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宗亲组织的结构与形态

2022-05-16 作者:陈絜 田秋棉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22年第4期

摘  要:讨论商周宗亲组织结构的关键在于亚族(分族)、小子室家与宗氏三者间的关系辨析。亚族是独立的实体性亲族团体,有自己的居邑、族墓地、赀财及独立的祭祀体系,还有作为族体标识符号的氏名,其本身就是宗氏组织,受母族的控制甚微。小子室家是以小子为家长的家户组织,有私财与土地,饮居独立,是商周时期最为基础的经济单元,但缺乏祭祀权,也无独立的氏名,是宗氏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与亚族有本质区别。小子在获得官职与足够的土地后,便有可能分宗立氏,转变为亚族。商周宗氏组织由子、小子及各自的家庭成员组成,内部结构简单而固定。广义的宗亲组织还包括从宗氏中别族而生的众亚族。到了周代,甚至天下同姓“万宗”均为宗亲,但这样的血缘组织不具有实体性,社会功能也随着宗亲范围的扩大而递降。

关键词:商周;宗亲组织;亚族;小子室家;宗氏

作者陈絜,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暨历史学院教授(天津300350);田秋棉,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中国史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长沙410082)。

    

  (本文注释内容略)

原文责任编辑:晁天义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责编: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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