费信贷的主体还有很多种类型。其中,美国的财务公司在消费信贷市场有很大的影响,其市场份额仅次于商业银行。一些非金融企业,诸如零售商、加油站等也从事一部分消费信贷业务,向商品和服务的个人购买者提供赊欠便利。在日本,除了商业银行提供消费信用外,金融公司、票据贴现公司、当铺、信用卡公司、邮购公司和综合租赁公司等都提供消费贷款,主要面向工薪阶层提供消费信贷。因此,在我国以银行为主体的消费金融公司积累经验之后,应该逐步推进到更多的消费金融公司发起主体。

  第四,实行消费信贷贴息政策。按照我国出台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性贷款的利率最高为基准利率的四倍,远远高于信用卡透支利率和小额贷款利率。较高的利率对这些收入不高的人群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为了尽快提升消费信贷对消费增长的支撑作用,应实行消费贷款利息抵扣政策。实践证明,降低居民的贷款利率,如住房抵押贷款利率、农民贷款利率等,对消费增长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美国历史上就曾利用低利率刺激居民消费,降低住房抵押贷款利率,规定购房所需支付的抵押贷款利息与地产税可抵扣个人所得税,大大减轻了借款人的负担,促进了住房消费信贷的快速增长。但是由于风险控制和成本因素的考虑,我国当前的消费信贷利率仍然偏高。在我国消费金融公司起步阶段,应由国家财政对小额消费贷款的利率实行补贴,引导居民增加对小额信贷的需求,以尽快缩短消费金融公司的成长周期,在居民认识和习惯使用消费金融以后,逐步取消政府补贴,使消费金融公司进入完全市场化运作阶段。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与王亚南经济研究院)

关键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金融支持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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