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 中国法律人类学的当代使命

2023-01-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对于中国法治的发展而言,我们从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经历了“法治本土资源”“多元现代性”“生存性智慧”等具有地方性知识品格与法律人类学意味的范式建构,到今天,基于这些扎根本土大地的理论范式,愈发需要明显增进中国法治研究的颗粒度,从而向解释性理论、机制性理论的方向再进一步,而不是一直停留在大词法治与范式概念的宏大凝练中。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过程,深描的方法对于我们逼近本土经验的生长机理,体察本土制度的运作历程,观照本体智慧的积淀发酵,培育本土话语的次第生成,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应该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当经验现场被直击、机制理论被萃取、本土智慧被提炼、话语体系被建构,中国式现代化才会获得其内涵上的具体性,才会使得中国法治不仅具有中国价值,而且具有更为广阔的理论意义与人类意义。 (阅读原文)

 

  如果回顾法律人类学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明显地发现这门学科主要以纠纷解决为研究重点。纠纷解决研究为人类学涉足法律现象创造了一种可以反复使用的研究模型;通过纠纷解决研究所收集的习惯法规范彰显了法律的地方性特征;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分析和讨论具有普适性的参考价值;以“过程主义”为基础滋生的“扩展个案”方法,更是溢出了人类学边界影响了其他学科。所以时至今日,纠纷解决研究仍然是法律人类学的主流。对于当代中国法律人类学而言,既要深描纠纷解决,也要尽可能地超越关于纠纷解决的研究。 (阅读原文)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一词被多次提及,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建设法治中国的高度重视。作为一名从事法学与人类学跨学科研究的青年学者,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是其中有关“法治”的重要表述,为我思考“法律人类学研究”能为“深描法治中国”做什么提供了指引。法治中国的深描,需要法律人类学研究者围绕问题、理论、历史与地理等四个维度依次展开,树立“中国问题”意识,注意中国本土法律人类学概念与术语的提炼,大力发掘中国传统法学与人类学知识谱系中的法律人类学资源,善于从国外最新研究中发现问题与获得启发。 (阅读原文)

 

  风险应对与防控的最大挑战是风险的不确定性超过科技发展与经验常识时,维护公共安全的制度体系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社会效果,而共建共治共享的风险治理制度体系需要将风险与制度放回社会文化脉络中去理解。“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带来的不确定性是具有社会性、文化性、观念性和处境性的。因此,中国式现代化风险治理制度与风险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协同力与共生观,而其构建需要纳入跨越文化的认知基础和共情能力。人类学提倡在社会文化关系与生活世界的共感中去理解人间事,能为理性至上的法律制度体系供给最大的关怀能量。 (阅读原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强调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报告提出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主要是要做到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同时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我们要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方案,就要结合不同的生态系统特点,观察特定生态系统类型中人与自然的互动模式与发展变化,达到对“和谐共生”的现实理解并获得更多创造性的思考。 (阅读原文)

 

 

关键词:法律人类学;“上海倡议”;当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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