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原夏族的祭歌颂诗:《河伯》、《云中君》
1.虞族《韶》乐演变为夏族《九(虬)歌》
考古资料表明,在整个龙山时代,海岱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前述六大文化区中最先进的水平。俞伟超曾就此作过概括:“我们现在已经可以描绘我国考古学文化谱系的基本支干,并能看到在距今5000-4000年期间,从黄河中、下游到长江中、下游,乃至长城地带,都陆续由原始时代向文明时代过渡,而东方的龙山文化是其中生产技术最高(如发达的轮制陶器技术及精致绝伦的蛋壳黑陶与玉器等),从而大概也是社会发展程度最接近于具有文明时代诸特征(如城子崖与寿光县边线王的城址等)的一支文化。”(20)“东方的龙山文化”自然指海岱地区,其先进性在文化上的表现,便是上述东夷集团太阳神话丰富、音乐艺术繁荣,并有自己的部族史诗、颂诗《韶》的流传。《韶》乐是到目前为止可以基本考实的我国最早一部区域部族史诗。而《东皇太一》、《东君》则保存了《韶》乐中的天体崇拜方面的部分内容。
到龙山时代晚期,中原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达到与海岱地区基本相当的水平。其中先后形成两个中心。一个是晋南襄汾的陶寺遗址。这是一个具有200万平方米的古城。城内有多处高等级建筑的残迹,有超过一万座墓葬的公共墓地。这说明城中聚集有相当数量的人口。学界倾向于认为,陶寺古城应该是传说中尧部族集团的活动中心所在。另一文化中心是在豫中豫西地区的嵩山周围。从禹县瓦店遗址、登封王城岗遗址,到新密新砦遗址,再到偃师二里头遗址,持续发展。学者们认为这些遗址应该是夏族禹、启、太康时期的中心都邑所在。
正是因为中原地区的文明化进程达到与海岱地区相当的水平,才出现历史学上的海岱东夷集团与中原华夏集团的联盟政权。这联盟政权具体表现为以二头盟主共同执政的禅让制。如,东夷部族以有虞迥为代表成为夷夏联盟集团的共同盟主时,华夏部族则选出尧与之配合。尧与有虞迥同为联盟集团的盟主,称为二头盟主共政。只不过二头盟主中,迥为主,尧为辅。但当有虞迥死后,尧成为二头盟主中的主位,再选出东夷部族的舜与之配合。尧死,舜又上升为二头盟主中的主位,再选出华夏部族的禹与之配合。
然而,这种海岱东夷集团与中原华夏集团平衡发展的局面,进展到距今4000年左右时被打破了。海岱地区的山东龙山文化突变为水平更低的岳石文化,而中原地区的河南龙山文化则在晋南陶寺文化的基础上继续向前发展,即由登封王城岗龙山文化经新密新砦的发展,而过渡到豫西二里头夏文化。这种变化便使得中原华夏文化超过海岱东夷文化。(21)造成这种变化的客观原因可能是当时气候转暖,洪水泛滥,海水上浸。处于黄河下游的海岱龙山文化与长江下游的江浙良渚文化最先遭到破坏。正如俞伟超所指出:“如果4000多年前不发生那场连续若干年的大洪水,我国最初的王朝也许而且应该是由东夷建立的。”(22)
这种考古学上的变化,反映在历史文献上,便是中原华夏族的禹启父子,破坏夷族与夏族部落集团联盟二头盟主共政的“禅让制”,建立夏族一头盟主专政的“世袭制”。具体过程是,舜死后,夏族禹成为夷夏联盟二头盟主的主位,并推出东夷部族的皋陶、伯益相继为辅。这时,禹暗中培养儿子启发动政变,最终杀了东夷部族首领伯益。《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禹爱益而任天下于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为不足任天下,故传天下于益,而势重尽在启也。已而启与友党攻益而夺之天下,是禹名传天下于益,而实令启自取之也。此禹之不及尧、舜,明矣。”《战国策·燕策一》所载大致相同。《楚辞·天问》也说:“启代益作后”。古本《竹书纪年》:“益干启位,启杀之。”(23)上博简《容成氏》33、34、35简所载也大致相同,为佐证此事的真实性增添了新资料。
由夷夏二头盟主共政的禅让制,变为夏族一头盟主专政的世袭制,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变革。这场变革会反映在宗教、政治、文化、社会、军事等方方面面。以上文献,是战国时代的人对夷夏之变在政治军事方面的解释。其实,在夏代初年,实现夷夏之变更多的可能是宗教方面的措施。恰好,《左传》、《墨子》、《天问》、《山海经》等文献所载禹启“铸鼎象物”与夏启“始歌《九招(韶)》”两则神话故事为我们提供了相关信息。
《左传》宣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墨子·耕柱》也有大致相同的记载:“昔者夏后开,使蜚廉折金于山川,而陶铸之于昆吾。是使翁难雉乙卜于白若之龟。曰:‘鼎成……以祭于昆吾之虚,上乡(饗)。’”此外,《史记·封禅书》、《武帝本纪》、《汉书·郊祀志》等也有相关叙述。这说明“铸鼎象物”在夏代初年是一件宗教大事,影响深远。
“贡金九牧”当为“九牧贡金”之倒,与“远方图物”互文见义,“物”指的是“神灵”。(24)所谓“图物”,是指描绘出神灵的图像。如前所述,夏代初年禹、启父子通过与东夷族皋陶、伯益的斗争,终于实现了由夷夏二头盟主共同执政的禅让制变为夏族一头盟主专政的世袭制,夏族成了黄河流域部落联盟的共主,中华文明进入早期发展阶段。为了从根源上掌握参加联盟的各氏族部落的神权、族权、政权,禹启父子命令各氏族部落(即“九牧”),将他们所崇拜祭祀的天体神灵与祖先神灵图像,连同他们族内所生产的青铜材料,一并贡纳上来。夏族用这些青铜材料铸成“九鼎”,还将各族神灵的图像铸在“九鼎”上。这实际是通过宗教手段独占各族的生产资料及各族沟通神灵的权力。
从五帝文明起源至夏商周早期文明发展长达近三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社会结构一直实行氏族部落的血缘管理,而与西方文明产生后的地缘管理有明显区别。在血缘管理体制下,每个氏族部落的神权、族权、政权三位一体,所谓政教合一。具体表现是,凡氏族部落的宗教、政治、军事、经济、伦理等重大活动都通过宗庙中的集体祭祀活动来决定实施,而祭祀仪式中的鼎、簋等祭器与歌舞、典籍等祭仪,都是神权、族权、政权的象征。因此,当一个血缘氏族部落兼并另一个血缘氏族部落之后,便要“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孟子·梁惠王下》),表示已取得他族的神权、族权与政权。禹启“铸鼎象物”,将他族的青铜材料铸成九鼎,又在九鼎上铸上他族的神灵图像,即是“毁其宗庙,迁其重器”的神话反映。
需要指出的是,禹启“铸鼎象物”的措施主要是针对东夷有虞族的。《耕柱》说夏启“使蜚廉折金于山川”。“蜚廉”即“费廉”,是东夷族伯益的儿子,事见《史记·秦本纪》。《耕柱》又说夏启“是使翁难雉乙卜于白若之龟”。据孙诒让考证,“翁”即伯益的“益”字之借。“难雉”即杀雉之意,而“乙”通“以”。(25)全句意为:夏启又“使伯益杀雉以衅龟而卜也”。前引《韩非子》已指出,“启与友党攻益而夺之天下”是政治军事上的反映。而《耕柱》讲启使伯益及其子费廉“折金于山川”,又使其“杀雉以衅龟而卜”,这是夏族战胜夷族在宗教文化上的反映。这就是“铸鼎象物”的真正秘密。
《孟子·告子下》还指出,一个完整的血缘部族国家,必须“守(其)宗庙之典籍”。典籍即宗教祭祀活动中的歌舞文本,亦即颂诗、史诗之类。夏族对夷族“铸鼎象物”,使其“折金”、“衅龟”、“卜筮”的同时,肯定还夺取夷族的“宗庙之典籍”,其中应包括《韶》乐。这个事实就保存在“启始歌《九招(韶)》”的神话传说中。《山海经·大荒西经》:“有人珥两青蛇,乘两龙,名曰夏后开。开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此天穆之野,高二千仞,开焉得始歌《九招》。”“夏后开”即前述“夏后启”。说夏后启从天神那里得到《九辩》、《九歌》,实际上是夏族通过“铸鼎象物”、“祭于昆吾之虚”、“尚飨上帝鬼神”、“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等巫术宗教手段,以神的名义宣布《九辩》、《九歌》是夏族的祭歌颂诗,是夏族神权、族权、政权的象征。《大荒西经》又说:“开焉得始歌《九招》。”《九招》即有虞族的《韶》乐。袁珂认为:“经文及郭注《九招》,明《藏》本字均作‘韶’。”(26)《九歌》是夏启乐,《九韶》是虞舜乐。既然启从天神那里所得的是《九辩》、《九歌》,其下到人间天穆之野所歌舞的也应该是《九辩》、《九歌》。《大荒西经》说:“开(启)焉得始歌《九招(韶)》。”这种前后不一,迷惑了千百年来的学者。
其实,《大荒西经》中《九歌》与《九韶》上下对文,正说明两者的同一关系。这正好揭示了夏启夺得虞族《韶》乐之后,又借神授的名义将其改造发展为夏族《九歌》的秘密。(27)以往学者没有从宗教学角度思考这一问题,因而无法解开《韶》乐变《九歌》的秘密。
在古文献记载中,《九歌》与《韶》乐往往混而不分。古本《竹书纪年》“夏后开舞《九招》也”,(28)《帝王世纪》作“启升后,十年,舞《九韶》”。(29)《离骚》“奏《九歌》而舞《韶》兮”,王逸注:“《韶》,《九韶》,舜乐也。”(30)这些进一步说明夏启夺取虞族《韶》乐,又将其改造成《九歌》的事实。联系《墨子·耕柱》说夏启铸九鼎时使东夷族蜚廉折金于山川,又使东夷族伯益杀雉以衅龟而卜,其中正透露出夏族侵夺东夷集团的神权、族权、政权及《韶》乐,并将《韶》乐改造成《九歌》的背景线索。所以《大荒西经》说启“焉得始歌《九招》”。在此之前,夏族是不能歌舞东夷集团的《韶》乐的。
夏启夺取东夷有虞族《韶》乐而改造成《九歌》的直接证据,便是《韶》乐中所反映的东夷族祭祀日月天体的《东皇太一》、《东君》,仍保留在《九歌》之中。因为日月天神是天下共神,夏族将夷族祭祀太阳天神的内容及仪式据为己有,不算违背血缘管理社会“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左传》僖公十年)的原则。当然,这也要有个合法的手续,这便是《大荒西经》所谓“开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原本侵夺虞族《韶》乐的强盗行为,却变成天帝神授的合法行为了。
但《韶》乐中有关东夷有虞族历代祖先的“诗世帝系”内容,在改造后的夏族《九歌》中便全被删去。屈原编组《九歌》时,依据的是夏启改造版《韶》乐,而非虞舜原始版《韶》乐。这大概就是今存《九歌》中《东皇太一》、《东君》只有《韶》乐中的天体崇拜内容,而不见《韶》乐中原有祖先崇拜内容的原因。
东夷有虞族以凤鸟为图腾,中原夏族则以虬龙为图腾。据姜亮夫师考证,《九歌》之“九”,本即虬龙的“虬”字:“九者象龙属之纠绕,夏人以龙虯为宗神,置之以为主,故禹一生之绩,莫不与龙与九有关”,“禹字从从九,即后虯字之本”。(31)杨宽也指出:“禹从九从虫,九虫实即句龙、虯龙也。句、虯、九,本音近义通。”(32)可见《九歌》原始义为《虬歌》,即《夏歌》之意。后人不明此意,以为《九歌》之“九”是数字,而今存《九歌》有11篇,遂使争论不休。正因这样的背景,东夷集团虞舜的《韶》乐被夏人霸占后,也就称作《九韶》了。“九”是受夏人《九歌》之影响而增改。虞舜《韶》乐本没有“九”字。
2.夏族《虬歌》的遗存:《河伯》、《云中君》
既然《九(虬)歌》原是指《夏歌》,则其中除保留《韶》乐中《东皇太一》、《东君》等天体崇拜内容外,也应有夏族自己原有的祭歌颂诗。我们认为,今存屈原《九歌》中《河伯》一篇当为夏族祭歌颂诗无疑。河伯即黄河之神,为夏族的图腾神。《山海经·海内北经》:“冰夷人面,乘两龙。”郭璞注:“冰夷,冯夷也……即河伯也。”河伯“乘两龙”,正说明其为夏族龙图腾神。因此,河伯可作为夏族的代表。《左传》襄公四年:“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杨伯峻注:“鉏,今河南滑县东十五里。穷石,即穷谷,在洛阳市南。”(33)滑县地近鲁西,古属东夷境内。而洛阳市南,则在考古学上的二里头夏文化范围内。这说明,夏启变二头盟主共政的禅让制为一头盟主专政的世袭制后,东夷族并不甘心,于是出现羿、浞进军中原,代夏四十年的史事。这就是所谓“后羿代夏”。有关这一史事,考古学上已有明确反映。这就是前述新砦遗址与二里头遗址中并存有山东龙山文化与岳石文化的因素。(34)屈原对这一史事也十分清楚,所以在《天问》中以神话的形式作了具体反映:“帝降夷羿,革孽夏民。胡射夫河伯,而妻彼雒嫔。”王逸注:“《传》曰:河伯化为白龙,游于水旁,羿见射之,眇其左目。”(35)“河伯”为黄河神,“雒嫔”为洛河神。说夷羿射白龙河伯,并“妻彼雒嫔”,实际是指东夷族在酋长羿的率领下进入中原黄河、洛河流域的夏族活动中心,夺取了夏政。因为夏族河伯以龙为图腾,故《河伯》曰:“与女游兮九河,冲风起兮横波。乘水车兮荷盖,驾两龙兮骖螭。”“九河”即黄河的别名,说河伯“乘水车”、“驾两龙”,正是其图腾形象。《河伯》又说:“鱼鳞屋兮龙堂,紫贝阙兮珠宫,灵何为兮水中?乘白鼋兮逐文鱼,与女游兮河之渚,流澌纷兮将来下。”这里写鱼鳞做屋瓦,厅堂画神龙,河伯居然住在这样的水宫里。至于“乘白鼋”、“逐文鱼”,则是河伯出行的场景。全都围绕河龙的特点描写。从《河伯》内容可知,这是夏部族祭祀河伯龙图腾的颂诗。
屈原《九歌》有《云中君》。王逸《章句》:“云神,丰隆也,一曰屏翳。”(36)屏翳还兼雨师的职能。《山海经·海外东经》“雨师妾在其北”,郭璞注:“雨师谓屏翳也。”(37)有云才有雨,夏族居于中原大地,农耕生产全靠阳光和雨露。因此,夏族既借用东夷族《韶》乐中的《东皇太一》、《东君》太阳崇拜仪式,再配上自己的《云中君》,以求云雨。
《云中君》又说:“览冀州兮有余,横四海兮焉穷”。这里的“冀州”与“四海”对举,则“冀州”应指中央。《淮南子·览冥训》“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亦以“四极”与“冀州”对举。“冀州,位于九州之中,即所谓中原地带。”(38)又《淮南子·坠形训》“正中冀曰中土”,《山海经·大荒北经》:“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郭璞注:“冀州,中土也。”(39)而《逸周书·尝麦解》则直接称“冀州”为“中冀”,说炎帝“乃说于黄帝,执蚩尤,杀之于中冀”。为什么夏族所居的中原之地称“冀”呢?这实际上与夏族图腾有关。姜亮夫师据古文字字形分析,“冀”字上部所从之“北”,与下部所从之“共”形成四足形,而与中间的“田”连在一起,刚好是一个龟甲形。“此具四足之物,在甲文金文中,亦惟有龟黾一族之字为然”,“故冀字之为虫类,得因其族类比勘而得。”“冀既为虫属,则以禹为宗神之夏氏族,取以命其居息之所,而曰冀州,与《孟子》所谓泛滥于中国,龙蛇居之者,义盖同。”(40)《云中君》言云神“览冀州兮有余,横四海兮焉穷”,显然是就夏族而言,其为夏族所祭祀的天体自然神,也可以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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