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青年说·二十大精神笔谈㊹】

董坤:在法治道路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2022-12-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阐释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社会科学院团委、中国社会科学网联合开设【社科青年说·二十大精神笔谈】栏目,邀请青年专家学者,结合自身理论和学术优势,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系统化、学理化阐释。

 

 

 

  董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青年学者,第十三届全国青联委员,第一届中央和国家机关青联常委。出版专著《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问题研究》《监察与司法的衔接:理论、制度与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并强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之力增进人民福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二十大报告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着重强调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意义,强调要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法治中国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彻到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中去,要坚持法治中国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创造了新中国的伟大历史,也铸就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人民群众才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也是法治中国建设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必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根本目的是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治建设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研究解决法治领域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增强人民幸福感,将“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到法治中国建设的全过程。

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依宪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路径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的首要之义是依宪治国,任何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遵循,不得与宪法相抵触、相违背。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坚持以宪法为国家各项活动的根本遵循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更好地发挥宪法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所谓良法,就是捍卫人们的权利和自由,防止特权,制裁犯罪,维护正义的法律。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便是良法的存在。若无良法,安能善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关注立法和修法工作,在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制定、修改了多部法律,在加强人权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立法方面,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同年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实现了对人民重要权益的全面保障。修法方面,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反腐败追逃追赃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这次修法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诉讼制度,发挥刑事诉讼法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良法作为善治的前提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巨大动力。

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法治维护公正廉洁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良法若想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关键在于实施和遵守,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才能更好地推动法律实施,更好地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十年前,党内存在不少对坚持党的领导认识模糊、行动乏力问题,存在不少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问题,有些党员、干部政治信仰发生动摇,一些地方和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屡禁不止,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较为严重,一些贪腐问题触目惊心;一些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严重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整合了反腐败法律力量,推动全党坚定信念、严守纪律和法律,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整治贪污腐败问题,“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果,确保了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崇尚法治,学习法律,增强法治思维,严格以党纪党章自省吾身,以法律规范约束自身,在思想、行动上保持清正廉洁的态度和作风。在具体工作中,要将法治思维贯彻到工作的方方面面,用法治方式应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尊法、懂法、守法、用法,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中,引导全社会人民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学习法律,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助力。

  党的二十大是在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总结了十年来法治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也对未来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征程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以保障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广大青年更应当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尊法敬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坚守公平正义,同筑法治长城。

关键词:法治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人民为中心;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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